[討論] 配偶在法律最親卻最常被拋棄
配偶明明在法律上是最優先的,
像是繼承贈與還是社會觀感都是最近的關係,
可是常常聽到離婚,
卻幾乎沒有聽過有人上法院斷絕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關係的,
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法律上是不是應該改成以血緣優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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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85.12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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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離婚要斷絕父母子女手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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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和另一半的問題嗎?
我是說離婚很常見,斷絕親子關係卻很少見
※ 編輯: school5566 (42.70.185.121 臺灣), 06/04/2025 13:22:50推
放棄繼承啊
推
因為血親無法斷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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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只是法律上的合夥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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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婆感情很好 但匪類爸爸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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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沒往來
推
說要斷絕親子關係都是騙人的,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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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是不能斷絕的
推
看起來是不瞭解 親子關係與配偶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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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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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又不允許斷絕親子關係 除非你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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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到人來當你養父母 然後親生父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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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出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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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斷絕親子關係的訴訟 比如說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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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扶養義務 喪失繼承權 這種案件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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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啊
噓
一生中配偶可以有好幾個耶 而且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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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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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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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讀書或多聽點知識不是壞事
推
血親,姻親,
推
繼承贈與?啊是損失多少啦?一堆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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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低端有什麼好東西好分的 全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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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的C300你要分?有資產的老夫老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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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沒什麼在離婚 只看離婚率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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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只注意錢就下這種結論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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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就只是紙上的親人,太多只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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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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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請問為什麼「談結婚現實的壓力就來了」前面有篇文 表示男女方交往對收入沒什麼意見 但是「要結婚時現實的壓力來了,因為收入的問題吵起來」 我很好奇為什麼結婚現實的壓力就會襲來 結婚或許有其神聖的定位 但實質層面來看是建立雙方同財共居的法律關係 於雙方而言 就是夫妻財產制![[討論] 請問為什麼「談結婚現實的壓力就來了」 [討論] 請問為什麼「談結婚現實的壓力就來了」](https://i.imgur.com/yx85P0E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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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具俊曄發文了! 「遺產權利全留???????? 中華民國民法繼承篇 繼承順位一,直系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30
[閒聊] 不會覺得有扶養義務是很奇怪的法律嗎先說我不是來抱怨我爸媽 我愛他們 我未來有能力也想照顧他們 只是覺得法律上在規範成年子女 對父母有扶養義務 感到很奇怪 當初又不是我自願被生下來的 養我到成年是你應該做的吧12
[閒聊] 為了孩子 其實還是不要生比較好原來養兒防老是法律規定的 法律上是不可斷絕親子關係 子女對父母是有扶養義務的 看到這麼多自戀狂父母 愛情緒勒索 造成子女一輩子困擾 但是這個親子關係 是無法像婚姻一樣可以脫離4
Re: [新聞] 3正宮告小三全敗訴 法官:貞操權低於性要不法官筆誤,就是記者沒讀書, 或是故意誤導視聽,唯恐天下不亂。 「貞操義務」是基於身分關係來的, 那是配偶之間的事,違反也不能怎樣, 至多能當裁判離婚的理由而已,4
Re: [新聞] 快訊/具俊曄發文了! 「遺產權利全留靠北,受不了一堆法盲的發言了 中華民國民法繼承規定,除配偶外,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 簡單說配偶是獨立出來的,一定有繼承權 但能分配到多少要看另外規定的順位繼承人是第幾順位 現在大S有小孩,所以遺產是由小孩第一順位繼承人和配偶共同繼承2
Re: [問卦] 為啥只有中國籍配偶有200萬繼承上限因為這條法律很久就有了 當初一堆外省杯杯 被騙來台灣 但是他們在大陸也有配偶 也有小孩 外省杯杯在台灣再娶老婆 又有小孩 之後兩岸開放探親 產生一堆法律問題
Re: [討論] 排黑應該把家族也列入 否則只是打假球限制在一等親內就可以斬斷很多黑道了 一等親包含父母、子女、配偶 為防止假離婚的配偶 配偶離婚必須要超過6年才可以參選 二等親的兄弟姐妹![Re: [討論] 排黑應該把家族也列入 否則只是打假球 Re: [討論] 排黑應該把家族也列入 否則只是打假球](https://i.imgur.com/1MbWrUEb.png)
Re: [問卦] 結婚是兩家人的事?結婚就締結了法律關係,彼此間要負責任盡義務 而配偶的父母跟配偶之間也是有責任義務問題 所以如果配偶被其父母拖累,自己也會被配偶拖累 這時候想離婚可就沒那麼簡單了 因此結婚當然是兩家人的事,想結婚的眼睛放亮點,做好徵信及覺悟
[問卦] 錢不能都給子女不給配偶?如題 如果我死了 我又沒立遺屬的話 不管怎樣 我的財產 包含我爸媽給我的房子等 都是優先過繼給配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