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子空手奪白刃逃死 法院認恐怖情人未盡
我覺得,刑罰重不重只是次要問題,
主要問題是當加害人出獄後,如何保護被害人,以避免再受加害人的威脅。
這類於分手之際的謀殺,是個全世界父權社會共有的問題。
其中異性戀情侶的案件,主要的特徵有:
1. 加害人80%以上是男性
2. 大部分的案例中,若加害人是男性,下手動機是不滿女方提出分手,
若加害人是女性,下手動機是為了避免被男方殺害而先下手
3. 通常走到殺害這步之前,男方早已多次對女方施暴
4. 這類案件通常行兇前早已預謀,非當下衝動失去理性所致
5. 每年案件數量穩定,台灣大約每年40件這類兇殺案
6. 有二成男性加害人在行兇後會試圖自殺
這類案件中刑罰沒什麼遏阻效果,畢竟加害人的目標是玉石俱焚
就算有期徒刑重判,犯人也很有可假釋出獄後追殺被害人
(這類案件層出不窮,有的犯人就是會不計一切想要殺害對方)
這類案例已經有一些心理學、社會學、法學上的研究,在此不便詳述
有興趣了解的人可以搜尋feminicide(殺害女性)
今年稍早法國《世界報》做了一系列feminicide的調查,裡面有許多案例描述:
https://www.lemonde.fr/societe/visuel/2020/06/01/feminicides-mecanique-d-un-crime-annonce_6041403_3224.html
司法層面上,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令可對加害人設置電子監控,
若加害人靠近受保護者的居處或工作地點,受保護者就會收到警訊。
然而,適用對象為家庭成員與同居伴侶。
若雙方沒有同居的事實,就無法受家暴法保障。
也就是說,被害人在加害人出獄之後很有可能繼續受騷擾,活在恐懼中。
---
報導中的判決書在司法院網站中可以輕易查到: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訴字第 656 號刑事判決
但搜尋家暴法,並沒有相關結果,也許該案情況不適用。
只能祈禱女方能好運擺脫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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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ian16 ()》之銘言:
: 新聞標題:女子空手奪白刃逃死 法院認恐怖情人未盡全力僅判傷害
: 新聞內容:
: 王姓男子不滿女友要分手,竟持菜刀揮向對方頭部,見對方空手奪白刃,又伸手掐住其頸: 部,被控殺人未遂等罪,但新北地院審酌男女體型及體重差別後,認為他當下沒出全力,: 並非真的要致人於死,改依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8月。
: 判決指出,王男因為不滿女友提分手,去年12月6日對女友大喊「你不讓我活、我也不讓: 你活」之後,旋即以左手持刀揮向對方頭部,見對方以本能閃躲並用右手握住刀背,又以: 右手掐住對方頸部,也在衝突過程中劃傷對方手掌。
: 其女友為了脫身,假意和好,並出示傷口給王男看,最後趁對方情緒緩和之際,逃到鄰居: 家報警求救;事發後,王男騎著女友機車逃跑,又把插在鑰匙孔的機車鑰匙扳斷,因此被: 控殺人未遂和毀損等罪。
: 審理時,王男否認犯行,辯稱當天是想自殘,但女友見狀尖叫,因為怕吵到鄰居,才會以: 摀嘴、掐脖等方式制止,其刀傷也是女友自己衝過來搶刀造成。
: 法院調查,王男事發後曾傳簡訊給女友,內容提到「我覺得妳很狂,那天為什麼妳會有辦: 法空手奪白刃」等語,又說「如果我左手拿刀、右手掐著妳,轉變成殺人的模式,我應該: 是左手砍下去、右手推開妳的傷軀,而妳受傷的會是整個臉部,甚至刀子是砍進去妳的臉: 上」,認定其確實有持刀攻擊女友。
: 不過,法院審酌王男體重80公斤、其女友50公斤,在男方佔盡體型和氣力優勢的情況下,: 女方能2度抓住菜刀,並且只憑左手就扳動王男掐住其頸部的右手掙脫,因此認為王男當: 下沒有出盡全力,難認其有致人於死故意,最後改以傷害論罪。
: 此外,王男爭吵後弄壞女友機車鑰匙涉嫌毀損,也被法院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 新聞連結:https://reurl.cc/VXRZxA
: 心得:台女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已
: 最好是練得一身武藝
: 不然台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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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才剛發一篇法律文你就接著發~~
等著當國民法官拉~~
還有要酸台灣司法幹嘛還得用法國IP發??
ptt標示ip國籍怪我囉?肥宅沒錢買台灣vpn啦
要酸就直接酸~~司法有怕人酸過咩??好笑!!
法官全都是恐龍啦!!!民意才是正義
要分手就不要見面
不見面還是會被跟蹤被騷擾啦,這些加害人的執念通常很重
※ 編輯: willydp (81.194.27.158 法國), 09/16/2020 00:24:50 ※ 編輯: willydp (81.194.27.158 法國), 09/16/2020 00:35:02這次不敢賭~~上次我先生在政黑賭荷蘭跳板結果賭錯~~
結果還捐款給KMT~~
本姑娘來研究一下你好嚕~~
好像真的在法國~~這局我縮~~不是梭~~
那有空去見識見識法國法院公開審理阿~~
來比較兩國司法體制一下阿~~
國民法官法就是讓民意能夠稍微影響司法~~
看能否讓判決體現民意~~
(其實是抓人民來背書司法拉ccc)
但有好處是能讓更多人更貼近司法更直接接觸司法~~
而不用等到被告訴或被起訴才來慢慢瞭解程序法~~
其實真的從現在起沒事就跑跑法院參觀吧~~
其實我比較羨慕美國司法官即法官檢察官必須定期民選~
但我國要走到那樣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民選出來的檢察官怎麼起訴或法官怎麼判~~
都不會被罵恐龍~~因為就人民選出來的阿~~哈哈~~
台灣司法界還沒那guts敢玩民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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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大家對於台灣法官有信心嗎?最近沸沸揚揚的傷害,囚禁,恐嚇案件大家都很生氣,證據越來越多,但是即便這些都是真 的,證據確鑿 加害人會不會一樣被輕判? 會不會出來又找被害人給他的朋友再次威脅,傷害他們的家人? 對於這種人,對於台灣司法的公信力是不是還是7
[心得] 加害者家族《加害人家屬》加害者家族《加害人家屬》 作者:鈴木伸元 譯者:陳令嫻 出版社:台灣商務 出版日期:2020/3/56
[問卦] 保護令到底保護被害人什麼了?查了一下 發現保護令 都是禁止某人怎樣怎樣 但是並沒有規定 如果加害人違反了5
Re: [發問] 這種案件一定要回到案發縣市做筆錄?非警務人員,但周遭有很多親友是警務人員, 因此特別重視警察權益, 有默默在關注這個版, 剛好遇到這個議題, 拋磚引玉一下,2
[問卦] 為什麼不修法放寬保護令的自衛條件?我以為保護令是什麼厲害的東西 原來只是一張紙 喝令加害人不准靠近 必要時可以叫警察來驅離 笑死有夠廢的1
[問卦]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法律是最好的嗎?近代法律講究罪犯的尊嚴、人權和權利 也常常被弱勢的人們認為法律都是在保障壞人 很多被害人所受到的傷害遠大於加害人坐牢的刑責 更好笑的是,大部分所謂的民主法治國家對於罪犯的處罰只有坐牢 坐牢頂多就是剝奪罪犯的自由,但也沒有完全的剝奪2
[討論] 台灣每週4件偷拍裸照威脅作者: voncroy (niflheim一律打趴武力放) 看板: Boy-Girl 標題: [討論] 台灣每週4件偷拍裸照威脅 時間: Mon Sep 21 00:53:51 2020 逛版看到這個...- 大家好我不是Will 蠻愛看像我在XX現場、X調查這類的台灣刑事案件說書節目 好處是更有帶入感 畢竟很多案件是自己曾經聽過或當時身在附近的,抑或是當時人心惶惶的 只是有些節目到了最後 就會說不判死刑不符合社會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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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2021年美國的一個案例,賠了65萬刀。嘻嘻 第一次發文 2021年美國的一個案例, 影片後段,被害人的親友向加害人要名片, 注意加害人長官的臉部表情及反應; 最後加害人被免職,現場參與的警察都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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