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灑花] 快訊!政府打炒房 最高罰5000萬元
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407/2224249.htm
內文: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為了加大力度打炒房,內政部在2021年底修正《平均地權條例》草案,嚴懲炒作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或併科5000萬罰金,引發房地產界強反彈。由於爭議過大,內政部刪除3年有期徒刑的罰則,但最重仍可開罰5000萬元罰鍰。
為了加大力度打炒房,行政院會7日通過內政部擬具「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內容包括: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轉售、重罰炒房行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管制私法人購屋、解約申報登錄等,其中打擊炒房行為部分,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並可連續處罰。
內政部表示,為引導不動產市場正常發展,防止私法人投資炒作,防杜虛報價格,阻斷契約轉售牟利等行為,這次修法除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簽約後原則不得換約轉售及私法人購屋許可制外,並明確定義不動產炒作行為與罰則,同時建立違規檢舉獎金制度,提升稽查效能等,強力遏止不動產炒作,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
內政部強調,住宅是民眾安居所需,不應成為投機與炒作商品,也應避免無合理使用需求者的不公平競爭。近來,投資客揪團炒房、利用換約哄抬牟利、散播不實資訊影響價格等炒作亂象,而換約轉售則是投機獲利最主要管道,此外,私法人在無居住需求下,以住宅做為資產配置與投資標的,均嚴重影響不動產市場交易與真正購屋民眾權益,所以特別進行修法。
本次修法五大重點如下:
一、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二、重罰炒作行為: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都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並可連續處罰。
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證據向縣市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四、管制私法人購屋: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五、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
內政部說明,依憲法第23條及司法院釋字第576號、第709號解釋,人民的財產權與契約自由應受保障,但國家為了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在不違反比例原則下,仍可立法合理限制。本次修法限制換約轉售或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等規定,都是基於防杜炒作、維護市場秩序等公共利益而進行適度管制,具有正當性及必要性,且符合憲法規定。
內政部補充,本法案在行政院審查期間經參酌各方意見有作微調,包括將不動產炒作行為的行政罰罰鍰上限,由500萬元提高至5000萬元,不另修訂刑罰處罰規定。此外,授權內政部可以公告不受換約轉售限制的例外情形,例如買受人在簽約後因受強制執行、重病長期療養、非自願失業或重大變故以致無力繳款,經報請縣市政府核准後可不受限制。
內政部指出,本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將積極協調優先排會審查,並同時研擬相關子法及配套作業,希望能儘速完成修法施行,使不動產市場能穩健有序發展。
心得:
太讚了!
必需給小英一個Respect 真的有種!
還給社會青年一個居住正義,說到做到不跳票!
--
有政府 會做事
照樣賺爛
"最高" 然後重罰5萬
一樣會噴噴
太棒了,我終於買得起房了,啥時打到台北每坪10萬
等三讀再來補推,草案不等於過了
立法院是審議過了嗎= =這麼急著帶風向
囤房稅、刑法、實價課稅呢
幫炒地民進黨帶風向呢
實質內涵也沒人看
再演戲啊,幾年前不修,要選舉了才在打假球當大家都白癡
成功了再說
草案
立法院多少草案
等罰了第一例以後再來讚歎政府啦
囤房稅那些都啥用,銀行降低每坪鑑價就可以了
爆
[問卦] 厲害啦 內政部的社會住宅消失五萬戶啦2018年的時候內政部說社會住宅已經完工五萬四千多戶 花教授在訪問中還提到每天都很累 行程滿檔 真是辛苦了爆
[問卦] 整間立委都被騙過 4/30惡法上路的八卦有沒有整間立法院都被兩個人騙過 升官發財不認錯 現在行政院還要願意背書的八卦? 說謊的人不用吞一千根針 反正可以變成公路總局局長爆
[心情] 內政部統計的每月平均薪資你有達到嗎?是這樣啦 下午看到內政部統計出來的數字 每月平均薪資 單位:萬元13
Re: [新聞] 禁售令解除! A7合宜宅1坪15萬漲到30萬其實我覺得像這種合宜住宅 當初就應該規定 如果要出售只能用原價出售 然後政府有優先承購權 這樣的規定就比較沒有漏洞 有人說 當初就直接蓋成社會住宅 只租不賣不就好了 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 跟 合宜住宅本質上還是有差異 "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11
Re: [新聞] 買預售屋遇重大變故 可換約轉售我們現在的政府就是務虛不務實, 搞一堆運動式的政策,跟對面老共有87%像 買預售屋不可以換約轉售, 但“重大變故”可例外, 阿請問一下,你內政部是要怎麼定義6
[問卦] 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不如直接禁售預售屋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 感覺就是很多漏洞 然後現在一堆預售屋要蓋好 還要拖個N年的也越來越多 建商一直喊說成本越來越高6
Re: [新聞] 炒房關三年逆轉?內政部急收重拳有某板友說「炒房要關 大概只有中國才會過」 但是 在德國,為了保障每個人都有房子住,便將人民的「居住權利」列入憲法中,「炒房」即是 犯罪,嚴重者恐被判處3年的有期徒刑。6
Re: [新聞] 多管齊下 打炒房修法列「吹哨者條款在這分為下 政府沒過別說被想買的轟,在野黨也會轟翻天 就好比之前奢侈稅跟房地合一 尤其是房地合一有國父的土增稅問題 都能找到辦法破除3
[問卦] 炒房仔和匪諜哪個比較容易抓到?炒房仔的刑罰: 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當炒作行為,違者最重可罰5,000萬元 匪諜、中共同路人的刑罰: 應經政府授權之事項,未獲授權,私與外國政府或其派遣之人為約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兩者都是目前存在在臺灣的亂象2
Re: [新聞] 嚴懲炒作條例審不過?花敬群掛保證 重罰2021/02/25 實價登錄2.0上路前,信心滿滿的花次長 “內政部表示,施行後將可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更透明、即時、正確,並遏止預售屋交易炒 作,健全市場發展。” 一年後,2.0上路半年後,2022/02/23專訪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