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攻城獅敢面對問題嗎?
本篇文章對於某汪汪隊 有非常重大的懷疑與疑問
避免有人說我是為了護航猴子與抬薪盤子隊 把我打成甚麼寶的
先來罵猴子簽雙約的行為與抬薪盤子 行為真的是可恥
前面很多人罵了 我也懶得再多打,反正那兩個人討論度已經夠多了
該罵的前面很多人罵了,就不浪費版面,畢竟我這篇重點不是他們
正文開始
這汪汪隊真的很會吵流量導風向
先不論兩邊 汪汪跟抬薪 哪邊的對話完整性時序是對的
我就問昨天你們po出來的對話
請問哪位 張樹人先生 你是用哪個身分在跟 違約仔 談合約?
目前流出來的對話所有時間點你的身分應該還是t1秘書長沒錯吧
你是用哪個身分去代表攻城獅談合約幫忙喬條件的?
然後又某違約仔給的時序點 張樹人竟然可以給承諾先不官宣
甚至後面的時間點對話貼出來還在幫忙橋合約條件
這件事情是合理的嗎?
另一個地方的員工在離職前就已經在幫別的地方做事
這不太合理吧! 講難聽一點甚至還可能牽扯到挖角行為
離職還幫忙聯繫橋合約把同事挖走,這個才是惡意挖角吧?
今天是違約仔沒被你挖走,鬧出這件事,不然今天被你挖走
這樣的行為合理嗎?
雖然這些事情會發生還是因為兩聯盟制度還不完善
但這件事還是不行做吧?
另外我是沒印象世界上有哪個運動經紀公司可以同時
自己經營球隊然後又經手球員經紀約,導致這種事情的發生
這種私下這樣運作的行為是不是未來也要規範
汪汪隊你要不要出來解釋說明一下? 想要躲這個事情嗎?
--
母隊不是知道嗎?
兩邊都在鑽漏洞?
真的理直氣壯還需要找立委籃協出來主持公道嗎?
T1就悍創分公司啊 張樹人就分公司主管
真的了不起早就公開合約了吧!
張樹人除了是T1秘書長另一個身分是悍創的高層
喵是悍創的張樹人幫喵談正常吧
合約是樹人簽的?
引文一開始台新跟猴子完全沒有想理喵啊 當然就直接
找立委跟籃協了
因為
這個問題,我來替你解答!今天大聖約即將到期,本
人也希望能簽更好的約,此時的他跟其他球團管理層
可能不熟,於是找到頗有交情的前輩樹人哥,就幫他
跟喵牽線,雙方談看看加盟相關事宜,如果今天大聖
沒有意願和喵接洽,但樹人哥以T1秘書長職務脅迫大
聖就範,否則就阻斷他跟其他球團的接觸,那我們才
有繼續討論的必要~
你要解釋成牽線也太遷強了,他做的事情已經不是牽線,已經在幫忙談合約 甚至還承諾其他事情,請問這個是他的工作嗎? 這也不是牽線 你這樣解釋根本解是不通
樓上的回答蠻漂亮的
經紀公司可以創聯盟感覺也是第一次
而且合約裡面也清楚說明,若特攻匹配喵的報價,那
大聖跟喵的合約自動失效,這樣有惡性挖角ㄇ
所以這種取巧的行為因為沒有成功就不是惡意挖角喔?
※ 編輯: ben830two23 (114.43.210.149 臺灣), 09/12/2023 23:25:08我是比較好奇 有沒有可能樹人在T1內部早就辭了還怎
樣 只是後面才官宣
兩邊其實都在說謊
推12說法
這有什麼奇怪嗎
其實就是兩邊都在走灰色地帶啊
聊天記錄是樹人找大聖耶
喔
提早接觸無可厚非,大家都可能提早先找下一份工作
,但還沒離職還不是自由球員就先簽約,這真的不妥
汪汪不意外啊 兩邊爽
阿我覺得也不用怪張樹人啦 他不是悍創老闆 只是員
工 上面要他做什麼他也只能乖乖做
我覺得可以討論誰先找誰,當然沒問題,不過今天假
設是樹人先跟大聖詢問要不要跟喵接觸看看好了,大
聖貌似當時也同意了?在沒有人逼迫他的情況下簽訂
了合約,那誰先找誰,我想結果是不是都一樣?
你這個還是在講牽線,你還是沒辦法解釋 為什麼張樹人先生可以代表攻城獅談合約做一些其他事情 這些事情已經超出牽線該有做的範圍 就算你說這都是他自願的牽線行為,但這行為都有違職業道德吧? 甚至汪汪隊公司也默許牽線的人幫忙談事情,這也很有問題吧? 如果你都能解釋出來這些行為,要硬轉成是牽線,我也是佩服
推12樓 你在公關公司上班吧 台新該聘你去講話的
反正汪汪兩邊爽 難怪在新聯盟沒投票權
聊天內容已經不是牽線了耶,幾年合約能不能租房補
助都能談了,當時他卻還是秘書長
我覺得在球員約滿前,跟其他隊伍接觸應該也是長年
以來存在的默契了啦~這次事件的差別,是在大聖沒
有經紀人在旁邊提醒他說:欸你要多比較其他球團開
出的條件再來下決定簽約,才會惹出那麼多爭議,所
以你一直糾結約滿前接觸這點,我覺得蠻沒必要的
給法院判就好了,現在就兩方比賽帶風向而已
哈利還沒抵達戰場
真有問題的話 台新怎麼沒拿這點出來講
這篇不是在談樹人用什麼身分談約嗎,你在認真看一
下內文吧
回a30,如果今天樹人職務是特攻的管理層,那他去幫
大聖和喵牽線確實有惡意挖角的討論空間,但他今天
的職務是T1秘書長~協助聯盟球員簽訂更符合身價的
契約,我想應該跟他的職務沒有衝突,會覺得不妥的
人,本質上就覺得P跟T應該老死不相往來,但這樣對
球員真的是好的嗎?
要論約滿前接觸兩邊不是都一樣嗎?
老實說樹人行為確實不妥,你還在領原公司薪水,就
已經幫新公司做事,挖走原公司的職員,還蠻背骨的
反而講觀眾噓大聖這種無聊事
先接觸就可以先簽約?還是只要時間不重疊+母隊匹配
後失效就行?那以後就大家比誰先偷簽就贏了?
沒人說不可以提前接觸啊 重點是就不應該由他來接觸
啊
好了啦 攻這點力道很弱,回去再想想啦
秘書長工作是建立自由球員制度,怎會是仲介球員
沒有人說先接觸就可以先簽約 決定簽下去的也是大
聖,你回頭來怪喵做什麼?他們也有可能談不攏啊XD
把自己聯盟球員談去隔壁聯盟已經超出他的業務範圍
了吧朋友,你會把公司的人材介紹給競爭公司嗎
經紀公司兼經營球隊遲早會出亂子~
不是,A聯盟高層可以代表B聯盟球隊去談約承諾東西
哪怕這高層今天就算不跳槽都很有問題好嗎,談約過
程乾聯盟高層啥事,這樣球員要簽經紀公司做啥找高
層就好啦
笑死,大聖當然是簽了沒錯,那我就問先偷跑拿出約
給大聖簽的是誰?
佩服汪汪隊
這應該看說張樹人領了T1多少薪水跟能夠決定多少事
情吧
汪汪真的能縱橫天下 吃香喝辣欸Zzzz
他就是獅跟大聖接觸的窗口啊
他就已經是秘書長了你覺得呢?
沒有他拿出合約來 大聖會簽的到嗎
敢啊 所以不是提告了嗎 至於輿論操控 你不要出爾反
爾會讓人有痛扁你的機會嗎
合約上是跟獅的小智簽的
不就因為T1跟攻城獅都是悍創成立的,所以樹人只是被
依悍創意志放在那個位子上的棋子,他到底都還是為了
悍創做事,這跟他當時掛名在什麼職稱應該關係不大
同時當T高層一邊幫P球隊窗口談約太神啦
秘書長兼GM 斜槓青年☺
流程上就很有問題沒啥好護的吧,牽線只是起個頭,
這個明顯不是牽線而已
這篇不就是在討論獅(悍創)的問題嗎 很難懂嗎…
大聖實際上不就是一個獨立的球員個體,只是因為他
之前是T球團的球員,所以就認為他是T的資產?
搞不好是T1其他球隊沒人簽大聖(或是沒辦法配合大
聖的條件),只有喵那麼盤願意全盤接受XD,這樣也
算把人談到隔壁聯盟嗎?
不是牽線是啥?挖角,背骨還是內奸?
三年來始終如一的受虐兒套路☺
看對話記錄,張感覺就傳話的,另外好奇一件事,T1
工作人員的薪水是悍創給還是所有球團分擔阿!?
大家都知道樹人只是執行的人 重點是背後的汪汪
這個不是他是不是T的資產問題啊 是你今天是聯盟的
秘書長你就不應該去幫球員仲介合約啊
人家離職之前就要簽好合約甚至開始工作這件事 喵喵
就很熟悉這套路了 意外嗎?
這秘書長也是T球團同意的吧,難道他們不知道樹人是
悍創的人馬?
身份?那誰簽約啊
今天大聖真心覺得他是T1的一份子,打算一輩子只在T
1打球,那當樹人說出是喵要跟他接洽的時候他早就拒
絕了啦,他本人都沒那麼死忠了,你們一個個在那邊P
來T去,無聊
8/12 張才在新聞以T1秘書長身分澄清台中光芒隊
T同意不代表你可以這樣搞啊
就是當事人啊代表攻城獅談約阿,這東西本身沒問題
問題他當時還是T1高層就有問題了阿
都已經上法院了,還在問要不要面對問題??
阿不就有台新了 還是你覺得身為秘書長不知道有台新
但知道競爭聯盟的價碼
仲介合約,所以是對談的窗口啊,球團想簽球員,當
然不就是有什麼人脈就用什麼人脈嗎?
決定簽約的球員都覺得沒問題,啊你們這些局外人拼
命說有問題,大聖簽約的時候是親友陪同在旁邊的欸
,你們這樣不就拐個彎在罵XD
一看就知道來帶風向的 公道自在人心
這些來護航的戰力有夠弱ㄉ 乏了
那不是聯盟高層在幹的事情好嗎,找經紀公司或經紀
人或自己去找球隊談拉,牽線後雙方自己談才叫牽線
還在舊職位,就在幫新公司做事 可憐啊
悍創員工工作到現在辛苦了
所以是台新人太好 不拿這點出來講嗎
然後還先簽約後報價@@
這件事又不單只是秉聖事件,整件事就很弔詭,汪汪
這樣搞代表暗盤很多,也難怪被傳未來沒話語權
大聖當時當然是t1的球員啊,特攻約還在跑欸
補血
張樹人本來就不是老闆 上面要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
去檢討上面的人吧
台薪有說牽扯到大聖前輩的事情了
某種程度張樹人在背鍋餒
連大聖沒其他球隊可去都假設出來了會不會太扯,邏
輯本身就不通的東西
護航盲挺真的也是厲害
大聖是蠢到沒找律師就先亂簽又反悔,但要不是獅偷跑
先拿約出來給他,哪來後面這麼多事。
獅第一次開記者會的時候說台新不遵守遊戲規則 實際
上獅根本半斤八兩@@
自己一堆提早簽約的事情 然後出來哭人家惡意挖角
推文中怎麼有個傢伙在打混戰啊...是不知道什麼叫營
業秘密嗎?
所以兩邊都在說謊 半斤八兩
P喵 T秘書 張樹人的職位根本就是個假議題
不是樹人的問題啊 是汪汪把他推到風口浪尖
職位跟領多少錢哪有什麼關係…
都同公司的 講難聽點 同時間在另一邊有沒有接其他
事物你也不知道
有人的邏輯真的雲,臭人家偷跑約給背骨仔簽,然後再
怪獅? 所以有人拿毒品給你吸,你自己不會判斷然後
吸了再怪別人給你吸毒?
我看一堆人在罵張樹人 但問題是他就是汪汪坦全啊
所以販毒的不是也有罪嗎XD
所以不檢討自己吸毒跟背骨,都是they的錯喔
某群可以透氣 當然要吸大口一點
這篇開頭就罵大聖跟台新了,也的確活該被罵,不是
都檢討給你看才提出其他問題了??
又不是以林秉聖立場怪獅 = =
笑死,所以你拿毒給人違法沒有?
那吸毒舉例的真的是自己打自己臉欸 笑死哈哈哈哈哈
哈
不好意思 警察兩邊都捉 吸毒跟供毒的
背骨哪裡沒檢討 不是檢討到爛了嗎
背骨人是T1的李雲翔 當然有責任
你才笑死 毒品跟合約是能混為一談XD
平行時空..
這篇重點根本不是林秉聖,而是汪汪的兩面手法,這
真的超級不健康
舉例的要不要考慮重新舉阿,販毒跟吸毒好像販毒比
較嚴重欸
混為一談的不是southc嗎= =
成年人了,簽約之前想清楚啦,不要簽了還怪別人拿
約給你,你這種言論我會懷疑你是大學生
好喔,這舉例好像真的不太好
他簽了不代表 獅做的都合理好嗎 = =
這篇要講的是大聖該罵,但獅的做法也不合理吧
販毒比吸毒罪很多吧
重很多
你要氣噗噗照三餐罵大聖笨或貪,我可一點意見都沒
有,但整件事獅偷跑先簽也是或多或少有責任的
典型的非黑即白思考模式 或者說在他們心裡P的隊伍
是不會錯的
宅男就是理解能力差話又一堆 煩死
好了啦!
雀食 但風向就是怪一邊就對啦
這不重要 檢討台新就好
@apple94,嗯可以理解,希望還是有一個明確規範,
當然獅有問題的話也希望他們可以承擔應有的責任
某寶覺得偷跑不算錯啦 懂?
怎麼還有人以為檢討獅隊的人的立場就一定是站在林秉
聖那邊
都不知道誰比較宅:))
這樣問好了 今天要簽大聖的是P+的其他球隊
張樹人會不會幫忙喬? 以下開放球隊找汪汪喬球員,
什麼鬼都可以幫你弄到手
問個20年前的遊戲而已 算什麼宅 = =
本身在做經紀公司的卻還是選擇了在對方有約的情況
偷跑先簽這種做法,透過的還是時任T1高層的自家未
來GM也不讓其避嫌直接代表獅談約,明顯超出牽線了
,而且還沒離職這樣做立場上真的解釋不清
大家注意 要開始翻身家了 我先不討論了
所以被挖的球隊有意見嗎?
抱歉我問一下 有樹人承諾不官宣的證據嗎?
有的話我再推回來 謝謝喔
中信都沒講話了,表示私底下可能早有默契
先別管這些了 先幫國父想辦法 Bro跑光了怎辦
中信說不知道你什麼時候簽約的 反正球員都要走了 是
關他什麼事 默契個鬼
獅五月底簽約 六月才跟中信報價 跟誰有默契
有沒有默契也不是本篇的重點就是
呵呵
Erxx 的鍋張樹人背 讚喔 汪汪
這篇就討論身份認定跟程序正義而已吧
理論上聯盟官職跟行銷公司職務不能重疊 這是為了避
免爭議 但是這跟戰神或是大聖無關 而是踢萬聯盟官
方要去要求跟處理的事情
只是我覺得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不同球隊上面會有不同
的反應 XD
代表工程師談合約這件事情 法律上一點都不難啊 委任
狀總有看過吧
好兇哦直接身家起底一波欸==
這很像king會做的事
聯盟秘書長根本不應該幫球隊處理球員合約 同聯盟也
不應該 更何況是還是有競爭關係的聯盟 這在職業道德
確實 整件事情就是看三方拼命鑽漏洞
上真的有瑕玼 有哪個聯盟秘書長會跳下來處理合約
在舊東家尚未離職時,就在幫新東家處理業務挖角舊
東家的員工,會覺得這沒問題的人才真的有問題吧,
說好的職業道德呢?!
看來台籃猴子並非球員限定
都是悍創哪來新舊東家只是從悍創的左手到右手而已
啊
鄉民都幫你解答了 裝睡叫不醒
林就是太急 不簽都沒事 也成年人了
好了啦那麼多人講還看不懂就繼續睡吧
有跟母隊講 母隊也同意了 這樣哪裡惡意了?
張樹人最大的問題就是堂堂T1秘書長幫另一個聯盟的球
隊做違反自己聯盟規章的事,知法犯法,其他就是林自
己的鍋
張問題超大啊 如果只是幫忙提供聯繫管道還可以理解
但幫忙談合約爭取內容 那他到底是秘書長還是經紀
人還是特定球隊GM?
洗風向洗起來
他是秘書長同時也是悍創員工吧,用悍創身分牽線沒
問題,問題是T1為什麼沒要求他不能兼悍創
洗這個風向還是免了吧 台新都懶得管這部分了
但,T1都沒要求了,旁人也沒立場說什麼
我是覺得聯盟方也沒有管制 真有問題應該要再制定規
範 說是走後門也沒問題 但現在來看也沒有所謂多嚴
重到要面對什麼
林秉聖才是整齣事件的問題核心
推
坦白講我對悍創的認識可能沒有各位的多,但當初阿
拉薩對於喵開出的條件不滿意,悍創也是協助阿拉薩
跟台啤雲豹接洽,簽了一個雙方都滿意的合約,這次
大聖的事件則是悍創就他開出的條件找到喵,讓他們
去溝通看看這樣,那我們現在是不是也要把悍創仲介
阿拉薩到T的人抓出來XD,這不對嘛,站在經紀公司立
場就是努力找出對球員最好的選項,或許去T去P對他
們來說真的不像球迷一樣反應那麼大~
講真的張樹人跟喵喵這手法很有問題,但不影響違約猴
跟台新的問題更大的事實,簡單來講就是整件事的支線
罷了
喵的程序是惡意挖角沒錯啊
中信都還沒回覆報價你就先簽約
還要大聖保密不要讓其他球團知道
偷跑接觸基本上沒人會說什麼
但偷跑簽約就不一樣 大聖本身有問題
啊端合約出來的喵也有問題啊 也是違反聯盟規章
說謊聖這個人會說謊 他的說法不一定是正確的 聽聽
就好
至於拿喵備註說若中信續約
這份合約就不算來護航喵的也是好笑
這只不過是用來幫喵偷跑簽約後
有可能衍生後續問題來免責
不代表這件事是對的
那個備註條例可以免除什麼責任,可以舉例一下嗎?
中信如果續約後發現還有喵這份偷跑合約在
完全可以告公平交易法
中信沒意見 你倒是意見很多
中信不計較不代表事情是對的好嗎 邏輯?
中信如果成功續約不就等於那條備註條例成立幹嘛還要
弄到公平交易委員會,吃飽太閒喔
所以才說如果沒備註 那就一樣是雙份合約啊
所以他們備註了啊,他們備註那條本來就是不想惡意挖
角中信,至於偷跑的原因就是想要領先其他競爭對手,
所以備註條例跟偷跑合約哪有關係
還在惡意挖角 笑了
他們備註只是怕中信續約後被吉
所以有個合約不成立的但書
就是怕偷跑簽約這件事曝光
簽約時 中信都還沒回覆報價
大聖依舊還有合約在 這不是惡意挖角不然是什麼
更別說也違反聯盟簽訂自由球員的規章
那為什麼你不解讀成喵喵立這條備註就是不想惡意挖角
,還是你有內幕肯定喵喵就是怕被吉才立這條的
因為偷跑簽約這件事本身就違反聯盟規章
當然不會讓其浮上檯面 所以先把可能遇到的問題列出
如果中信跟大聖達成合約,喵喵的合約就會失效,這樣
也沒造成中信的損失,既然沒人有損失哪來惡意?
而且你的規章是誰的規章,人家喵喵理你t的規章幹嘛
張樹人需要理t1規章 所以這是沒有職業倫理的一件事
但台灣職籃有什麼職業倫理規範呢 嘆氣 這篇寫得好
不想惡意挖角別提早簽約不就好了,何必備註這條
你把張樹人換成楊清瓏,楊清瓏幫中職某隊牽線.....
或是換成李文彬,李幫中信找球員....看看輿論怎麼想
確實張樹人到背後的公司的行為就是惡意挖角,當能說
出中信不計較就表示整件事是錯的“只是”中信不計較
惡意挖角還挖失敗很糗就是了XD
我說是樹人的問題被質疑樹人現在是喵GM 所以我還是
帶風向在罵喵 供您參考
經紀公司應該要撤出聯盟和球隊的經營,不然不同經
紀公司球員會一直air
中信有說話?
跟中信還有合約時兩邊就簽約了,這樣怎麼有辦法把錯
全推給球員?
不用理登入次數149的啦
如果說大聖的事情無線上網滑坡到大聖以後都簽複數約
那麼這種事情恐怖的地方是無線上網滑坡到擔任中信GM
時期的種種舉措 = =
還好欸 就像大聖認為樹人幫他牽線=攻城獅主動聯絡
但樹人幫他擺平NBL三重合約的時候=T1長官一樣
薛丁格的樹人 他代表誰取決於你是否去觀察
這篇文從頭看下來 這簽約問題真的很大 = =
三方亂搞 重視程序的沒重視 簽失敗後反怪別人不尊
種程序也是挺好笑的...最詭異的是時任秘書長幫對面
聯盟球隊談約 好像在顯示說旺旺高層授意你來我們任
職 請幫忙挖個球員以求表現 這真的....
從觀察者角度來看我會認為大聖角度應該都是T1長官
有多重身份時,只要沒表明你很難釐清對方究竟是用
啥身份在跟你講話你只能以常規來猜,如果今天他說
他是以另一身份跟你講也是成立的,這也是為啥有些
東西該避嫌
攻城獅牽線是事件結束後已經有答案的回推
跟事件當下觀察結論不同
所以很大一部分感覺是樹人在鬧啊 假設獅/聖兩方都
沒說謊 獅的邏輯是聖先打電話給我 但聖的邏輯是你
們先留電話給我 所以誰先找誰才會認知不同
兩天前說樹人有問題被公審的我:
嗯 又在樹人
現在還要開副本?
大樹守衛沒有錯☺
台籃就是這樣啊 有啥好意外
有錢就是老大你還不懂喔? 像幹嘛就幹嘛拉
回Roy 當然是P那邊的規章啊
喵喵還汪汪
小智讓樹人留電話 叫大聖打給小智 那攻城獅那邊就會
看到是大聖先打給小智了 手法很高端阿
合約簽了就是有責任 別扯東扯西
已經走法院了還發垃圾文帶風向喔
別自創暱稱好嗎?沒比較厲害
你是不是以為自己很幽默
中信知道不等於沒錯啊,不然台新簽約你喵喵也知道啊
,可悲邏輯
哇,越來越多輿論倒過來罵獅子
權中信出來說明cc
汪汪不意外xd
那怎麼解釋大聖行為,說來聽聽吧
看前面就知道是假中壢
你確定是樹人主動?不是猴子到處吱吱??
球員簽字時都沒在想?
一堆人邏輯炸了是不是?就算喵拿合約出來,大聖不簽
就沒事了啊,而且有說原球隊要續留合約自動毀掉了啊
,既然大聖要留T他可以選擇不簽沒人逼他!這是重點
,一堆邏輯炸彈看得好累。
其實沒人知道他何時離職的吧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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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攻城獅將採取法律行動攻城獅呼籲林秉聖於9月1日履行合約 若否將採取法律行動 就臺北台新戰神球團(下稱「台新球團」)惡意挖角林秉聖,並在近日對媒體之公開發言 ,本公司嚴正聲明如下: 1、 本公司始終認為本事件背後的核心問題是台新球團的惡意挖角,而非單純球員林秉聖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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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如果台新最終贏了,會對未來台籃有何影響開頭這標題是很有趣的問題,就借這一篇來借題發揮 ※ 引述《kaikai9527 (Michael9527)》之銘言: : 台灣職籃會出現這種狀況的根本原因在於兩聯盟各自登山, : 不合作訂出薪資透明、球員名單等統一的規範, : 使球團不知道球員當前的行情無法公開報價,1
[討論] 為什麼競爭中的聯盟不能挖角如題 最近大聖的合約問題沸沸揚揚 今天9月1號 看來大聖應該就是鐵了心要去台新了 先不管大聖的心態23
Re: [討論] 艾迪大講成當初說是球隊選擇權 現在又有官媒爆料是認知差異 未料成力煥與攻城獅季外在針對去年所簽「1+1」合約的「+1」這部份,是屬於雙方選擇 權,還是單純方選擇權在相關解釋與溝通上,存在認知上的差距,如成力煥7月1日在自己 IG有關離開攻城獅的發文所言:「合約從來不是辦家家酒用的道具,我們(指和攻城獅)在 7次的面談中討論了各種的可能性,最後的協議是我買斷合約離開。」成力煥和攻城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