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艾迪大講成
※ 引述《k8952000 (k8952000)》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Fhy7TMt.jpg
: 重點 合約是1+1
: 第二年是「球隊」選擇權
: 又事後打臉一波了
: 我怎麼會說又呢(Kenny語氣
: 這個1+1出來之後
: 各位風向怎麼看
當初說是球隊選擇權 現在又有官媒爆料是認知差異
未料成力煥與攻城獅季外在針對去年所簽「1+1」合約的「+1」這部份,是屬於雙方選擇權,還是單純方選擇權在相關解釋與溝通上,存在認知上的差距,如成力煥7月1日在自己IG有關離開攻城獅的發文所言:「合約從來不是辦家家酒用的道具,我們(指和攻城獅)在7次的面談中討論了各種的可能性,最後的協議是我買斷合約離開。」成力煥和攻城獅的合約在7月31日正式到期,也已付買斷金恢復自由球員身份。
如果是跨聯盟跳槽那還有很多想像空間 可是今天證實是聯盟內跳槽
要是真是球隊選擇權 還能搞聯盟內惡意挖角嗎?
如果不是 那這篇文是不是有很大問題?
如果是 那這連盟是不是有很大問題?
請問一下p+聯盟的合約規定是不是裝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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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要長久的話 這個部份的遊戲規則還是要跟各球團
講清楚 不然每年季後都會有類似的事情
他講的買斷金,就是違約金,就是肯尼不執行球隊選擇
同聯盟挖角還能強行違約金? 你不要自己唬爛好嗎 球員就說是買斷 買斷=/=違約
的買身錢,當攻城獅GM都願意放手,還在追殺的是?
今天PLG聯盟方應該要有規章去阻止惡意挖角 提前接觸
追殺啥 你自己要說是球隊選擇權 球員說不是 還是同聯盟挖角 不說清楚是怕啥?
※ 編輯: uyrmb47 (114.24.109.188 臺灣), 08/17/2021 17:34:15的行為,但我比較希望他先去解決其他更重要更容易解
覺得問題
你看過合約了嗎 沒看過在這邊嘴什麼
球員講買斷,肯尼講他不執行球隊選擇權啊,這不就是
違約金
合約都沒公布,他們7次談了啥,要說清楚啥??
所以不公布就能隨便亂搞是吧 厲害了
GM跟球員談好覺得不公佈,不行嗎??
行阿 你不公布就不要怪別人質疑聯盟規定
沒公布就是亂搞? 這邏輯我也是給你100分
當初攻城獅應該要拒絕買斷然後讓成溫板凳
不然就是告死成才對 這樣大家才會開心
有請懂法律的板友解答
有照合約付違約金就好啦,問題在哪?
P+粉不敢承認的是這連盟一年了規定都是人治
人家都合意買斷了 如果不爽早告了
夢想家怎麼不去接觸張宗憲林志傑這一種
又在劃分什麼粉??這樣的質疑真的很像小丑在那邊跳
所以被挖角很爽囉xddd 這角度真新奇
真的有問題的話,我相信聯盟會出來說話
哪個聯盟不是人治? 另一個都選秀指名內定了
工程師跟成都沒有問題主要是夢想家吧
又要出來跟我嘴籃協了嗎? 籃協有叫你內定?
艾迪今天也說了成在解約之後各隊同時起跑啊
原來在p粉眼中 同聯盟挖角很正常
挖角司空見慣啦,反正還沒有規範大家隨意
人家已經買斷了 難道不能簽約嗎????
還是T粉眼中 內定才是好棒棒? 反正遊戲規則自己訂
牛頭不對馬嘴 我在談聯盟合約規定 你在說買斷xdd
聯盟現在不就沒規定 你是要討論個毛?
以後聯盟就要拿合約當裁決者了吧
不知道成這份新約要不要送聯盟
所以聯盟沒規定挖角是吧 你確定?
有規定的話可以隨他們這樣搞? 不是很好笑嗎
如果要玩薪資制度,那麼球員合約就要送聯盟吧
你是聯盟內的人嗎 不是那你說個毛呢xdd
如果你談的是聯盟規定,那你的講法不會是這樣吧?
還有球員交易應該也不是球團說了算,聯盟也要做最後
那你是嗎? 你說有問題就有問題? 好好笑
把關者。就跟雷特事件一樣
看內文 內文寫過了 看不懂別推文 因為還是不懂
你的講法看起來就是看PLG笑話而已,這叫談聯盟規定?
不爽看就別看阿 人家合約是你付錢? 講白了乾你屁事?
懶得跟p粉溝通了 反正p聯盟最好最棒都不會犯錯
有錯就是別人也錯
而且球員自行買斷合約這種事情其實很微妙
球團 球員 聯盟都沒人出來嘴 就你一個人有問題
這種講法?? 真的是要討論聯盟規定嗎??
那是誰的問題? 不就你邏輯有問題? 哈哈哈
討論沒兩句就戰人家啥粉 愛戰就來戰阿
會想談聯盟規定,不就是希望聯盟變更好,但你的講法
就是想看P的笑話而已啊
選擇權玩法真的要訂清楚 各說各話爭議就會不斷
去年簽約後的新聞
原PO就只想表示 P很爛 合約烙賽 聯盟沒再管 垃圾
我幫他講完了
這7月就討論過了,成一直以來的認知都是一年,但
球團一直沒有特別去澄清。
後來肯尼又說兩年約,大家也是霧颯颯
球員球團聯盟都不說就ok 是吧 讚啦
這件事凸顯聯盟該制定制度,但沒有制定之前,就算
前面有人罵違規招募或違規接觸,也都沒違反聯盟規
則,或者你可以問看看P聯盟的聯盟規則顧問古神,他
應該會告訴你為何沒有制定跟為何沒制定卻拿來罵倒
楣的其他聯盟
然後又講是1+1TO,跳脫合約有買斷金
對阿 當然讚 只有T迷覺得不讚 有問題 哈哈哈
這裡已經先血流成河了嗎?XDD
你就標準愛看又愛嫌阿 笑死人
t1聯盟有問題就拿出來罵阿 我在說p+你一直扯t1
你最有問題 那幹嘛一直關注?
p粉真的笑死人 說不清楚就一直拿t1如何護航p+
因為NBA可以搞這個,是因為他們有完整的配套,但PLG
現在艾迪的說法是 TO 跟 MO 認知不一
應該要先建立好完整的制度,之後就可以再加強這塊
沒配套不說清楚就沒關係 P+真好 惡意挖角都ok
對啊,只有根本不相干,卻被P拿這件事攻擊一個多月
的T1倒楣而已,真的很棒呢
你笑啊 反正球賽我照看 你在這邊嘴 別人一樣會進場
有差嗎? 哈哈哈
看起來就是成力煥簽了一個和他認知不同的合約內容
,信任感沒有了,還怎麼一起奮戰
認知不同沒有互信ok 但是合約規定是怎樣要說清楚
你可以說球團因為沒有信任基礎才同意買斷 但不是
人家就不想說阿 不然你去問完 跟大家解釋解釋?
球員說法和球團不同 結果又是同聯盟挖角
從事件爆發開始聯盟就沒出來發表意見,表示聯盟也是
支持原po,請原隊公布合約!
你不說就不要怪別人猜測阿 一直拿t1護航真棒呢
知道但不介入(可能合法也可能還沒規定)
同聯盟挖角怎麼了嗎 合約結束 難道不能繼續簽約?
以這樣的標準,那為什麼只公布這份合約??其他合約不
用公布嗎??
真的有問題聯盟一定會介入啦,雷特在官宣之後都擋了
現在的狀況是制度建立速度跟不上玩法
我也沒想到攻城獅第一年就玩1+1TO
雷特那個也是搞笑阿 特殊情況是靠開會決定
獅隊不公布合約,官網大方祝福。但GM社群開炮,離
隊球員對新竹上下感謝完了獨漏GM,到底問題在哪裡
?
草創特殊事件當然是開會決定阿 不然要給你決定?
如果要建立豪華稅線跟球員交易制度,球員合約就要送
特殊情況是寫在規章裡的好嗎 多特殊卻是開會決定
聯盟,這樣聯盟才能抓出稅線跟交易平等性
問題就是互看不爽,這是制度可以解決的??
真的是怎樣都能護航 不簡單
不就規章沒規定才要開會決定 你這人很好笑欸
這是行政流程的問題,球隊也必須要共享合約資訊
一下說人家人治 阿人家開會決定也要嘴
給聯盟
沒有寫在規章的,就是開會決定啊...
規章沒規定? 那條是防惡意挖角 沒規定嗎xdd
看規定意旨就知道有規定的東西也能說沒有 xdddddd
我在說雷特的情況好嗎 你再跟我嘴啥
從聯盟的動作來看,要嘛不違反,要嘛根本沒規定
我就是再說雷特阿xdd 你看不懂喔 真可憐
原po可以定義什麼是惡性挖角什麼是善意挖角嗎?
霹靂哥從去年開始就一直有被鑽制度空門的狀況
惡意挖角就是合約內接觸等類似行為
季前因為沒選秀也沒有相關規定,富邦橫掃大物新人
沒有善意這說法 只有惡意和非惡意
你是不是NBA看太多 直接搬人家那套來評斷P
那請問阿敏合約到之前一個月小哈就知道他要去哪裡
,算不算惡性?
這跟nba有個毛關係...
季中雷特事件有擋住算是正面的
不然規章PO出來大家研究研究 看一下是不是有這樣說?
成的狀況就微妙,不過雷特都能官宣後擋掉,成轉隊
如果有問題我想法務那邊應該也會提出來
請問是哪條 哪個規章有說 合約內接觸是惡意?
看合約 提前接觸只要球團同意就行 楊應該是只有1年
林宜輝和郭少傑都是在離隊後才接觸的嗎?Q是因為
哪一隊GM的用力招募才決定合約到拒絕照顧他多年的
老東家成為自由球員?
合約內比較像是2年卻在第1年打完挖角這種
不定規則開會就不叫人治?SBL十幾年沒有這種事發生
,偏偏就發生在第一年的P,反正現在只要有人支持,
怎麼搞都對吧~
龍貓也不是合約結束才接觸吧
或是有優先談約權利這種
你連人家幾年都不知道 確定好之後再來好嗎
阿敏舊合約到了剩1個月當然要談續不續約 成還有一年
現在沒有相關規定我覺得挖角都是正常商業行為
球迷能不能接受就另外一回事
你舉例的大部分都是打完聯賽後合約就跑完的吧
不是說PLG是對的,而是該加強,當然也不能說錯
你的人生只有二分法嗎??
除非聯盟彼此之間有簽協議說不能互挖有約的球員
不是對的也不是錯的 那就是黑的 因為不清楚
合約的解約條款算不算合約的一部分?球員合約不是
賣身契
成就覺得它自己的合約是跑完的啊
有寫全都是
他就是二分法阿 講一堆 反正P+就是爛 因為不清不楚
一般合約都有解除的條件吧
沒看過合約硬要講惡意的也蠻好笑的 你上班的合約po
出來啊
規章先拿出來啦 嘴一大堆 規章再哪 拜託 我想看
合約在哪 也請先PO出來 到底一年還兩年
阿你都不知道 到底再嘴什麼毛? 請問?? 哈囉??
說要訂規則實施就扯聯盟草創期,我還聯盟擴張期,
聯盟競爭期勒,這種TML等級的聯盟治理,真的沒啥好
護航的。
當成覺得他自己的合約是跑完的,難道他不能尋求報價
不行阿 為啥行 又不是你認為 是聯盟認定阿
所以說聯盟官方要把玩法說清楚,以後就照這一套玩
反正會買票的就是會買票進場 愛嘴的就是網路上繼續
聯盟沒訂,就是被鑽空門,只能趕快亡羊補牢
你們也不是客群 愛怎樣嘴就怎樣嘴
你沒訂就要訂阿 怎會是都不說就沒問題
聯盟根本不在乎好嗎 呵呵
...又聯盟認定??聯盟現在看起來就是沒要管這塊啊??
如果他要管這塊,他該去訂立完整的規章
如果允許聯盟內球隊接觸有約的球員感覺會很熱鬧
你不管那就大家一起人治阿 那也別怪別人說阿 說啥呢
死愛跳針 規章在哪先PO啦 只有你能看 我們也想看阿
或是所有球員都是制式化合約,都是只有聯盟對口
我就看季後賽精彩還是季後賽完精彩
想了解一下到底夢想家是多"惡意"接觸
籃球好像沒有保護名單機制,加上年薪低(買斷成本低)
PO不出來在那邊自由心證哦? 就你說的都對?
zbo說的好,聯盟根本不在乎這種事,也不歡迎覺得這
種事奇怪的人
球員轉隊成本不高的狀況下就很難約束
這些人就沒花錢進場整天在那邊嘴阿 自以為哦
看免費的 還要聯盟服務他 笑死人
我想聯盟是歡迎的,但還蠻好分辨誰只是想看笑話的
聯盟沒有要管就不要怪人講啊,新竹的GM都在講了
當然如果這是聯盟想看到的/不介意,那就沒話說啦
等他進場買票再來嘴啦 免費仔還想看人家合約咧 笑死
先掏票根跟商品在質疑聯盟
很好防止啊!就薪水加高一點。其他三支球隊都在原
合約裡升級部分球員的薪水,就是拉高解約買斷的成
本啊
記得攻城獅也有拉高耶,但成還是買斷了
難怪聯盟管不動 執行長也是免費仔xdd
用心良苦阿 原來是反串 這真的厲害了
成是發現自己不是球員選項在肚爛吧,艾迪去年在成
簽約就寫是球員選項
成去年談到合約都是說簽一年拚出身價,沒想到拼出
來在原隊沒有身價
除了成,前有小力鄭瑋,後面還有乳摸的岱豪和太陽
狂攻蕭順議
所以像是口頭答應的話就不算對嗎
口頭答應可以算 但書面比較保險 畢竟反悔有證據
一個基於互信基礎 一個基於書面基礎的差別
這種問題是真的沒什麼好討論啦 連合約怎麼簽都不知
道 成是有請經紀人嗎?
馬的兩個差那麼多 我是不信什麼認知上出問題啦
氣成這樣快笑死
zbo 好氣喔...
沒看到合約,再怎麼懂法律都無法解讀
如果球隊不把合約交給聯盟,那該被批的是球隊還是
聯盟?
兩方
立規定強制要交,不交罰款
或是不交不算完成註冊
嚴格講是聯盟 如果聯盟沒要求 球隊沒義務交
如果有要求 球隊沒交 聯盟也沒要求 那就是雙方
如果沒立規定,聯盟全部責任
有立沒強制,聯盟責任重一點兩方都有責任
艾迪說法當然是和稀泥啊 難道要官媒直說我們P聯盟
內合約未到期接觸無法可管 規章還在寫
同意,這樣更能一步步達到薪資上限真實化的目標,
如果陰陽合同高薪低報,就容易被其他隊買斷
但這樣的作法,目前除了NBA有相關規定可參考,還有
其他職業聯盟的做法可以參考嗎??
聯盟如果真的以3年內薪資公開透明為目標,現在開始
簽的合約、制度開始要規範、統一了!不然3年後又是
同一副樣子,3年後就沒有ABL期的合約可以當藉口了!
對一個安博聯盟,不要要求太多。
反正我還是會進場看獅,換聯盟也是。
不用跟z博盒子爭啦 那ID你吵不贏
又在自我認知
雙方就講好了,合約之外的事情本來就是雙方合意就沒
問題,到底是有什麼好吵的啦......
這篇在吵什麼
草創啦
合約沒看過 規章沒看過 每一樣都自己臆測的 嘴的
跟什麼一樣 某g不用說什麼吵不贏啦 邏輯這麼差是
要跟人家戰什麼
笑死,談邏輯XDD 叫人買票進場再來嘴P+,那你嘴T1是
之後要買票進場嗎?
因為嘴T1的那些人不會打者是督促聯盟進步的大旗啊,
如果他們這樣嘴T1,你也可以回嘴他要他買票進場再來
不然是要直接嘴督促台灣職業籃球環境嗎?
還 蠻 屌 的 屌 爆
T1愛怎麼打就怎麼打阿 反正籃協班底本來就不期待
我是肯定不會買票進場的啦 好與不好懶得關心
我只對台啤合約到期後球員動向有興趣而已
冷飯熱炒,早點開賽還比較精彩
籃協班底是指謝典霖嗎
可以嘴督促台灣職籃環境啊,這樣三個聯盟的標準就要
盡量一致,別只單單要求某聯盟要去做到什麼
說雙方選擇權就是給台階下了 吵也沒用之後等開賽吧
買斷指的是1+1的1 而非+1吧
記得前幾個月他的一年保障約連跑都沒跑完就買斷
肯尼講的球隊選擇權指的是後面那個+1球隊選擇
選擇不執行
合理推論他是想提早進入自由市場 買斷剩餘一二個月
的合約 不然等他成為FA一堆球隊早已補強完畢
這是PLG要注意的地方 很多球員在不同時段簽1年約
導致很多球員一年約到期的時間點都不太一樣
NBA制度比較完善 都會規範自由市場開放時段
避免PLG這種問題出現
用台灣籃球發展起手式的,前面才有一波,很巧的都
是單單針對某聯盟的呢。而且正式成立一年多的,跟
正式成立不到三個月的,拿來一起要求才是不公平吧
?
喔,所以NBA是多久以後有惡意挖角的條款?其他聯盟又
是多久以後才有這些相關規定,成立一年多的就一定要
有這樣的規定??
這些規定就是加分項,沒有做到很可惜但也不是罪該萬
死吧
沒做到就看之後會不會發生啊
搞不好之後大家有默契不要這樣搞就不會發生了
所以p聯盟的合約還有「不符戰力」嗎
所以我請員工,也能用「不服戰力」這個嗎
認真想知道哈哈,能的話多好
笑死 有個人不知道在幹嘛 lol
爆
[情報] 成力煥IG離隊是球團與我在互相尊重的討論下得到的結果,我想彼此在其中各付出多少時間與努力 ,雙方都看在眼裡。合約從來不是辦家家酒用的道具,我們在7次的面談中討論了各種的 可能性,最後的協議是我買斷合約離開。 我真心地感謝攻城獅老闆與股東們一整年的照顧,讓我在攻城獅的每一天都很充實,也感 謝綸哥、漢哥一年來的辛勞。爆
Re: [閒聊] 台灣的1+1有自己的玩法嗎這件事沒有這麼複雜吧 站在攻城獅的立場 我還有一年球隊選擇權 我執行下去 你哪裡也別想去 把我惹毛了 我執行球隊選擇權 冰你一年 看你下一份約怎麼談80
Re: [討論] 肯尼now星球Ep39成立煥轉隊始末如果當初成簽的是1+1球隊選擇 一般而言 選擇權就是球隊選擇或是球員選擇二選一 哪有什麼雙方選擇 你今天雙方選擇權不就是跟沒選擇權一樣11
[情報] 艾迪FB-關於誤解臺灣籃球即使不能「一團祥和」至少不要「血流成河」一直是我想努力的方向,然而 #成 力煥 離開 #新竹街口攻城獅 之風波餘波盪漾,我在17日的相關發文也被針對點名,原本 我不想再多作回應,而是以成力煥今晨IG發文供大家參考,但顯然幫助不大。 成力煥在這則發文表示:「賽季打完收到幾個球隊的詢問,我與攻城獅依照委任合約內容 討論之後簽署買斷協議…」這段話的關鍵字在於「#委任合約」,何謂委任合約,民法對39
Re: [討論] 高景炎Kenny Kao FB球隊選擇權,表示球隊在附加合約年有權利決定是否執行合約 如果球隊決定不執行球隊選擇權時,通常球隊需支付球員的買斷金金額 (不知道PLG的保障合約薪資有沒有列入買斷金的部分) 今天攻城獅和成力煥簽的是1+1合約,且+1為球隊選擇權 當攻城獅和成力煥走完第一年合約35
Re: [討論] 肯尼now星球Ep39成力煥轉隊始末整理幾個重點 1.當初有說開了7次會,而且攻城獅有提出薪資調漲跟複數合約 但"市場上有更優渥的條件" 所以攻城獅留不下成 只好同意買斷 所以當初成當初應該心裡有個價碼了 才能決定拒絕攻城獅的條件 並且再付一筆買斷費11
Re: [閒聊] 台灣的1+1有自己的玩法嗎不是欸 看一堆高潮在那邊說聯盟不來管管 為什麼不針對這件事情發表看法我就覺得很好笑 這就是攻城師跟德州球王簽的合約,跟聯盟一點關係都沒有 今天假設 如果 同樣P+的球隊在知道他有一年球隊選擇權 但是要付的買斷金額可以接受 那可不可幫忙進行買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