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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保護令怎麼來的才是重點吧

看板basketballTW標題Re: [討論] 保護令怎麼來的才是重點吧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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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站在法律角度分享一下。

我不是法律系專門人員,
但依照實務運作可以分享一些經驗給大家。

「保護令」這種東西是有分種類的,
依照當初急迫性、危險程度等分成幾類,
因為個資法的關係我查不到更多相關的資訊,
那我們就先預設Q的前妻對他持有的是
「通常保護令」好了。

再來保護的範圍跟規範、項目等等,
也會因為個案狀況,核發的內容有所不同,
假設該張保護令是最簡單的那種:

「不得對被害人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這種就是最常見,也最籠統的家暴保護令。

扣除掉不得接近指定場所多少距離之外,
身體不法侵害很簡單就可以定義,
那至於「精神上」的不法侵害有哪些呢?

事實上,還真的沒辦法定義,
只要當事人覺得「精神上被侵害」,
那相對人可能就涉嫌違反保護令,
而且違反保護令還是非告訴乃論。

因為我本人並沒有經手Q的案件,
所以只能分享自己處理過的狀況。

說實在,我不太清楚法院到底是怎麼核發的,
也不太清楚他們的查證或判斷依據為何,
有滿多夫妻或情侶在拿到保護令之後,
依然是住在一起、或者是一起生活的。

只要相處好的時候都沒什麼事,
一旦生活習慣不合或者是因故吵架,
其中一方就報警,跟警察說對方違反保護令。

警察到了現場核對保護令的資料,
確認了當事人的意願之後就只能依法辦理,
把相對人帶回去依照違反保護令做偵辦。

我想說的是,如果已經向對方申請保護令了,
照理說應該避免與對方有任何的接觸嗎?
不管今天我是當事人或者是相對人,對吧?

分享一件我處理過最傻眼的案例,
有個阿公報案說他老婆跟女兒違反保護令,
因為早上起床的時候,女兒只買了自己的早餐、
沒有問阿伯要吃什麼,阿伯氣到一個不行,
老婆出來勸架也跟阿伯吵了起來,便報警。

結果阿伯還真的有法院核發的保護令,
也認為自己有受到「精神上的不法侵害」,
就只能把他老婆跟女兒都帶回來法辦。

後來查了紀錄才知道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平常依舊如膠似漆的生活像個和樂的家庭般,
只要一吵架就報警,說對方違反保護令。

法律保護的是懂法的人,
分享這個案例,給各位球迷思考一下,
可能案情不像外界或者是媒體傳的這麼單純,
有獨立思考的閱聽能力是很重要的。

另外,法院核發保護令時,雙方都會收到,
所以不存在另外一方不清楚的這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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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0332520 05/16 19:52我就說這事情疑點重重,女方持有保護令應該巴不得

a30332520 05/16 19:52不見Q,完全不懂

a53189360 05/16 19:54推一個~

a30332520 05/16 19:54還是先讓子彈飛一下啦,等定罪再來噴也不遲

VIC0418 05/16 19:54不懂你想表達什麼?女方就是有Q也知道也很難說無辜

VIC0418 05/16 19:54…不處理好就是一直這樣傷害聯盟形象啊?

QchchQ 05/16 19:54所以事實是有沒有違反? 我以為法律人只在乎事實

QchchQ 05/16 19:55換個話說 難道你講的Q不知道嗎 他幹嘛赴約?

vic1201 05/16 19:55有報導說女兒現在是雙方輪流照顧 見面是為了接送女

vic1201 05/16 19:55

a30332520 05/16 19:56為了接送女兒那就可以知道為什麼赴約了阿

a30019123 05/16 19:57都別人誤會 還要交保十萬真是大家錯怪了

a30332520 05/16 19:57還是覺得話不要太早噴,翻車就搞笑了

a30332520 05/16 19:59交保是可以退還的知道嗎

a30332520 05/16 19:59無罪的話交保金要退還給Q,你懂交保?

a30332520 05/16 20:00根據刑事訴訟法 §119 第 1 項規定,當法官撤銷羈

a30332520 05/16 20:00押、或是案件受判決確定(包括有罪及無罪判決,也

a30332520 05/16 20:00包括不起訴和緩起訴處分),就應該將保釋金退還給

a30332520 05/16 20:00具保人。

a30332520 05/16 20:00又不是交保10萬就是定罪了

a30332520 05/16 20:01交保只是=保證金而已保證你傳喚會到案不會逃亡

a53189360 05/16 20:04不過 保護令核發了 也是個蠻重要的點

a53189360 05/16 20:04不過講到底 都只是 得 而已XD

sz2006 05/16 20:05沒有翻車問題.請聯盟解釋發保護令時為何沒罰則

sz2006 05/16 20:06聯盟這次要不是新聞狂發.一定又是像上次一樣裝死

liaoeddie 05/16 20:28覺得委屈去跟檢察官講,還有誰叫你要拉扯呵呵

kaikai1112 05/16 20:33一樓 就算前妻挖了坑 也要 Q 肯跳進去啊

pai196 05/16 20:39無聊 都不重要

Notif520 05/16 20:43那時候聯盟不知道只有球團知道 那時候球團回應是這

Notif520 05/16 20:43

Notif520 05/16 20:43https://i.imgur.com/Lyrb3pf.png

Notif520 05/16 20:46然後保護令在一開始只是民事並不是刑事 要違反了保

Notif520 05/16 20:46護令才會進入到刑事程序

Johseagull 05/16 20:50其實只要交代有沒有動手就好 沒動基本上還沒逾越道

Johseagull 05/16 20:50德界線

pinkdida 05/16 20:50呃有問相關背景的朋友 第一次那個保護令屬於民法的

pinkdida 05/16 20:50部分 或許球團認為這是家務事 另外違反保護令法狹義

pinkdida 05/16 20:50的說 算刑事罰 家暴管制法是社會法不是刑法

pinkdida 05/16 20:52違反保護令罪是家暴防治法底下的一個刑罰

Notif520 05/16 20:53所以一開始球團認為只是家務事 讓球員自己處理

Notif520 05/16 20:53就沒有上報聯盟了 結果現在又鬧出這件事 球團跟聯

Notif520 05/16 20:53盟頭大了

pinkdida 05/16 20:58另外說一下 現行犯其實不等於有罪 逮捕只是訴訟程

pinkdida 05/16 20:58序 跟判決無關 起訴由檢察官決定 判決由法官決定

pinkdida 05/16 20:58 要定讞了才能稱他有罪 交保是法官認定無羈押必要

pinkdida 05/16 20:59無串供逃亡可能所以交保 你可以說他有嫌疑不能說犯

pinkdida 05/16 20:59罪行為確定

wpd 05/16 21:01#一碼歸一碼

a53189360 05/16 21:01不管是刑法還是家庭暴力防治法都是在規章的道德條

a53189360 05/16 21:01款裡面啊XD 如果說家庭暴力防治法是民事法 沒關係

a53189360 05/16 21:01的話 幹嘛還訂在規章內

black205 05/16 21:12挺好笑的 當時不是說公眾人物 球員要愛惜自己羽毛

black205 05/16 21:12結果換個人 標準不同

pinkdida 05/16 21:12民法是說保護令 違反保護令罪是家暴防治法下面的刑

pinkdida 05/16 21:12罰 如果又涉及毆打造成傷害才會又觸犯刑法的部分

pinkdida 05/16 21:14因為根本沒起訴 你不能說他犯罪 也就暫時沒有違反

pinkdida 05/16 21:14的部分 所以根本連警告也沒有

pinkdida 05/16 21:16老實說觀感不好 但是文字上操作確實是如此 規章也

pinkdida 05/16 21:16根本沒規定調查中的案件 被調查人應該以停賽處分

bagaroach 05/16 21:29無罪推定在台灣其實沒人在意,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isawe1222 05/16 21:29啊台灣人就最喜歡當鍵盤法官或檢察官啊,縱使一點

isawe1222 05/16 21:29法律認知.對真實情況也不甚瞭解,媒體爆出來了我覺

isawe1222 05/16 21:29得你有罪就是該關起來,理性判讀.獨立思考都是屁

nvsr 05/16 21:36P沒法律顧問嗎

wjguo 05/16 21:44根據法律 犯法就是犯法 沒有什麼被害人不高興

wjguo 05/16 21:44是在帶風向嗎

wjguo 05/16 21:45被法院判不得接觸 一定有他的道理

beautydots 05/16 21:46「照理說應該避免與對方有任何的接觸」—依照報導

beautydots 05/16 21:46,是為了孩子的探視,有小孩的離婚夫妻,通常離了

beautydots 05/16 21:46婚後最大的、最斷不掉的牽扯就是孩子,理論上是最

beautydots 05/16 21:46好避免碰面,但實際上不知道他們有沒有辦法避免,

beautydots 05/16 21:46有些時候聲請保護令後也難免需要碰面,例如:也有

beautydots 05/16 21:46聲請保護令後必須前往相對人住家取回私人物品的,

beautydots 05/16 21:46這種多半會請警察陪同。我覺得很難責怪為了探視孩

beautydots 05/16 21:46子碰面,但事情發生後可能要想替代方式。前幾篇有

beautydots 05/16 21:46大大提到可能要尋求外部協助,像家暴防治法46條有

beautydots 05/16 21:46規定各縣市都應設有子女會面交往處所,以新北來講

beautydots 05/16 21:46在蘆洲有一間放心園就是這樣的地方,裡面有社工協

beautydots 05/16 21:46助。有小孩,有親權,探視問題就終究必須妥善處理

beautydots 05/16 21:46

beautydots 05/16 21:49然後動用道德條款應該要確定事實,家暴案件應該會

beautydots 05/16 21:49更重視隱私保護,球團作為雇主、聯盟作為廣義的雇

beautydots 05/16 21:49主,只是這樣的身分,未必足以向警方了解到很多事

beautydots 05/16 21:49實證據,這次的事情可能還要等檢警調查結果,聯盟

beautydots 05/16 21:49最新公告針對這次事件算合理。

beautydots 05/16 21:49但覺得有爭議的是第一次核發保護令的部分,當時報

beautydots 05/16 21:49導寫女方有聲請保護令並提出傷害告訴(後來撤告),

beautydots 05/16 21:49如果法院核發保護令的依據是家暴防治法14條,「認

beautydots 05/16 21:49有家庭暴力之事實且有必要者」,那算不算規章中道

beautydots 05/16 21:49德條款的「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行為」?畢竟規章

beautydots 05/16 21:49文字是「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行為」,不是「

beautydots 05/16 21:49犯家庭暴力”罪”之行為」。

pinkdida 05/16 21:50接觸的話就是指騷擾 接觸 通話 通信 跟蹤或非必要聯

pinkdida 05/16 21:50絡行為 所以約私下見面真的怪怪的

Jimstronger 05/16 22:06我非法律專業 但我認為聯盟在Q這次事件應該要從嚴

Jimstronger 05/16 22:06處理 黑人自己之前也說要維護P的品牌價值 放有家暴

Jimstronger 05/16 22:06嫌疑的球員在場上比賽我不認為是維護品牌價值的做

Jimstronger 05/16 22:06

Jimstronger 05/16 22:08如果調查結果出爐有還Q清白 再讓他重新上場也不遲

Jimstronger 05/16 22:08這也可以讓其他球員知道職業球員算是半公眾人物 對

Jimstronger 05/16 22:08於私德的問題要比一般人更慎重

Jimstronger 05/16 22:09商業聯盟就應該顧及到台灣大眾的社會觀感

pinkdida 05/16 22:19我想球團當初認為保護令屬民事 也就不想去追究了吧

pinkdida 05/16 22:19 私下妥善處理 誰知道現在搞這條

pinkdida 05/16 22:21就處理上觀感不佳 從嚴就是先停賽 但是用法律上的

pinkdida 05/16 22:21文字跟規章 他也可以選擇放掉

vic1201 05/16 22:39跟是否為刑法無關吧 違反刑法寫在道德條款第一項

vic1201 05/16 22:40家暴防治法是第七項

puku950817 05/16 22:41這篇比較別有居心吧 違反保護令極端的狀況根本沒那

puku950817 05/16 22:41麼多

anguslee33 05/16 22:43推這篇,一堆有保護令還住一起,真的蠻傻眼

pinkdida 05/16 22:45因為有些網友會說他涉及刑事案件 所以要區分一下

joejoe14758 05/16 22:53原Po能分享一下 這些"特殊事件"的比例嗎 如果只是

joejoe14758 05/16 22:53少數 那感覺你說的情況沒有參考價值

shifa 05/16 23:03看台籃學法律 從消保法 社會秩序維護法 到 家暴防治

shifa 05/16 23:03法 下一個會是什麼法 (喂

flyclud 05/16 23:19確實如樓主所說,如果有保護令應該避免過多不必要

flyclud 05/16 23:19的接觸

flyclud 05/16 23:21畢竟保護令代表公權力介入的象徵,非必要真的少接

flyclud 05/16 23:21觸比較好

ZBeta 05/17 00:16那個案例真神啊

i19940802 05/17 00:32其實真的蠻多都是有保護令還住一起的然後吵架再來

i19940802 05/17 00:32報警說對方違反保護令 不懂申請保護令的用意在哪

TheBatman 05/17 02:10這篇比較別有居心

Resco 05/17 03:59還真不是專業人士 說好無罪推定 但每次鄉民看到女

Resco 05/17 03:59生就先判刑 反正風向正確 ptt都仇女宅大家一起取暖

Resco 05/17 03:59好開心

Resco 05/17 03:59鄉民真以為自己身價不凡喔每個女生都想騙你們 笑死

Resco 05/17 03:59連跟你們講話都懶好嗎

matthew221 05/17 08:20你以這種角度切入,對這起事件中的女性公平嗎

Dope5566 05/17 11:13原PO有實務經驗那不就代表很高機會是被保護令擋過

Dope5566 05/17 11:13的對象?

lovebuley 05/17 11:53推原PO專業

Iraq 05/17 13:24原po聽起來就警察啊

Alun021 05/17 14:25應該不是警察,是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