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所以爭論的點是肺炎算不算特殊情況?
我覺得規章寫的蠻清楚的呀,特殊情況的認定由那個委員會決定。
你當然可以覺得肺炎是特殊。那投票的人也ㄧ定有他的理由覺得這不能是特例呀。
決定權就寫明在他們5個人身上,阿按照規定投出來沒過,不就這樣有什麼好糾結肺炎是不是特殊情況呀?難不成要像選mvp辦個fb投票?
這種特例根本也不可能條列式列的完吧,用討論表決蠻合理的吧?除非不要有特例。
那至於要不要公布投票結果,應該是沒有聯盟會公布這種細節吧?
那至於規章怎麼做才完備,本來就是見招拆招不是嗎,怎麼可能ㄧ步到位,隨著每年遇到不同的事來修改。
國外的職業聯盟都發展了多少年了都還在修正規定。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但是我覺得在還沒確定就大肆宣傳,結果搞這齣,觀感
是真的不太好
疫情都持續一年多那算特殊,那當初跟渦輪解約是不是
就要想清楚了
修改應該是季後做的事,另外國外成熟的職業聯盟,
規定就是規定,哪有什麼"特殊狀況",特殊狀況應該
差在宣傳走的比既定事實還要快 最後球迷期望落空
開打前就先討論完然後決定
對啊黑人都道歉了還在不滿什麼
那當初幹嘛訂特殊規定這種模糊空間 疫情都不算特殊
了什麼是特殊 就直接表面禁止洋將季中轉隊就好
就是可以申請特例但要決策委員會功過
*通過
突然受傷我覺得比較符合特殊狀況
特殊狀況就是幫條文開後門
就SC30大講的 你已經建立球迷們的期待了 然後突然又
毀了這些期待 然後理由是疫情境管不算特殊原因
你真的要說就可以寫球團因不可抗力導致洋將無法出賽
這樣就相對明確容易有標準執行
聯盟同意申請特例但就決策委員會反對打槍
當然球團還想防止洋將擺爛,只能說想得很周全
但是寫出來的卻有漏洞
那麼多現有聯盟的規章可以參考,最後只寫出這一種
特例就是case by case談啊
這聯盟的法務顧問是哪裡找的......
就抄中職洋將季中不能轉聯盟其他隊那條阿 但加了但
書說可以申請特例不過要賽務委員會通過
所以什麼情況下 會被同意?
會被認為是資敵的就不同意
那這樣有什麼意義
法務有發過文啊
重點就是那個委員會 不應該有4隊代表去表決
應該是聯盟找專業人士去組成 然後表決才對
特例應該要拿掉
要排除4隊考量各自利益 而作出利己的表決內容才對
真好奇肺炎造成新洋將這個狀況不特殊的話什麼叫特殊
重點根本不在疫情,一堆人在那邊疫情不特殊真的好笑
反正就是賽務委員會沒通過
找專業人士 又要定義專業人士了啦 直接把規則寫死
不要有模糊空間就好
中職也是定了規則 然後在那邊解釋規則的跟大家想的
不一樣
你要馬就把但書特例拿掉不就沒爭議了 要換洋將就是
等人選飛過來跟中職洋將一樣
中職洋將也是不能季中轉去聯盟其他隊阿
可以轉聯盟但是不能聯盟內轉隊根本奇怪...
疫情不能算特例 那什麼是特例
那乾脆直接無條件否決不就好了
現在光找人 申請工作證 就夠花時間了
而且228大限將至 看來吱應該是2個洋將打到底了
這條文本身就有問題阿,就在假設決策委員會理性討論
,完全沒考慮到決策委員會惡意阻止的可能性
照規章走沒問題,建議特例直接拿掉不要有模糊空間,
直接禁止季中轉隊就好,中職也無法季中轉。我猜當
初用特例可能是怕接近季後賽遇到洋將受傷問題,類
似李恩條款,這種人治的情況,到時其他隊難道就會同
意嗎?尤其只有4隊
其實就是那五人承擔責任啦~ 我是覺得聯盟就被罵就
被罵囉 我是還會支持聯盟的
開了一堆漏洞等委員會人治 再發FB說要照規章制度XDD
跟棒球一樣一堆滾動條款跟小房間投票
本來就不要有什麼模糊空間的垃圾設定
果然都是台灣人,連滾動都類似
沒給你尼洛條款就好了
規定早就有了,感覺是聯盟跟領航猿都沒注意先宣傳一
波...
受傷早被完爛了一堆假受傷
退票抗議 不想看滾動式規章
不是啊 那要不要解釋為何不算特例?
樓上這樣要求聯盟秘書長要表演地板動作,很不方便
(咦?
聯盟自己先同意以特殊需求讓猿收雷特要不要先自罰
罰金?
49
[討論] P的阿巴西、Q、阿提諾身分認證但兩聯盟最大的差別是,阿巴西拿到身分證的時間 當時P是已經成立了,所以阿巴西要認證為本土只能開特例,不然那些爸媽是台灣人, 但16歲後才入籍的只能算華裔,為甚麼只有阿巴西可以有特權可以列為本土? 同樣都是16歲後拿身分,當然先一視同仁,不列為本土啊。 而Q的身分認定本來就是各國聯盟都會遇到的問題,一般國家不像日本有一堆歸化球員,33
[閒聊] 執行長發五個字有什麼用啊?一堆人在嘴五個球隊 明明就聯盟給特例 時間到了再議 這不是聯盟同意的嗎? 因為多了一個歸化 再議結果出來 因為輿論關係31
[討論] 新本土改成本土是不是就解決了?身為王迷 先撇除投票那種很沒意義的事外 制定歸化規章是正確的方向吧 目前聲明看起來就是走日本職籃那套 每隊都會有一個歸化23
[討論] 問題最大的是聯盟吧首先 Q是特例被視為本土球員這件事 是你聯盟說 他勞苦功高 他特例被算本土球員 是因為他算是籃壇規劃的第一人 而且也為台灣為中華隊立下汗馬功勞 所以只有Q是開特例給他22
[情報] PLG 官方FB根據聯盟賽事規章33.2:「球隊得於截止日前不限次數進行註冊調整。外籍球員(洋將) 同一球季只能註冊於同一隊之名單上。(若有特殊需求,得向賽務決策委員會申請特例處 理。)」 . 按照規章解釋,雷特(Julian Wright)的身份已確定這季無法被其它隊註冊,而針對桃19
Re: [情報] 二哥聊ball Q本土洋將投票相關麼 : 票數是3:3,我可以跟大家說,投票的結果是5:2,反對Q是本土身分有5票,贊成他是本 土 : 身分是2票,那兩票一票是國王就不用說了,另一票大家猜應該也能知道是誰就是聯盟 : 我昨晚到今天看了一下評論跟社群,也知道了「絕大多數」球迷的想法,我相信,在這11
Re: [討論] 特例2+1洋根據聯盟賽事規章33.2:「球隊得於截止日前不限次數進行註冊調整。外籍球員(洋將) 同一球季只能註冊於同一隊之名單上。(若有特殊需求,得向賽務決策委員會申請特例處 理。)」桃園領航猿向賽務決策委員會提出,因為疫情關係希望能特別申請註冊雷特,但 是經過討論,賽務決策委員會否決桃園領航猿的申請,聯盟也因此做出未註冊成功的決定 。3
Re: [閒聊] 只要不是本季登錄過P聯盟的洋將都可以找3.聯盟解釋特殊情況是指球隊無法維持雙洋將運作 聯盟要讓之後想加盟的企業或球隊看到,是有照規章在走的聯盟,不是動不動有特例的, 這個本質上也沒有錯吧? 特殊情況解釋就是特例 懂嗎? 你沒在原本規章裡面解釋 而是開會解釋 這就叫做特例 原本這條是防挖角 現在變成球團換洋將還能防資敵的手段 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