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GP125車禍估價費用
原PO好
1.依民法第196條: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
2.依行政院頒定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
資產折舊率表」之規定,機器腳踏車之耐用年數為3年
,依定率遞減法遞減。
3.依財政部頒定的「固定資產折舊採計算方法」,
大型重機亦屬機器腳踏車類,每年應折舊千分之536。
不足一年,則按月份比例折算。
實務上一般折舊後最低還會有10%。
維修工資則全額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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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你車子折舊後,只能獲賠零件金額最高10%
外加全額的維修工資。不過也別想從工資上多賺太多
因為機車工會有明列各項零件的維修工資,一般人
很少知道,因為這工資會比實務稍稍偏高一點。
另外一旦對方理賠你的零件折舊後費用,
車上現有的該零件所有權就歸屬於對方,
對方可以無條件拿走,這點你也要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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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要求恢復原狀呢?
沒有什麼恢復原狀,該折舊就是要折舊
沒有恢復原狀一說 法律就是 修車&殘值選
其中一個 但不能比殘值高
先讓保險公司確認後再修
這樣比較不會有爭議
保險不出的對方本人要出,不然就是原po會
提 傷害不是嗎?
殘值賠不到位,有受傷就用精神慰撫金去
補XD
每年應折舊千分之536 機車是紙糊的?
恢復原狀依然要折舊
那先訴毀損再告傷害,附民遞上,還會跟被告
算折舊嗎?
換下的零件對方可以無條件拿走這段有問題
如果對方是付換新全額,舊零件當然歸對方
只付折舊價就想把換下的零件拿走?想太多
> 殘值 → 恢復原狀, < 殘值 → 賠殘值.
以刑逼民,小傷對方只會繳罰金給國家而已
15樓好,原先的零件只剩依估算後的殘
值,對方既然賠付完殘值,該零件自然
歸賠者所有。這一點問題都沒有。
恢復原狀的意思是,
舊零件就找舊零件恢復,
用了五年的殼,就找五年的殼恢復,
可是舊零件買不到,只能拿新的,
這時車主就要還對方差價,
新零件和舊零件的差價,
上法院就是這樣。
也等於只賠殘值。
回復原狀就是回復舊車的狀態啊 除非
你車子是全新停在店面還沒賣出去被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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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車禍修理之我是不是碰到獅子了?這個要便宜就是給法院判啦~ 對方2016的車 零件使用了7年 每年折舊0.369 7年下來折舊就剩20% 以下了 法院判是這樣啦…14
Re: [討論] 被追撞求償的心態嗨嗨大家安安,小弟我又來分享一下保險實務(民事)的經驗了。 三年車險理賠實務經驗。 一般來說,遇到車禍(單純財損案件),民眾會請求而保險公司不願意賠的,基本就是兩 大項。 1.租車(代車)費用。12
Re: [問題] 社區停車場刮傷賠償問題?要省錢的話 就是請對方去告啦… 法院判賠的最便宜 汽車零件折舊率 0.369 3年中古車 零件剩下新品的25%13
Re: [問題] 車停停車格內被堆高機撞你要回復原狀要修也是要錢啊 你到法院去也只是判錢而已 法院原則就是 零件的部分有折舊 但工資、鈑金、烤漆沒有折舊的問題 折舊也不是折舊到零 你可以自己算算你要維修的零件殘值剩多少 做為跟對方談判的基礎 不然也不是你說想喊要對方回復原狀 就可以不出一毛錢的 工資、鈑金、烤漆 就是你最基本可以守住的10
Re: [討論] 國產車保車體險的必要性?個人覺得保險是為了轉移風險 保險觀念這很主觀 有些人覺得不需要 有些人覺得需要 回歸實際面來說 以丙式車碰車來說 兩車事故都有各自的肇責比例9
Re: [問題] 有關車價損失求償這筆錢很難要到啦~ 現在保險公司主要就是用 折舊 = 車價減損 不跟你扣折舊的零件錢 你也不要來討這車價減損的錢 如果你硬要的話4
Re: [新聞] 小女警猛撞3車翻覆!天價賠償金曝光 恐賠200萬買2車先恭喜舉得初步共識,當時看新聞就覺得Juke車主這邊應該是有聽進鄉民意見 好好溝通,真的能處理對雙方來說一定是最佳解。 這邊順便教一下不懂估價單怎麼看這鄉民這份保險公司核定過的估價單, 在到了法院去要怎麼看。 最簡單的3
Re: [問題] 車禍機車報廢賠償問題借版請教 有疑問的部分是折舊是以購買金額算(109.04出廠/發票金額為69000元) 還是用估價單?我是今年7月發生車禍,機車行報價修復估35000元 但車行說車台修了也不完全好建議報廢, 對方保險業務也說不修報廢OK(對方有第三人險)- 對方如果真的有保險的話 根本就不用理你啦... 全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啦... 反正賠錢也是保險公司賠 對方幹嘛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