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的初判結果與請教
先祝大家都還是能行車平安沒事情
小弟在上個月晚上下班發生車禍(雙方皆為機車)
下圖是事發現場的路口圖(紅色為我,藍色為對方)
對方輕傷,當晚就回家
我是被撞擊的那方,右鎖骨骨折,開刀住院四天另外需休養三個月
去做筆錄的時候有看到警方放路口監視器給我看
看監視錄影器時可以大致判斷對方是直接衝出
我就是騎到紅藍線的地方時被對方衝撞(我車速大概30左右)
近期收到的初判表就像前面發車禍文來尋問的大大一樣先個打50大板,如下
https://imgur.com/Wr6LrMj
想請教以下幾點
1. 一開始認知是對方是單行道,就路權來說應該是我路權優先
但後來再看一下,這只是陸橋擋在中間,其實都是雙線道?
2. 警方有說路口監視錄影器在和解階段不會提供,應該是真的還是他唬爛我XD?
3. 承2,因為確認過路口監視錄影器,對方基本上就是三寶行為
路口無減速我直接被擊落,初判說我未停止再開也滿奇怪的,
但還是不先多做評論
若是送肇事鑑定,是否會翻路口監視器,作為判斷依據?
還是就跟很多大大所講的,肇事鑑定呵呵XD?
以上再請各位大大有知道相關知識的話再請分享了
感謝各位
--
不太懂,為什麼你覺得自己路權是優先?
痾,所以我第2行補了還是其實兩方都雙線道?
很奇怪都網狀線是要停什麼
停也是對方停
我覺得應該是對方要讓你吧
你就送鑑定
不用跟警察吵這麼多
恩 直接鑑定吧
你有減速嗎?被撞不一定是無責哦
如果沒有陸橋,搞不好會開成左方車未讓右方車
幹道之於支道的路權 大於 禮讓右方車輛
dr
1分多那邊
REAW大,我到路口是連減速的機會都沒有XD,另外也是在想沒
陸橋的問題,不過也並非求一定責任,想確認肇事鑑定會翻路
口監視錄影器的話,對方肇責高應該是沒問題
那路口很亂啊,被上面陸橋擋,又有地下道。
但說真的,有行車紀錄器證明有做到停車再開的話,就不會被
初判弄這條,但就我所知,大同路那向根本沒人停車再開啦..
https://i.imgur.com/nChWO98.png 就看這隻有沒有拍到吧
說真的台灣停的地方根本沒人會停了再開..
趕快花3000送鑑定 這會拖很久 祝早日康復
沒紅綠燈 這種明顯會有視線死角的地方你也沒停下或放慢嘛
只能說經驗不夠摟 在台灣騎車或開車真的要把防衛性駕駛的
觀念點滿 每次在馬路上都要把自己以外的人車當神經病
你會被撞 表示 你已經在網格上了 早已超過停止線
該停止的是他! 再加上你沒有反應時間閃躲 送鑑定
你無肇事責任的機會很高
送鑑定,警方初判有點偏條件反射要件齊了他就認定有責
應讓右方車,說不定會有
黃網線不能停 路權在你 去鑑定吧 順便裝行車紀錄器
讓在交通法規上是指要停下來讓有路權方先行,但黃網線
設立的目的是防止該區域交通阻塞所以禁止臨停,因此你
要讓右方車就必然違反禁止臨停的規定這不合理的
這初判有問題阿,你要停的地方是進入路口的地方,你在
橋下黃網線是不能停,要保持路口淨空,是撞你的那向要
停,他地上有停字,花3000檢定吧,這路口不適用左讓右,
你這向路權絕對比較大
台灣垃圾道路設計跟可悲的考照制度造成的
警察說什麼都當耳邊風就好,一堆不懂得又愛未審先判,
送鑑定最準
停止線畫在那邊根本沒辦法觀察來車 有夠謎
那個路口不大,可是很複雜,只能畫在那就是。
旁邊還有個地下道,整個路口車流其實不小,動線又亂。
然後這個路口最麻煩的是,總共有四個車道可以匯入這路口,
大同路一個,民族路兩個,地下道上來一個,全都畫停字。
但實際上地下道或是大同路口,要我做停車再開我還真不敢..
真的煞停應該蠻高機率會被後車直接撞上來。
先謝過各位的回覆。
還有VL大大,你圖片圈的監視錄影器
就是我去做筆錄的時候看的那支
你都離停那麼遠了 到底跟你停有什麼關係XD
反正就撞到了啊!我看起來就是路權比較大小而已啊!
花3000元保心安也行啊
你也不可能全然責,只是比較小而已
全然無責*
就看板上各位大大是否有得分享,不然申請結果沒變浪費時間
這種東西很看運氣,除非有影片證明你確實已經做到停車再開
,不然硬要咬你這條也無解,就像一堆路口未減速就吃一個未
感恩各位的意見指教
注意車前狀況之類的。
這邊我會停下來再開啦 每天走三不五時就車禍 沒被按過喇叭
停車再開是要駕駛確認路口狀況,你車道的停止線,那個位
置最好是能確認到對方路口狀況,一堆莫名其妙的規劃
也不能說那位置畫停車再開沒用,因為雖看不到右側來車,但
左側會有地下道上來跟陸橋旁邊的路,是會交會的。
說到“停車再開”覺得最奇葩的設置位置在嘉義彌陀路,經
過斑馬線確實要減速,但是要完全停止再開真的很奇怪
可能是因為四周一堆學校的關係吧
彌陀路最奇葩的地方是有個路口慢車道搞了個左轉專用道
但是慢車道的號誌綠燈只允許直行紅燈不開放左轉,那條
專用道變成陷阱般的存在XD
停止線前停車確認左側來側這部份沒爭議但今天車禍碰撞
並非左側來車才是問題,以黃網線設立的目的進入後不得
逗留不是嗎?如果在這種路口因為進入黃網線前有寫停所
以要在黃網線上停下來等那網線是劃好玩的嗎?
老實說以原PO這個例子,只有對方做到停車再開才有機會避免
,對方假如是連減速都沒有衝出來,看到差不多下秒就撞了。
支幹道打平,雙方皆直行又打平,原po左方車輸對方右方車
這路口超亂 每次經過都感覺隨時會被撞 祝原PO早日康
復
路口有停字的你沒停車再開直接出去被撞絕對不可能無責,
同理路口有慢字的你沒減速直接出去也是一樣,想要完全無
責就是你從頭到尾都完全合規,沒有任何一樣是不照規定
來,這樣你才有機會得到無責的判定,初判看起來並沒有
錯啊
都已經在黃網線上了是要停個雕啦? 停了也看不到那台車啦
不用糾結網狀線上能不能停,那個停字又不是在網狀線上。
重點其實跟樓上 yoyo 大說的一樣,有沒有做到停車再開。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77 條,有講到停字就是
必須停車再開,沒做到的話,初判這樣寫是正常的。
但這路口的設計合不合理是另一個議題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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