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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車禍機車報廢賠償問題

看板biker標題Re: [問題] 車禍機車報廢賠償問題作者
NaouZ
(W3ME)
時間推噓 5 推:5 噓:0 →:11

※ 引述《Eks (還是愛著妳)》之銘言:
: 原文吃光
: 小弟剛好發生過類似事件
: 給你參考
: 肇事責任也是對方全責,我方零肇責
: 摩托車被撞斷成兩半,車行估價三萬三
: 上法院法官直接判賠三千~
: 理由是摩托車使用法定年限為三年
: 超過三年以上只有殘值,如果恢復原狀
: 會造成"不當得利"所以僅賠償殘值
: 啊這案子就很衰,好好停在路邊格子裡面
: 被台BMW撞斷,我還上訴!
: 結果兩次裁判費加起來都快比賠償金額還高

這問題本人以前略有研究。

所有的資產(含動產、不動產)都有一定的耐用年限,或稱折舊、攤提年限,
是依據財政部訂定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去計算的,連結如下:
https://law-out.mof.gov.tw/LawContent.aspx?id=GL010207#lawmenu
從附表的第三項陸運設備裡可得知,機車或電動機車耐用年數是三年。

如果採直線法折舊、年攤提計算,公式是這樣的:(購置成本-殘值)÷耐用年限。

很簡單吧!不過殘值要怎麼設定或估價?免緊張!我們的政府很貼心,都想好惹,
答案就在財政部公布的"折舊及攤銷計算原則及問答彙編"裡,連結如下:
https://tinyurl.com/98wwrm7z
在附件"折舊及攤銷計算原則"的第一條第三項寫到《殘值=預設成本的 1%》,
前述預設成本是這個資產本體的購置成本,不含日常維護、耗材、燃料…等費用。

所以該有的條件都有了,那就可以重新套入公式做計算,
假設機車的購置成本為 100k,殘值為 1k(預設成本的 1%),耐用年限為三年,則…
----------------------------------
成本 殘值 折舊 重置成本
剛購入 100k 1k 0 100k
滿一年 100k 1k 33k 67k
滿二年 100k 1k 33k 34k
滿三年 100k 1k 33k 1k
----------------------------------
從折舊表可看出,當一個自然人的機車在超逾耐用年限之後不幸發生車禍事故,
那麼法官自然會依據財政部所提供的準則進行鑑價,所以殘值才會低到靠北。

註:非營業用小客車耐用年數只有五年,所以若不幸撞到五年以上的老車,
而維修費又開的嚇死人時,千萬別緊張,先計算它的殘值,再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做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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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201309/09 20:32這折舊率太驚人了吧

更正錯別字

※ 編輯: NaouZ (1.160.170.209 臺灣), 09/09/2021 20:34:31

x5201309/09 20:36那路上那種千萬超跑是不是五年後也折價到剩1%了呢?

x5201309/09 20:36撞爛也最多只要賠十萬(假設原價剛好一千萬)呢?

kutkin09/09 20:39前提是無法修

ayuhb09/09 20:44修理錢超過折舊的價值,可以選擇不修嗎?

NaouZ09/09 20:45超跑可參閱上面這新聞,基本上賠償精神是在於修復金額若大

NaouZ09/09 20:46於剩餘殘值(或重置價格)時,就是上法院主張、協調只賠償

NaouZ09/09 20:48它的剩餘價值。

a112121009/09 21:02參考用 如果是特殊車或是古董奢華車不會這樣算

Radiomir09/09 21:15折價這麼多的目的, 會不會是因為你讓高單價商品上路,

Radiomir09/09 21:15直接提升了其他人發生事故後的賠償風險, 為衡平所設?

NaouZ09/10 11:35折舊計算方式有很多啦,我只是用最簡單的直線法來說明。XD

x5201309/10 13:48折舊的方法那麼多,騎平價被撞的就用最不利車主的方法算

x5201309/10 13:48真是奇怪,超貴超跑就不是這套標準,有錢真的能為所欲為

x5201309/10 13:50買10萬元的機車三年後被撞成兩截,折舊只剩1000元殘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