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交通肇事致人於死該怎麼判刑!
說來說去
酒駕,闖紅燈,飆車,轉彎不禮讓行人,導致肇事致人於死了,另外加上違規停車導致其他用路人因此受損害而死亡
這些惡劣行為的肇事者,為什麼不修法判處無期徒刑到死刑(有付賠償金取得和解判無期,沒取得和解判死刑)
把法條修到這麼重,會有什麼問題嗎?會動搖國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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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6.241 (臺灣)
※ PTT 網址
噓
永久不得開車、騎車,永久不得考照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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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其他更惡劣的行徑只好九族抄斬了。例如故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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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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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觀上一定過失,過失犯刑度一定相對故意犯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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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只能從刑事政策去立法,像是酒駕致人於死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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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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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典不能解決問題,但可以避免很多問題的發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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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目前重典是利大於弊,酒駕就是沒收犯罪工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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輛,然後非得進監獄不得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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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不得考照有啥用 一堆沒駕照的還不是照樣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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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判死刑,那先凌辱再凌虐被害人致死要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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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最大的問題是有其他更多更嚴重的罪行也要照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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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原則全都修到判死刑,可以參考當初為什麼要修掉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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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勒贖的唯一死刑;你要留有一個彈性足夠的下限給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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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真的有教化可能的人。台灣的問題主要還是抓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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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在抓或是抓了卻只罰一個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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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不小心撞到一個年弱的老阿伯,你就知道你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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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多恐怖了
噓
可教化 賠錢免關難怪恥輪板一堆恥輪大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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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期待大家跟家人開車一生平安
噓
別傻了,你撞死一個闖紅燈的行人,或是突然衝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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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機車騎士,你以為法律上可以完全零肇責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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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你極度小心,這種倒霉的事發生,不論責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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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有責任,怎樣你還會願意承擔被判無期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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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推
贊成沒入犯罪車輛
噓
問問垃圾粒尾豬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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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衝出的?一錠零罩責! 不要不信!律師等你
推
PTT發廢文也判死刑好了。
噓
一律死刑
25
Re: [新聞] 撞死知名作家陳柔縉 外送員判6月《中華民國刑法》第276條第1項: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士院認為,賴男本應遵守交通法規,卻未注意車 前狀況貿然前行,導致陳柔縉死亡,也使陳的子 女痛失至親,念在他承認犯行,且雖願意賠償死10
[問卦] 酒駕致人於死的刑責也太低了111年1月28日酒駕法律已修改並即日施行 酒駕肇事致人死亡,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一定關),再併科罰金200萬元。 《中華民國刑法》關於殺人罪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二章(殺人罪): 第271條:9
[問卦] 動不動就判死刑?板上對於犯罪人的刑罰常出現死刑,這是正常的嗎? 我們來看看哪些該被死刑,大家下面留言。 1謀殺 2過失殺人(情緒,喝酒,智能不足...) 3酒駕4
Re: [新聞] 見9次酒駕判1年判決 司法院沈默刑法185-3有那麼難修嗎?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改成這樣很難嗎?立法院修法怠惰吧! 另外司法院不是搞了什麼國民法官2
Re: [新聞] 高雄酒駕撞飛一家人釀1死3傷!37歲母斑馬酒駕第一次:吊扣駕照一個月。罰款。 酒駕第二次:吊銷駕照,終身不得重考 。罰款。沒入交通工具。 酒駕第三次以上即無照酒駕:判刑5年。 酒駕肇事:依肇事事端大小,判刑疊加1
Re: [問卦] 為何虐待致死 不算殺人?根據刑法,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 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案子有擄人、監禁事實,並導致3人死亡,但沒有意圖勒贖,實務上會如何判刑? 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