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超速罰單申訴
上週六開在平常通勤的台一省道上,因該路段無設置測速照相相關告示牌,所以小弟都偶爾 超速一下(真的沒車開很順~不好的示範)但這天突然有警察拿著雷射槍在取締。小弟看
到踩煞車已來不急,果不其然已在監理站APP看到罰單了,小弟回頭去調閱行車記錄器再三確認真的無告示牌~~然後就在昨天小弟上班的時候發現告示牌很粗略的被綁在柱子上。我想請問廣大鄉民,到時我收到正式罰單提起申訴是否會被刁難說已有告示牌不予採乃
?
還是我可以到警局報案要求保留該路段攝影機內容,目前有的就是我個人行車紀錄器可以佐證是昨天裝上告示牌的。請廣大鄉民幫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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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
申訴是你的權利 需要過問?
你的權利,但我希望是失敗
警52只要有擺就很難過
就申訴啊
行車記錄器沒有就申訴
因該
行車紀錄器日期是對的嗎
你要證明當天警察擺攤沒有放告示牌才行 很難啦~
違規還敢去申訴,要不要臉
有超速事實 自己鼻子摸一摸 拿錢繳掉就好了
這篇很好地說明了大部分違規都是有意為之 講什麼路
我會去要求立委修法改成取締免擺牌
太大太好開都是幹話
且對過去的案件都一概適用
對,而且是你要證明警察沒擺牌,警察沒義務證明自己
沒擺,警察沒義務也不需要
直接報新聞
沒人噓。我來!違規還敢上來取暖?
神盾免費的真的要下載 不要鐵齒 台灣真的很扯
可以違規但被開單就要認,社會潛規則供參考
沒救 警察擺牌都會拍照
乖乖繳罰單
申訴是你的權利,但行政機關沒必要幫你調取影像,你
只能用你行車記錄器舉證被拍當下沒有警示牌
去申訴啊,你需要2次傷害
申訴
警察擺攤的時候也會擺牌子吧
要申訴就申訴啊 上來講啥屁話
超速事實申訴不會過,台灣一堆路又寬又直限速50,被
開單一樣要繳
違規還好意思申訴
申訴是你的權利,但我不想相信你報警可以保留攝影
機內容只為了你能「取證」,是什麼刑事案件嗎?
然後有點羞恥心,明知道自己違規被拍就要認了,還要
明知道違規的狀態不要臉的去申訴,台灣教育真棒
這到底什麼僥倖心態
難怪台灣越來越爛,做錯事還敢大聲阿
超速還要浪費社會資源申訴?難怪路上一堆寶
想想看你超速多少次才被開一次單 這樣還不划算?
還是說你超速40up要被扣牌了? 不申訴沒車開?
認命繳罰單 開快本就有風險…
別理噓的我認真回 速限太低是政府問題但是超速只能
吞了我都乖乖繳罰單
限速可以+10 限50開60 其實合法又不慢 警察也不會拍
而且你真的開61 62 警察怕麻煩也不會開
通常都是65up才會被拍照 沒什麼話說就是去繳吧
完美展現台灣人的民族性 不認錯
我用GPS時速去校正抬頭顯示器 不用低頭就知道時速
到底觀念要多偏差的人,才會執著「我違法沒錯,但
你沒有合法先提醒我的話我就沒錯」這種思維
警察領的是納稅人民的錢,應該要處理真正對人民有
用的事,不是在那邊浪費時間跟你對簿公堂,只為了
沒告示牌罰單不成立啊
你想躲避一件本來你就做錯事而該受到處罰
怕被打槍 還是可以申訴
申不申自己決定,繳不繳也自己決定定
太好開是吧,建議你把油門踏板拿掉,這樣不會超速了
。
你要先舉證該路段沒有告示牌,有整段行車路線的影片
或許可以申訴成功。
沒告示的確可以申訴,行車紀錄器留著吧
我覺得沒擺牌是內部瑕疵,不知道為何後來會變成對
外不能開單的判例,既然有判例就該用新判例取代
這本來就可以申訴 申訴也是為了讓警察以後做得更好
正義魔人們不用玻璃心
之前是有案例可再Google一下 省道本來就一堆怪奇速
限 反正台灣政府不用太期待
…
我是很想罵你○○,但算了
我是覺得很奇怪,如果路上平時沒有限速牌或地上沒寫
速限就算了,但明明大多數都有速限牌,為什麼還要擺
嘻嘻
個前有測速照相警告,才能拍照開罰?
難不成只要沒擺前有測速照相,那速限牌通通僅供參考
嗎?
超速還申訴?臉呢?
一堆正義魔人
幫補血 斂財斂到世界第一的國家還那麼多護航
幫補血 法規怎麼寫就怎麼寫 本來就可以申訴
也不是沒有擺牌子因而撤銷的前例 只是很困難而以
您就去申訴 反正他們怎麼刁 鄉民都示範嚕
這樣心裡有底了吧 哈哈
乖乖吞下去啦 可憐
都知道自己違規了就乖乖去繳
人要有羞恥心
一堆人真的該去看一下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55-2條,法律就寫在那,不然修法嘛
你要舉證當天規定範圍內沒告示才有用,其他時間
其他地點沒用
上面的我最近才看到朋友貼62(+12)的紅單喔 流動的
舉證常碰到右線有車擋住,跟本沒拍到路邊這問題,
不過原PO有說沒車,應該都沿路有拍到沒漏掉
同樓上,我公司就有司機開中線,外側大車擋到過磅告
示牌沒發現,申訴非故意看能不能少罰點,一樣沒用
可以申訴 警察會把當天的告示牌拍給你看
逃過磅罰很重,一次就8萬,如果確實超重還要加倍
台一會拍照噢
哪一段啊 我是有看到警察躲在槽化線上
台灣道路設計不符速限規定的一堆 不意外
好奇到底速度要提升多少才能完全符合抱怨限速的駕駛
+11的路過
去啊,違規仔車速被罰剛好,支持警察天天取締超速
垃圾
去啊,哈哈
自己愛超速怪東怪西,就是不怪自己,台灣就違規垃
圾多,該全國導入科技執法和區間測速
罰金還太輕了,希望罰金至少在增加2倍以上
嗯嗯,最好恢復戒嚴,如何?
白癡速限無解
記得先繳錢
希望申訴失敗 嘻嘻
用罰單買你的乖值得啦
死好
難到要立一個牌子你才知道不能殺人強姦嗎
超速這種行政罰,你若證據充分有機會平反
我如果超速被拍就認栽了,不會去管有沒有牌子
申訴不會過的!就算您說的是真的,難道您認為警察會
自己承認?先準備好新台幣三百元和起訴狀打官司!不
過不一定會開庭喔,可能三百又沒有了...
超速是事實
申訴後警方會給你當天執勤的照片(包括警52與測速
地點的距離)
超速多少會犯,但被抓到還敢申訴,真的噁心
烏克蘭一定是沒立牌子才讓俄羅斯跑去殺人
法盲再現...
因..該路段 沒用錯啊XD
超速被抓到,摸摸鼻子認了吧
怎麼一堆龜仔
想太多 有放才能拍 可能是活動式的
神盾
你可以解釋一下什麼是不要臉嗎?
申訴是你的權利 但我跟你說 警察也知道民眾會申訴
到時候看勤務報告書你就知道了 他有擺沒擺馬上就知
道了 但你超速還是給你噓
行車記錄器確定有拍到沒有牌子就去申訴吧,這是你的
權利。程序正義是舉發要件。
正義魔人一堆不意外
這po文就是證據還想申訴R
用行車記錄器影片申訴,之前有案例沒告示牌免罰
看推文就知道素質
看推文,申訴一下,警方拍的照片對照行車記錄器說不
定真的有,只是您沒看到!我有和交通局反應過加裝標
牌,結果回我前方一百公尺有!我回去看真的有!但那
是彎道,根本車行地下道的死角,您可以看到牌,但根
本看不到上面的文字,所以一大堆車上來到路口都違規
!
完美詮釋刁民 讚 給推
可以申訴,台灣的速限就是個笑話
上面一堆路隊長開心出動呵呵
隨隨便便扣人魔人的帽子不好
刁民
自己都說超速了還敢申訴,要不要順便申訴警察設備
有問題
超速被開單就認錯乖乖繳錢好嗎
50
首Po這2天收到超速罰單,那一天在開的時候就有發現到被閃光,但車子表速78-80KM左右,限 速70KM,理論上是不會被開單,回到家看行車紀錄器的GPS速度也沒超過80KM,但就被開單了。 罰單、行車紀錄器 關於這張罰單有2個疑點,17
以我的觀點來看 寬限值就是一個很沒有必要的設計 因為常常會發生像本文類似的爭議 應該是說 寬限值變成一種默認 似乎速限是100 大家會默許可以開到1093
板上蠻多人誤會的 超速 10 km 才罰不是約定俗成 是有列入法調裡面的 緣由也不是機器不準人腳不準 而是情節輕微免罰7
限 : 速70KM,理論上是不會被開單,回到家看行車紀錄器的GPS速度也沒超過80KM,但就被 開? : 罰單、行車紀錄器 :
30
[請益] 金馬路忠誠路口的測速照相有啟用嗎?今天經過時行車記錄器的偵測沒有提醒 看到測速照相機已經來不及減速了 下一個路口有50km/hr的速限牌25
[問題] 收到未兩段式左轉罰單感謝版上各位大大熱心回覆,讓我知道沒注意到的點及規定~本想直接刪文但考慮可能還 有少部分的人像我昨天之前一樣爬不到相關資訊,決定留著並刪除一些可能會帶來爭議的 部分~謝謝各位 ***** 如題..5
[討論] 為何台灣警察取締要躲起來台灣警察舉凡取締超速、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都是躲著抓 而抓酒駕則非常明顯擺攤 澳洲最新規定則是,取締超速不只要在顯眼處執勤 還要提供受罰者一張「前方有告示牌」的證明 才可取締26
[閒聊] 高楠公路28號的移動測速照相如題 去年4月在高楠公路28號過後的北上路段,也就是台一線,騎機車被拍超速 = =" 限速40,地點: 有時候機車道的限速告示牌還會拿下來... 圖片是有告示時:6
[問題] 這樣的罰單 有機會申訴撤銷嗎想詢問一下,這張罰單標示的 違規地點,164.3公里處 是我被拍到的地點,還是警察當 時站的地方呢? 測速照相告示牌 在163.9公里處,我被拍到的地方是164.3,如果以300公尺以內要有告示 牌,這樣我被拍到的地方 不是等於超過300公尺嗎? 這樣有機會申訴撤銷嗎?X
[問題] 有測速但沒告示牌提醒,能否申訴?大家早安 小弟昨天在台一南下路段被拍了一張超速 但到測速相機之前完全沒看到任何告示牌提醒 後來回程北上經過同路段發現有告示牌 請問這是測速轉向嗎?- 我很好奇 明明遵守交通法規 遵守道路速限是民眾的責任 應該就是說無論何時何地都應該遵守的啊 那立測速照相告示牌的意義是? 難道只有看到告示牌才需要遵守速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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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關於力行路左轉385巷今天在力行路往正光路方向,左轉385巷時 被開了一張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的罰單。 以前沒有設置兩段式左轉的告示牌 可不知道什麼時候設置了告示牌 也沒有注意到有告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