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併排臨停 檢舉未過
你各位耗子尾汁啊,大臨停時代來了
誰會有時間守在臨停車輛旁阿?
有時間錄這些,直接檢舉違規停車就好了啊
檢舉違規臨時停車案件,應提供完整證據資料,未提供者,不予處理 (依據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112年12月5日運駕字第1125034203號函辦理):
(1)上、下客、貨臨時停車之照片或影像。
(2)車輛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之照片或影像(照片包含停車及駛離畫面)。
(3)明確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之照片或影像。
https://imgur.com/a/8DSBH0p
https://i.imgur.com/8WguETh.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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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政策的受害者+1
旁邊沒車啊
你二輪根本沒資格來發這篇文,我話說完。
他有惹到你嗎?.jpg
這張圖根本萬用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09:53:43南部真的法外之地 喔不對北部的交警也不一定舉發呢
呵呵
垃圾政府 這個很明顯了 我在台北檢舉一定過Y
話說檢舉錯條了吧 人家白線內&旁邊是桌椅
有啦 有吧 不過以後就算旁邊有車也不會過了啦 嗚嗚
二輪仔還會檢舉錯條
以後只當四輪仔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09:59:59高雄沒直接停車道已經很客氣了怎麼會舉發啦
你自己資料就不完整不要怪警察
第一天出來檢舉嗎?
是說這邊不是接近巨蛋美術館嗎 怎麼素質有點差啊?
明誠路可是停好停滿喔 以後請改稱 明誠停車路
這樣還不會過,以後我也不要去停停車場了!車道隨
便停,省錢省時又方便!
你這影片沒辦法證明併排臨停啊
連檢舉都不會 噗
哈哈哈哈哈哈
線上檢舉本來就要照規定給資料,只要不齊全警察就
不會管你,不管事實有多明確
那是12/5之後才有的喔,之前只要旁有車,檢舉臨停幾乎都會過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10:08:20樓上講什麼?
事實就不明確啊 笑死
不會檢舉還要上來發一篇給大家知道,難怪一堆違規魔
人,整天說這裡又沒有紅線怎麼會違規
馬路本來就是給偉大的四輪爺停車的呀!是在檢舉三小?
以後去小7也要當四輪大爺,還可以免費停車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10:09:26看您應該是比較沒有經驗 其實無需憤慨 多檢舉就好
這新法 以後全台檢舉沒那麼容易過了
一來您會知道檢舉規則 二來案件多了就不會在意不過
以前一週檢舉幾件真的會在意 檢舉幾十件
偶爾一兩件不過 就只會笑笑了
其實我過去檢舉很多都有過,只是多了12/5的規定,臨停定義變得嚴苛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10:10:35倒是佔用路邊擺桌椅蠻低端的
鄉下地方,別見怪 其實我是騎的是山豬,不是二輪
多加社團 有懶人包教你要拍到哪些違規態樣才能成案
太閒了吧 停一下是礙到你?
自己改進吧 講ㄧㄉㄨㄟˉㄇㄠㄓ
講一堆有什麼用
不能講喔 你誰啊你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10:12:22南部人講不通…..
北部人比較高端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10:15:41隨便吧 自己去慢慢摸索 笑死
你也奇怪,一直著重在檢舉技術 臨停認定變嚴苛是事實,不知道在歡什麼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10:17:18駕駛素質差 結果檢舉人的素質 好像也跟不上
現在臨停很多都不舉 以後記得補滿3分鐘 送他更大包
的
看來是咎由自取…..
不是違停,是錯誤政策的受害者+1
連檢舉都不會…..
還是有待加強啊…..哈
這條路以前對面就修車廠 路邊這些桌椅擺了30年了吧
桌椅的對面啦
那可能好久以前了 就我有印象,這條路旁一直都是小吃攤 小吃攤把桌椅擺上馬路,似乎也不怎麼意外(?)
垃圾警察
類似情況,我拿著手機錄,從車子前面走到後面,全程
最多20秒吧,台中有開單。
12/5之後送的嗎? 12/5之後的大概不會過 之前騎車路過順路檢舉的臨停 (大概都5秒內),也都會過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10:33:33南部正常
能不能直接教如何包過 我想檢舉
臨停現在要多附上 (1)上、下客、貨臨時停車之照片或影像。 (2)車輛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之照片或影像(照片包含停車及駛離畫面)。 (3)明確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之照片或影像。 不如直接錄滿3分鐘...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10:36:56高雄都有檢舉上限了 你號之尾之
喔對,這也是奇葩 歡迎來高雄停車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10:37:46臨停五秒鐘台北會過
不是啦,就打電話叫警察去比較快
真的很弱….旁邊沒車也在送併排
浪費警察時間
網路上討拍有鳥用哦
哭再大聲檢舉還是沒過啊 0分
違規停車?他燈還亮著耶
你旁邊的車輛的確太不明確!不過
他聽不懂啦 沒看到一直修文
真的很扯,好像只有高雄這樣
手頭上還有一些臨停的資料,再來送送看
講一堆不知道什麼東西
高雄違停bad
高雄警察??
我是不知道AMSTERDAM14是經歷了什麼 非得不斷貶低他人,來提升自己在網路上的聲量? 在我眼中你就只是一直在吠,貶低他人不會讓你自己變更好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10:50:15高雄檢舉人??
自找的
聲量?哈哈哈 我只是覺得你怎麼好像聽不懂話而已
我為什要去聽懂一個不斷透過貶低他人說的話 要別人聽懂你說的話,先學會好好說話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10:54:58不知道是閱讀能力有問題還是智商有問題,真慘
原PO別浪費時間回他了 時間拿來多送幾台就好
連檢舉都不會 再去摸索吧
可以不要聽啊 反正檢舉被打槍的是你 不是別人
哈哈哈哈
等這時代等好久了 好險我有車嘻嘻
只要有車,人人都可參加3分鐘免費停車獎勵
這不是慢車道嗎
大違停時代來臨
違規臨停啦,違停沒變喔
某推文對原po真是又愛又恨呢(看戲
怕.jpg
第三項根本就是刁難…
錄影啦 會不會
以後直接播110報案囉
之前可以抱著順路順便檢舉臨停的心態去送 現在大概都不會過了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11:20:0812/5後幾乎所有停車都沒過了,麻煩大家多抓動態違
規,封殺一條就找另一條給你頭痛,垃圾警察垃圾亡
國豺
紅線本就不得停車,紅線本就沒有三分鐘限制,12/5
之前紅線未滿三分鐘是開臨時,12/5後給了警方解釋
權,凌駕於法律條文的解釋權後,大違停時代開始,
擺明佔滿整個人行道、並排造成後車要跨線行駛的通
通不會成案。
我說這麼清楚了某Am看到懂嗎
這就是結論….?
搖頭
你一直偷偷在關注嘛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11:26:50高雄人不要難過,有台南陪你
這篇根本就採證不明確
並非警察不積極
然後看到後面 結論居然是
大違停時代開始?
也太瞎了吧
不要把檢舉人當成這樣好嗎
看了真的很汗顏
AM兄,你是不是小時候會劃錯重點 12/5認定原則發布後,臨停認定變困難 原本可順路順便檢舉違規臨停,現在要補上更詳細資料(3要素) 實際上該3要素並不易取得,造成違規臨停認定困難,違規臨停視同虛設 這樣講有清楚點嗎 我廢我爛我蠢,都不會改變違規臨停認定變困難這事實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11:42:53你還在跳針….
12/5前後的執法標準不同造成這個結果
希望你的識讀能力沒有問題
紅線就是一秒都不能停,現在變相是紅線可以停3分鐘
,就算警察來也一律勸導
而且不只是紅線,公車站 路口 人行道等等都變成這
樣
當然跳針啊….做法就一樣啊
你自己採證亂七八糟
有什麼臉在網路上喊叫?
連這種檢舉都不會採證
自己改進吧
錯誤政策的受害者
在網路上亂講什麼大違停時代
我也偶爾會檢舉 所以略懂 你這資料的確不夠明確
只能說之前審核太隨便 隨便給過或隨便不過都是隨便
根本沒有什麼大違停時代
自己連拍照都不會
違規事實態樣必須明確
是哪個字看不懂呢?
如果覺得採證明確 那就局長信箱
不是跑到ptt亂講話
麻煩端正視聽好嗎
講一堆不是事實的理由
留在網路上
以後人都以為南部就爛什麼的
結果並非事實
事實是採證不明確
你就去送局長信箱
再不行就直接打電話給承辦人員
聯絡方式上面都有
這幾個案例夠清楚了吧,就來看看哪幾件會過吧 有人要來猜猜看嗎 A.
https://imgur.com/a/1p00t25B.
https://imgur.com/a/ezl8tquC.
https://imgur.com/a/OIqIrSPD.
https://imgur.com/a/8ngyGKf
這資料哪裡不明確 有足夠秒數影片+可辨識車牌之圖
你要的答案這些管道都有
片 併排違規事實明確 這送高雄市哪個行政區都能過
上ptt發什麼廢文
認真回這篇,貨車如果有壓到白線可以檢舉為緊靠道路
右側停車,並排停車跟一般大眾認真的並排停車不太一
樣
南部做什麼都合法
風向變了 現在沒人挺檢舉魔了
高雄XDDDDDDDDDDDDDDDDDDDDD
該講的講完了 +1推 推爆
高雄這種南蠻地 不意外啊 人情大約法理
12/5是交通部的釋出的認定原則,以後可能不只高雄吧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11:51:20拜託記者大哥大姐幫忙發個聲 政府交通政策真的病了
慶豐街不意外阿,兩邊都賣吃的,違停好幾年來都這樣
違規的票比檢舉的票多 一起加入違規吧
打不贏 就加入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11:57:48檢舉人被叫檢舉魔,那違規達人也要升級稱號了,我
取個「缺德違規害人不淺道德敗壞垃圾文盲違規智障
死全家魔人」,這張椅子誰要進來坐坐呀
錯誤政策的受害者+1
怎麼可能加入 當然繼續弄啊
好像上頭的指示,現在基本上違停不舉發了,買東西
超方便,超爽的啦!
建議下次騎腳踏車出門
看到違停就把腳踏車停他旁邊
這樣一張照片就能成案
違規臨停
並不會,因為你現在沒提供3要素,違規臨停不會成案
王國材前陣子才開綠燈 說要考慮城鄉差距了
檢舉能力差勁
爽啊現在停很爽
打不贏就加入 爽阿刺阿
某樓也太可憐 理解力差成這樣…
反正現在就110打好打滿,叫廢鴿多出勤
違停本來就該提供足夠的影像作參考,一張照片說明啥
暖
紅線臨停放寬勉強可以理解 並排停車根本就是殺人到
底有什麼模糊空間?
還真他媽看不懂誰違規
看到影片才知道,請自己檢舉自己未禮讓行人吧!!!
要錄3分鐘然後檔案太大 幹他媽的交通部
並排跟臨停同時都要成立 停車不舉發我也試過
幹你娘亡國祡
幹你娘交通部
不是違規是錯誤政策受害者
最近全台各地不舉的比例都變高了
幹你娘違停仔都不舉
其實三分鐘錄影 調一下影片參數…也不會太大
加入吧,看誰停的最78 擋住最多人
檢舉臨停的標準一直是這樣吧
以往只要照片、影片內車子未移動,大多會認定為臨時停車 有併排、停在路口等,違規臨停通常都會成案 現在要加上有明確(1)上、下人、裝卸物品的動作,(2)未滿3分鐘,(3)影響他人通行 違規臨停才會成案 大多數檢舉臨停的,應該都是路過順便,(1)、(2)取得就有困難 而(3)又該怎麼來認定? 違規臨停成案會變困難
高雄
台灣警察簡單的不會 一半一半就會開了
又高雄
停在轉角和斑馬線上 廢警都不舉發了 這個政府真的無
南部 自找的
最近違停幾乎都不會舉發了啦!到底誰會在那錄3分鐘
,設這標準擺明就是大放水了
上面都要求要壓低罰單量了,基層怎麼敢開單呢
高雄市 不意外
這不是併排吧………
警察都看心情辦的啦,上次檢舉一個停公車站的,退回
來要我補件,我放跟原本一樣的照片影片結果就舉發了
,那第一次是退啥小
何必這樣掀自己底牌 放寬心
聖地
錯誤政策的受害者
太爽啦 以後出門買便當 我都開車
太暖了 政府體恤違規仔 簡直犯罪天堂
這沒紅線也不是路口 更不是警方認定的路中央 所以
臨停的確要滿足時間限制呀
照片時間標示或錄影要滿三分鐘好像才會舉發
第三點又每個人主觀認定不同 所以 很難啊
這在高雄合法,別再說民眾素質低~
這是高雄的人情味 你不懂
突然想到阿 直接併排停車,但沒有上、下人,也沒裝卸物品 (例如查地圖) 三要素直接缺一,這樣違規臨停還成立嗎 這樣是不是三秒俠可以直接併排開搞?
※ 編輯: atk55442588 (218.164.70.201 臺灣), 12/12/2023 15:57:39浪費時間回一個白痴幹麻
有夠暖 不愧是違停的幸福城市 行人的地獄
高雄停在馬路中間都從正常
推 警察本來就底層職業了
南部化外之地 自求多福
你可以直接報警等警察來開單阿,既然要改善交通就
積極參與
交通部就是垃圾機關
我只想問那是路肩還是慢車道
其實真的證據不足,如果人家是前車往前走,沒注意
到沒跟著走也說得通
反而是前面繞過的機車,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以及
未禮讓行人比較罪證確鑿
笑死
真的是爛法啊,應該反過來,有部分能成立就開單
有問題被開單的人自己去申訴
我新北檢舉併排停車就算只是路過前後影片10秒也沒
失敗過
我也是有好幾張路口的沒有妨礙通行的沒過,不過這
個併排不過感覺可能是剛好裡面沒有機車,這承辦員
警常常也會回覆不予舉發,基本上如果有辦法影片拉
長到10秒成案機率也會比較高一點
臨停很難檢舉成功
南部一堆在車道正中間直接停下來就打雙黃燈的 這個
不錯了啦
第一次遇到還以為對方車子顧路、結果直接走去買飯
你要錄到駕駛座沒人,這樣就可以了
內湖檢舉不禮讓行人都不會過了 意外嗎
現在只能報警了 刻意不過的
煖到靠北了
人家在道路線白線內啊
跟桌椅並排?是桌椅違規還是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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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檢舉違停失敗想請問大家我這樣檢舉為什麼失敗 (此信件是補件,因為一開始傳到電腦檢舉 導致照片的內容原始時間有動到) 該車直接停在車道上 拍了兩張間隔三分鐘的照片40
[討論] 路口違規停車不能檢舉了經查證您檢具之違規證據資料,依據交通部112年8月9日「民眾檢舉違反臨時停車規定案件 處理原則」說明,受理民眾檢舉違規臨時停車案件,如違反情節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 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規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得對其施以 勸導,免予舉發。感謝您對警政交通之關心與支持,敬祝順安。 今天看到警察局回覆的email28
[問題] 黃線臨停 臨時停車標準看完推文的討論 我得到的結論如下: 紅線:3分內->違規臨停, 超過3分->違規停車 (紅線這樣好像不太對,紅線連停都不能停,應該不用管停了多久吧??) (修正一下好了)32
[心得] 臨停時佔用機車道可以用60-2-3檢舉相信大家都有過騎車遇到汽車臨停佔據機慢車道, 想檢舉卻因為限縮檢舉而卻步的, 近期發現依照交路字第1070017881號函, 可以用道交條例60-2-3檢舉這種違規, 而且至少罰900,罰得比併排臨時停車還重。20
[問題] 黃網線停車解套了?先上圖。 大概從一兩個月前開始吧,新北市樹林交通大隊對於紅線違規臨停的檢舉就常常以下面這 個理由不予舉發: 「依內政部警政署(下稱警政署)109年7月24日函釋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09年9月23日新22
Re: [新聞] 違停車突開門!單車少年遭擊落 後車再不就是因為警察放縱違停,所以違停才會這麼嚴重? 一台車,前面有停車格故意不停,檢舉後,警察回覆是: 檢舉車輛違規停車一案,經檢視你所附之檢舉影像資料,無法判斷駕駛人是否保持立即行 駛狀態及有無上下客、貨之情形,爰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3
Re: [問卦] 建國高架信義路閘道車主推文一堆鄉民說要檢舉, 你各位知不知道修法後這種的你根本拿他沒辦法, 要檢舉什麼? 違規停車類的就不可能了,除非他尿了三分鐘以上而且你願意在那邊拍三分鐘,更何況修法 後除了殘障車位違停和併排停車其他的也不在檢舉範圍內。3
[問卦] 檢舉違規停車還要妨礙人車通行的八卦欸欸大家 剛剛肥肥的檢舉專用信箱跳出警察局的檢舉回函 發現上個月檢舉路口違規停車的案件被打槍回來了啦 大意就是說 依據交通部112年8月9日交路字第11200233351號函,檢舉車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
Re: [問卦] 檢舉違規停車還要妨礙人車通行的八卦恩,去你的交通部!我檢舉的案件也收到回復了 ***您好:您於112年11月25日向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檢舉本市交通違規事件(檢舉案 號******)一節,茲答覆如下: 一、 經審據您所提供之「***-***」號車交通違規影像,依據 交通部112年8月9日交路字 第11200233351號、內政部警政署112年11月24日警署交字第112182386號函 ,違反道路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