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行駛於兩車道中間該檢舉什麼?
如題 前陣子遇到一台不打方向燈 又行駛在車道中間的車子 依照行車記錄器影像 他行駛在兩車道間約5秒 之後沒打方向燈駛入我前方 我檢舉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轉彎或變換車道但新莊分局回覆提供證據尚無法證明其違規態樣構成要件,以不舉發為宜。
想詢問是本身行駛雙車道無法可管 還是5秒內不算違規 又或是我的行車記錄器畫面有問題影片如下
https://lurl.cc/t2sny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1 Pro
--
45條第一項第十二款 限縮
看起來是轉彎找不到車道,沒有到很嚴重管他的
這叫車道分割,交通才有效率,勿檢舉
閃大燈叫他選一車道
沒打方向燈,超容易檢舉的,有打方向燈你就沒輒
未依規定使用燈光,你用標誌標線他是跨雙白實線或
雙黃線才有機會
方向燈
還好啊 怎麼了嗎
會被說仇富 如果是牛頭會被說不意外
第42條
檢舉不打方向燈或未按標線行駛都有機會吧
虛線的話不知道有沒有跨幾秒以上才算
你檢舉錯了,檢舉換車道不打燈才對
依我自身認知 沒打燈跟行駛中間是兩件事 前者我已經檢舉只是納悶後者怎麼沒成案
※ 編輯: goval (114.136.129.126 臺灣), 06/01/2023 13:39:121.任意跨越兩車道行駛(民眾無法檢舉)。2.不依規定
使用燈光。致電給承辦問是否可改開42條,若對方堅
持不能改開42條就吞了吧!畢竟自己檢舉錯法條。
不是這樣,法規不是你靠自己想法在解釋的
你檢舉用的那個條文是直行燈結果轉彎,或是左右轉
專用道直行
你這個在限縮檢舉前叫做任意跨越車道行駛,現在45-
12不能檢舉了
他如果有打燈但是五秒沒切,你也無法檢舉他
簡而言之就是45-12是很雞肋的,因為所謂的任意跨線
其違規樣態跟不打燈是一樣的,但是要去改條例的難
度低於限縮檢舉,所以直接用限縮的方式減少一個無
謂的項目
所以你該做的就是檢舉跨線不打燈,不是看另個條文
字面的意思選錯檢舉法條
警察沒有義務主動選擇正確的法條,不然會變成民眾
隨便上個影片,警察就要去主動看條文然後開單告發
所以他們不會告訴你該怎麼作
網頁上並沒有正確的法條可以選 我只能以我理解選一個接近的 有其他版友回覆是民眾不能 檢舉 所以這個不成案 至於不依規定使用燈光我已經檢舉了
不得檢舉
自以為在開飛機
先猜計程車
※ 編輯: goval (114.136.129.126 臺灣), 06/01/2023 16:52:49
網頁上沒有法條選舉因為現在不能檢舉這條啊!剛剛
有講限縮檢舉了
也解釋所謂的任意變換車道跟不打燈的違規樣態是一
樣的,所以當然要拿掉其中一個啊,不然不就一罪兩
罰
你去找看看任意變換車道的影片啦,那個就是不打燈
就跨線
他就開五在中間五秒沒打燈然後你想檢舉兩個到底是
怎樣
簡單點講,行駛雙車道如果有打燈,沒有違規
所以我才說選法條的時侯要去了解含義,不是以你理
解的看起來很像就檢舉,當然不會過
建議你不要再浪費時間了,我也不會再推了
42跟45-1-12違規樣態沒有一樣,跨線未打燈但車輛沒
有「完整」變換車道行為是不會開42條,承辦會認定
他是任意跨越兩車道行駛無法舉發。還有45-1-12被限
縮根本無言,這條前面還有一個任意駛出邊線違規樣
態,限縮後利用路肩行駛的行為根本無法檢舉。
我說的一樣是指在這個case裡面,這個case就不是邊
線呀
限縮掉就是如果你打燈換出邊線也有打燈進來才無法
檢舉,這個摩托車最多,但通常摩托車不會打燈的,
根本沒差
反正這個案就是只能檢舉沒打燈,結案
因為他是虛線是可以跨越的車道線就不容易成功
之前檢舉開在兩條線道中間 交警回覆目前民眾無法檢
舉 台灣交通真的棒
吃飽太閒。建議去申訴
先猜白色RAV4
賓士啊 這可以檢舉方向燈 我在板橋檢舉過了
因為限縮了
計程車都這樣開啊 怎麼了
還以為醉了
叭他,讓他完成變換車道,檢舉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不能檢舉很好笑,只要會回到原車道,路上隨便你飄移
檢舉到底需不需要明確指出檢舉哪一條法條?
我以前檢舉都只寫沒打方向燈之類的也能舉發(台北市)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任意跨越兩車道行駛無法舉發? why?
原來是被垃圾改了不給檢舉喔? 可悲
那請問違規使用左轉專用道來直行過路口可檢舉啥??
大家不要逼我都檢舉機車從右側超車啊!滿街都是!
直行車佔用轉彎車道 還是能檢舉
原PO 其實你也違規了 直行車佔用轉彎專用車道
你的車開在轉彎箭頭 你後面的車拍到你 也能檢舉你
更正 還要搭配禁止變換車道
28
[閒聊] 關於連續交通違規檢舉先前發的文章 [閒聊] 第一次遇到這麼近的 關於該車的駕駛行為,總共檢舉六次,今天結果全部出來 這篇文章不再討論駕駛行為、讓車等規定22
Re: [問題] 這可以檢舉幾條? (結案回報案件已結案, 感謝桃園市警察局、和有提供意見的眾板友, 來回報一下以便日後若有板友遇到危險駕駛想檢舉遏止該行為時,有個參考依據。 另外,雖然原文底下回文我已經有提到, 但我想再次強調,13
[問題] 這樣不用打方向燈嗎行駛在高鐵橋下 前方一台黑色神A看似要左轉 也已從左轉車道開到路口 又反悔想回到直行車道 沒打方向燈就慢慢切進來13
Re: [問題] 等左轉燈時被直行車插隊分享一下我的經驗 之前檢舉的證據我刪掉了,所以借用 Google Map 的截圖說明 違規地點是在台北市基隆路平面道路要上正氣橋的地方 我在基隆路平面車道上環東大橋專用號誌這一道等紅燈X
[問卦] 違停只排最討厭的交通違規第五名?剛剛看line上面有個投票 最討厭的交通違規 目前的排名是 1.酒駕 2.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X
Re: [討論] 內車道是超車道法規這條可以檢舉,但能不能過件是一回事。 建議改抓其他項目,例如遇應開啟頭燈路段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例如隧道)、不依規定使用 方向燈(變換車道前、中、後未完整顯示方向燈)、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保持安全車距或使 用未開放之路肩、同車道超車)這些都是很容易違規又很容易抓的項目。 另外可以針對車輛車牌異常、車色、配備異常等項目檢舉,包含但不限於車牌刷白、車牌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