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屯機械車位壓死1歲男童!恐怖運作方式
※ 引述《askz (ask)》之銘言:
: 第一次看到機械車位設計方式是按車梯連動車台移動,唯一的防呆方式就是當時在車台: 的人按下緊急停止按鈕。
: 社區使用機械車位的住戶真的要熟讀操作方式和緊急停止的方法才能避免悲劇發生
意外嗎??
這是一種高效率,可以有效利用樓層空間的一種 停車場系統 啊
別人同樣場地樓層板面積,可能只能停一半車輛數,
不用就去外面租高價停車位啊,
"誰逼你住戶用"???
這東西過不了政府發執照這關,
大概也是當初蓋房時政府驗使照之後的二工項目
車位搞不好還是贈送或半贈送的
TVBS 的新聞,算是清楚交代監視器所錄下的整個流程
基本上就是 人 的問題
https://reurl.cc/Mz0mvm
台中機械停車位奪命!心碎畫面曝 維修廠商釐清關鍵原因
洪彩綸,吳淑萍 李承祐
台中一處多段型升降橫移式車庫發生悲劇,一歲男童不幸喪命!
監視器畫面顯示,父親帶著兩名男童停車時,車台警示燈曾兩度
亮起。原本一家人已離開車台,父親卻突然返回車內拿取物品,
就在此時車台下降,父親與幼童隨之墜落。
維修廠商呼籲,使用者應詳細了解機械車位的操作細節,以免釀成憾事。
機械停車位奪命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台中一處多段型升降橫移式車庫
發生一歲男童喪命的悲劇。監視器畫面顯示,事發當時父親帶著兩名
男童在地下一樓停車,期間警示燈曾兩度亮起,間隔約50秒。雖然一
家人原已離開車台,但父親突然返回車內拿取物品,此時車台
下降,造成父親與幼童一同墜落。
本文將還原事發經過,探討機械車位的使用安全問題。
監視器畫面詳細記錄了事故發生的全過程。事發時,這位父親帶著兩名
男童,其中年紀較大的男童站在一旁,父親則抱著年幼的孩子。當時
車子停在地下一樓的機械車位,父親將車停妥後,車台警示燈第一次亮
起並發出警示聲,表示一樓有其他使用者按下車梯。此時
父親正準備熄火離開,大男童已走出車台,父親則抱著小男童從左側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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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痛心的是,當一家人已經離開車台,父親突然折返車輛要拿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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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關鍵時刻,警示燈再度亮起,車台開始下降,打開的車門被卡住,
車輛隨之傾斜墜落,大男童在旁目睹全程卻無能為力。孩子的母親從一樓
衝下來,看見車台正在下降,立即按下緊急按鈕使車台停在半途。父親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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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將受傷的孩子舉上來交給母親,隨後一家人緊急離開尋求救援。
電梯維修廠商周小姐解釋,在第一次警示燈亮起時,表示已有其他人排隊
使用車梯,此時使用者應該儘快停好車並離開車台以確保安全。
周小姐表示,如果有急事需要回到車上,應該等下一位使用者使用完畢後
再回去,或是使用旁邊的緊急停止按鈕。
這種多段型升降橫移式機械車庫的運作包含兩個系統:
一是車梯系統,負責升降並將車輛移至定點;
二是車台系統,負責移出指定車台。事發的停車位需要兩段式停車流程,
先搭車梯到地下一樓,再將車台移出來倒車入庫。
維修廠商檢查後表示機械並無故障問題,但這起致命事故已導致維修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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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為被告,承受巨大壓力。廠商也呼籲所有使用者能詳細了解機械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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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操作細節,以避免類似悲劇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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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媽媽應該是先下車,或者是從家裡要下來接小孩,
大人小孩本來就"已經下車離開車台"了,
是父親自己突然想到不知什麼,
在已經響起第一次警示聲響燈號後
又抱著小孩衝回車上開門拿東西,
這種大概就是開車門,人站在外面(車台),手或身子伸進車內
家長大概自以為 "我很快,拿一下就好",
而不是警覺車台系統 要準備動了 ,人要盡快退出車台
接著車台系統開始運作移動,小孩站不穩摔倒滾下坑洞
(若車台上的人立刻蹲下甚至趴下,只要人在車台框架範圍內,
不要摔下去,也可以逃過一劫)
ps.後來媽媽下來時有按緊急開關,表示家裡大人知道這開關存在,
媽媽既然都知道,那開車的父親也大概知道這開關
簡單結論就是 僥倖心態
--
很怕這種機械車位,非停不可也是叫家人全下車後再進出
比較納悶的是 爸爸身高跟體積比較大 小孩比較小
廠商的話明顯是推托之詞,這種關乎人命本來就要有層層保護
兩人同時摔落 車子壓下來 應該是先壓到爸爸 但是爸爸卻
措施,那個EMO才是最後手段
能毫髮無傷的脫困 反而是小孩被壓死了 這部分蠻離奇的
廠商設計有問題 這個爸爸也難辭其咎 一起列被告吧
父親開車門(還沒關上), 車門開的寬度,超過了車台平面範圍 ^^^^^^^^^^^^^^^^^^^^^^^^^^^^^^^ 車台移動,車門ㄎㄟ/ 到旁邊構造物或硬物, 車台失衡傾斜 (或者是車台持續運作,車門卡在硬建物), 車台走,車不走,最後車子跟人墜落下去
※ 編輯: maniaque (101.8.225.66 臺灣), 07/25/2025 09:10:14這種設計超有問題啊,而且應該是針對該公司開告而不是
維修人員
設計有啥問題??? 有問題不早死千百個用戶了 要高級的,VIP 的,有啊, 給錢啊.... 最好做成箱體式的,跟電梯一樣高級豪華 "給錢啊"
※ 編輯: maniaque (101.8.225.66 臺灣), 07/25/2025 09:14:47還會有下一次! 為什麼 因為廠商呼籲使用者要詳細了解如
何使用 這根本就錯了 應該設計成使用者疏忽時不會發生意
外
"誰出錢"??
※ 編輯: maniaque (101.8.225.66 臺灣), 07/25/2025 09:15:17東森有拍到操作說明 只有駕駛可以在車內跟著下去 乘
客在一樓就要出來不能繼續坐車內
明明機械車位有問題,怎麼還有說要檢討父親?有沒有同理
心?
道德綁架啊 有問題? 給錢啊~~~ 給個五塊十塊就想吃雞排,甲洨不是比較快? 好啊,現在封條貼了,全棟樓所有住戶都不能用了 你來付這些住戶在外面租你所謂的安全停車位的費用啊~~~~
※ 編輯: maniaque (101.8.225.66 臺灣), 07/25/2025 09:20:31就目前資訊來看父親責任最大 檢方也把父親列被告了
跟你講啦,現在全棟有用這套車位系統的, 大概都在幹醮這位家長... 本來用好好的, 現在呢??? 車停哪?? 對吧 大家都遵守使用規範,相安無事,不是嗎???
※ 編輯: maniaque (101.8.225.66 臺灣), 07/25/2025 09:22:31同理心XDDDD
移動警報響了,但爸爸無視繼續摸東摸西,然後就掉下去了
一堆車子鎖死在上封條的鐵架上,不幹死那個掉下去的家
長才有鬼
簡單來說就是爸爸看到警示燈了還衝去準備移動的車台上….
確實
警示燈都在叫了還跑回車上?真假
監視器畫面是這樣沒錯 爸爸錯了很多步驟才導致這起
蠻符合台灣人的性格 僥倖心態到處可見 只是這次死人了
雖然機器本身設計不好 但總歸是人的問題 太沒警覺
心
同理心?就你不守規矩造成憾事還連累其他用戶,沒
對你求償就不錯了還要拍拍加油你很棒?當這裡是脆
?
上一間公司買了一棟新大樓進駐,總務部門直接封印機械
沒有其他感應器避免誤動作,直接按EMO再回車上比較安全
因為缺sensor吧,移動中有物件侵入圓柱體就自動停止
為貪圖方便,同理心? 可想而知
大樓住戶們願意多掏錢加裝嗎?
看起來就是父親在雷害死小孩 無視警示燈
就缺感測sensor和車台上有一個車主可以按 使用中的按鈕
就三寶害死自己小孩啊
不過大樓和建商應該當初買的時候就知道了 廠商也可能告知
過系統的標準使用程序
就是設計問題你扯錢幹嘛?有錢誰不想住豪宅停平面,預算不
感謝你的說明,原來是這樣
夠只能買機械車位ok,但是機械裝置要符合安全是必須的吧!
廢話 當然是車位有問題 但是重點是 住戶肯出錢改善嗎
無視警示燈 難怪出事
要多加幾個sensor 要多加使用取消按鈕 要加七加八的 開
區權會時都能提阿
這機械車位就是不安全所以才沒使用執照
當初裝的時候法規可能沒那個嚴 後來加嚴可能就拿不到執照
看你對安全的定義 而且 沒使用執照 可能是事後加裝
八卦那篇好像有提到廠商有提過安全升級措施 但是管委會沒
動作 就更不可能送區權會了
機械車位安全不能符合規範,為何能繼續使用?
我還是覺得奇怪 就算車台移動也不應該被壓到 車門沒關回?
為什麼不行?
wang56 你問下去 罪就是全體區權人了 沒執照又要用不就住
都無視警示燈了,防呆發動他也是取消硬上啦
戶們自己? 不然廠商押著他們用嗎?
你機械車位只要設計夠安全,跟本不會馬上這種事情
車子卡了一下,才掉下去。多了一個集氣發射的動作
使用執照沒過就是怕這種事情發生,不要再扯其他用戶沒發生
廠商莫名其妙要你升級設備 多數住戶的直覺就是來騙錢要人
掏錢買單
事實證明這設計就不夠防呆
當年安全呀 你用現在標準檢驗十幾年前的國民版新車大概
也覺得不夠安全
當然不夠防呆 但是當年法規沒規範啊 你用現在的標準去看
2000年的vios 應該會這台車為什麼可以上路?
所以使用執照不給過了啊
所以某a在滑坡什麼
其他新聞有影片有該大樓及平面道路的出入口 非常常見的
這種車位沒什麼空間躲,我之前停完。左右輪距離極限,各3-
5公分。下車都沒平面踩,踩欄杆邊界出來
錢的問題沒錯啊 每人出幾十萬改善vs大家小心一點用
你覺得你會選哪個
設計 事發之後其他大樓做個統計願不願意多花錢改善
你直覺下覺得不夠防呆裝置,你繼續使用不就讓自己暴露在極
高風險下
看得出來某幾個ID才在滑坡吧 多久以前就裝的東西 政府不
給使照 你管委會跟住戶區權會應該也知道不安全 為什麼大
可能也一大半住戶覺得小心(僥倖)使用就好
家要直接用? 現在是因為被告只有家長 所以某些ID要看看管
不給使照要看當初原因 未必是原有設備不符合規範
這是住戶共業吧 不安全又要用 這下出事了
委會 區權會 甚至是政府能不能一起下水嗎? 講vios的理由
也可能是建商事後加裝
一條命 VS 幾十萬出事還是一樣要幾十萬改善,笑死人
就算你驗不過現在的出廠法規 但是已經出廠也沒能叫你直接
管理方有沒有每個新用戶來就發使用說明書+看完簽字
要跟台北一樣抄家,以後機械都關掉。當平面使用了ker
壓掉報廢
滑坡vios才是好笑
舉例錯誤也在哪邊沾沾自喜
感覺一堆就想帶風向檢討受害者,就問這設備是哪個單位允許
提供使用的?有沒有符合安全合格規範?
允許使用的單位不就住戶自己的管委會跟區權會 結案
爸爸算加害者,他無視警報一直留在車上
一堆巨嬰,人家設計就不是給你亂搞的,還要設計什麼安
全措施,自己找死怪誰?防呆又不防蠢,機台啟動沒警告
嗎?提示了還不走怪誰?
推,立論清晰
開過區權會就知道了 管理費漲10塊就吵半天了 拿出幾十萬?
最大問題就是沒防呆
應該要增加一個駕駛已離開車位的按鈕,按下去後才能讓後
續的車位動作。不然有人排隊就是逼你一定時間內要離開車
子
依這些住戶的秉性,離開車位的按鈕一個禮拜就被取消了啦,
看到警示燈都能重回車台上了,誰離開回去按離開的按鈕
最大的問題就是他想要自殺阿,這跟看到紅燈就直接衝向路中
心有啥區別?
如果要完全防呆,那就是警示燈亮的同時,機械都不能做動
一堆鄉愿仔無限上綱設施安全性,最該死就是辣雞爸
再多防呆也防不了自己找死的..各種奇葩多的是勒
垃圾設施安全性不夠,一堆人在牽拖使用者
應該是有監視器畫面 有過失沒犯意直接請回
會用這種設施也是生活不得已,有錢誰不想換平面車位?硬要
檢討受害者真的很沒意義
沒錢買平面風險本來就自己承擔 跟有ㄩ買保險一樣
自己出問題永遠都是生活所逼,講得好像全世界都欠你一樣;
自己有風險還沒多留心 然後怪東怪西就是不會怪自己
換成別人馬上就變成疏失、責任、要賠償,呵呵
要用機械車位就按規矩來啊,只有駕駛可以隨車進車台做到沒
?看到警示燈亮了就不要衝回去自殺做到沒?
有一說一 雖然小孩過世了但同理心不是該這樣濫用
啊以後有人跳樓是不是要檢討管委會圍牆太矮沒有改善?
笑死有人開始滑坡了
還有這種樓齡20年以上的機械車位日光燈都能拔則拔超省電
廠商應該沒責任 三次提醒要更改設計了 住戶不同意
那就是住戶自己擔
看來是父親自己蠢 還不能被檢討 台灣啥時這麼善良了
以現在來說安全設計不夠50% 使用者自己安全意識不夠5
機械停車出事本來就是使用者問題居多阿,防呆不防蠢
0%
住戶為了省錢不保養,該換新不換新,操作又不按正常程序
設計有問題 但花錢可以改善 結果說這不是錢的問題...
親戚做這行超過30年,為了那些蠢蛋使用者改了超多次設計
到現在2025了還是有住戶會使用到出問題
這種升降設備就是應該要跟電梯一起用法規強制保養換新
高效嗎?其實沒有,這類停車場的單層樓高度較高
地下每多挖一層,地面可以蓋兩層,蓋的時候就要花比較
多的成本,後續還必須定期維護,長期來算效益一點都不好
這應該是因為基地面積不夠大沒辦法蓋坡道進出吧... 這算
高效沒錯啊
文章就有寫很清楚車門沒關導致車輛傾斜壓到小孩 不是整
台車掉下來,還有這麼多看不懂的人
看這案例,廠商的解釋更蠢,什麼叫第二人操作,第一人必
須趕快離開,反了吧,應該是第一人未離開前,第二人不能
操作,基本的安全概念都沒有,難怪會死人
光廠商這句話就足以證明設計上有重大瑕疵,賠錢吧
有瑕疵沒錯啊 但是他有提出要更改設計吧 早就脫責了
不給改就是你們住戶自己擔
怎麼知道第一人沒離開?離開要按按鈕?沒按就離開整
個卡死大家都不能用?
廠商有提出改善方案那就沒責任
人有無離開?最簡單就是目視+感應器,這廠商把開關設在完
全看不到現場的地方,難怪沒執照
做出一個關乎人命的瑕姿設計 不能只是住戶不同意就卸責
那我以後電梯隨便做的竹子吊籃 再來要求住戶加錢改進?
停車位是花錢買的,現在被市府貼封條,要跟誰要賠償
個
我思考了一下 以廠商立場若住戶不肯改善還有什麼措施?1.
舉報停用 2.免費改機 3.召回並貼錢 這些除了2. 都是對住戶
不利啊
所以鄰居沒有來到車位旁看有無人就用遙控遠距操作嗎?
我以為機械車位一定要站在旁邊看清環境才能操作耶
可以遙控這個問題很大吧 怎麼會知道有沒有人
下貨跟人應該在進入前就要完全完成…我以前也對機械
的很畏懼 後來在台中有看到很完善的就改觀了
這不是上下兩層樓的電梯嗎?外面的人看不到裡面正常
但是發生意外了 真的要在深入檢討怎樣防呆跟各種保護
機制…希望不要在有這種意外了
那個廠商只是維修廠商 不是原始設計廠商
應該是一樓可控制b1的車台,但正常使用習慣,要搭貨梯到b1
的人,會先從1樓走下去看有沒有人使用?
維修廠商有好幾次提出要更新安全設備 被管委會打槍 因
為 太 貴 了
沒有許可證卻硬要使用,那就是管委會/住戶的責任,每
年度都要做的事情,保養廠商不可能沒有提醒。又,有沒
有許可證,跟維護保養是否確實是兩件事情。
這種超大筆的維護區權會很難通過,台灣人很容易心存僥
倖,沒出事就繼續用。今天出事了,全體住戶包含事主都
有責任。
對啊 我也覺得維修廠商被捲入超衰的
如果所謂廠商只是維護廠商,我覺得只要拿得出妥善維護的紀
錄以及建議改機被打槍的紀錄,應該是無責的
許可證的存在就是這一層安全保護機制,去討論這個機械
車位有沒有防呆一點意義都沒有,因為它根本不被允許使
用。
對於維護的廠商來說 能做的就是這麼多了
爸爸感覺責任最大
理性來講父親本來就有問題啊,警報響了為什麼還跑進去
爸爸全責啊 乖乖去坐牢吧
電梯維護是要定期申報的,維護廠商明知道無執照還放任
使用,只想賺錢,出事要包,活該阿
爸爸單手抱小孩開出門拿東西,車位移動失去平衡後,小孩
大概率被當成大人的肉墊,在方向盤上碾壓?
好奇問一下 無執照使用為什麼是維修廠商的責任 不是業主?
家長問題
管委會當然是第一負責人,維修廠商是協助共犯
沒事就沒事,出事就一起包阿,賺錢還是要有良知的
警示燈在鬼島就是參考用的 沒下次了
大概就是之前這樣走回去再出來沒事,就認為沒問題,只是
這次倒霉沒走出來
爸爸自己問題最大,只是大家都想撇清自己的責任,管委會
管委會的老闆就是區權會啊 所以所有住戶一起進法院?
可能提案改善過不了、廠商沒執照也做不了什麼、當事人自
己僥倖心態
檢討受害者了…
很多都是因為之前這樣沒事才發生意外
警報有響那就是爸爸本身問題了
機械車位只有駕駛能進去
這個案件本來就能檢討受害者啊,警示聲是不是有?廠商、
管委會沒執照硬幹,該抓的責任逃不了,但父親是不是無視
警告硬幹?所有人都有責任啦
如果真是一打二就乖乖走路去附近買飯 假熬
發生事情才來怪廠商
只是檯面上要究責大家都會推乾淨啦,爸爸自己無視警告聲
想要僥倖也付出代價了
警報有響的話我覺得家長責任更大 但當然設備也是能更優化
便宜就好,CP值高
而且他也不是一打二阿,媽媽明明就在一樓,還能衝下來按停
有掛給個推
止扭
倒是有看過汽車升降機沒錢保養的 整個地下室封起來
住戶不出錢全部都不要用
父親也是被告之一 不是什麼受害者
機械車位真的先不要 寧可停路邊平面
誰知道每種系統的設計邏輯
這真的是使用者問題 哀
可憐小孩被老爸害死
這家廠商真衰 設備不是他設計只負責保養 也提醒過很危險
曾建議管委會改設計 是因為價格太高才沒改善不是嗎
認為爸爸才是主因 使用這種設備連警示燈都看不懂嗎?誇張
這設計本來就有問題,出事早晚的
操作者責任最大+1,但是父母一定也是最傷心難過的人,不
忍苛責
簡稱 悲劇
抱歉,身為一個電氣維護人員和兩歲半女兒的爸爸,
我只想罵爆這個失職的父親。
人有問題不代表機械車位的設計就沒問題,為什麼需要防呆?
就是人永遠都有可能犯錯,而機械的設計就是要在有人犯錯的
時候還是要保障人員的安全,不管什麼理由,只要有人在車台
,它就不應該移動不是嗎?爸爸返回的時候沒辦法被偵測到?
偵測到之後沒辦法緊急停止?這些機制需要花錢沒錯,但廠商
根本不應該有不包含這些安全機制的產品讓使用者選,就像電
梯門或是鐵捲門的防夾裝置只能是標配,不能是選配一樣
機器正常運轉又已建議改設計
維護商很倒楣 有1%就是連帶賠償全部
我公司的機械車位也是有人在警戒區內就無法做動
只有他有錢還找得到 左膠社會就你全扛啦
設計、管理、違反使用規定都有責任
又不是設計不良其他人就可以推卸責任
其中一個環節做好就可以挽救生命連家長也扯設計
警示燈跟路上的紅燈亮起來的時候就是不能動、不能
用,這個跟闖紅燈沒有差別,只是死的不是老爸是孩
子。何辜?
這件事整個設備跟大人全都是雷…可憐的孩子
這對兄弟,走的跟留下來的,都很可憐...媽媽也是
大概率是媽媽會帶著大的離婚回娘家吧
如果這廠商只是維護商不是建置商,那他能做什麼? 還是這
案例要追溯十幾年,把當初的建商和建置,歷任管委會委員
歷任區權人+歷屆台中市長、工務局長(還是經發局長)全部抓
出來一起上法院? 算算大家責任幾%?
沒人知道他們在沒使照的情況下用了多久?
"合規操作,會有問題發生嗎"??? ChungLi5566 推文已經有提到,電視台拍到的"牆上的操作規範", 規定 只能駕駛在車內,跟著車梯下去 (大概就下到B1層),駕駛,關門,鎖車,人離開. 那....這家怎做? 一大兩小,爸爸帶著兩位小孩在車內,跟著車梯下去到B1 那..大家認為..... 這棟的住戶(包含事主當事人) 是否早已對於牆上規範"只能駕駛在車上下去"都不遵守??? 好吧,就算早就習以為常, 經常都是這樣子,一家子人在車內,跟著車梯下去, 然後再從車台下車,走到樓層?? 那,之前不都是僥倖沒出事???? 沒有下一位住戶進來停車(或取車)前,車台大概就停在那,人走來走去,沒事啊) 這次,就剛好有其他住戶到達大樓一樓車梯口, 也要用車梯車台系統,按了下去, 系統亮了燈號 該有的提醒燈號啥的,也都在亮了該該叫了 那這位家長(監視器顯示是紅車) 不是該早早離開車台??? 沒有~~ 不只沒有, 後車門還維持著開啟狀態(看監視器翻拍應該是左後車門), 最終,系統提醒時間到, 開始運作, 就出事了 說真的,這種車梯系統在那個年代真的很多啦, 你隨便看路上大樓 只要車庫沒有車道,就一個上下門關著的, 就基本上是這種系統了 那,你要政府下令,所有這樣的車梯系統, 只要不符合現在規範,全部停用嗎??? 要講設計缺失,不如講 當時的設計不足 缺失,是當時 本該有的沒有 不足,則是 現在覺得應該有 其他鄉民也有提了,現在廠商有建議 該花錢提升, 那,管委會沒做提升,也不太意外. 沒做,就是 維持現狀,也就是 善意管理人, 每一屆每一屆管委會這樣交接下去. 做了,若改不好,有問題,就反而是要"扛責任" (要是新作的部分出事,或動到舊的好好的影響到,介面沒有整合好) 而且,改了,做了,那要是出事,一查是這屆管委會做的 "明知車梯設備無照還做違反法令規定的事" 很好,責任可能得揹不少. 然,單純作保養維護,反而管委會可以說 "管委會不知道設備是無照狀態,一直都是這樣交接沿用"
※ 編輯: maniaque (101.8.225.66 臺灣), 07/25/2025 15:01:45額~~不合規範就是停用阿,升降梯是要申請使用執照的
廠商明知電梯未領照或有重大缺失,卻仍繼續協助使用
廠商要包,活該阿
另外"提醒燈號"是提醒所有人停車系統內有人,請勿操作
不是提醒車格內的人趕快離開,廠商做反了,光這就賠不完
一直扯維修商無責,維修也是有規範的,光警示系統不合格
維修就不可能合格,提供不合格的維修,就連帶賠吧
政府下令全面清查未合格危險的機械車位停用,保護使用者安
全,很難?
是歐? 那有吃路邊攤中毒死亡 明天是不是下令所有路邊攤全部消失??? 有董A秘書偷情去摩鐵炒飯結果馬上風暴斃, 政府下令所有摩鐵禁止一男一女休息 因噎廢食 聽過吧 講都很好聽,支持啥支持啥 子彈打到自己身上才在那邊靠北靠母.
※ 編輯: maniaque (101.8.225.66 臺灣), 07/25/2025 15:19:43政府甚至可以主動補助社區修繕,明明就可以做好,政府卻沒
作為,出事才在檢討使用者
我非專業無法了解警示的設計在竣工當時或現在法規上是否合
格,也不清楚法規上維護廠商去處理一件無照的案場是否違法
,只能交給法官判斷了。不過現在確實不少有問題的機械車位
而申請使照是每年要付錢的,應該也是不少人不想花這筆錢寧
願花在保養上
我自己看TVBS監視器畫面也是認為是爸爸的問題。一、除
了駕駛,其餘人等本來就不可進入機械車位,這是常識。
二、停機械車位前,所有東西要在平面下完,包含車上的
包包、皮夾、手機也要準備好,一停好就要快速拿取後下
車,而非在車上和車台附近逗留。因為駕駛要假設後面已
經有人在等著按機械車位按鈕,這非常重要
4-2-3 操作盤必須設置在以目視可以確認人員及車輛
出入安全之位置。
設計就不合格難怪拿不到使用執照。
衛生不合格的路邊攤本來就該消失
這種機械式停車位我都直接當沒有車位
台灣toyota每年爆衝撞死多少人 人家設計是用來爆衝的嗎?
沒使用執照就是相關人等全部都得上法院 不發執照給你們就
代表不可用了 住戶抱持僥倖心態用 本來就要負一定比例的
責任 反正台灣人的心態就是守法的是白癡
沒有執照使用要看有沒有罰則啦,誰說不能使用?最簡單以
車版來說,沒駕照一堆人在開車
這世界不是單純的黑與白
機械車位要限制只能駕駛ㄧ人進出,避免再發生類似人為
疏失。手抱嬰兒突然返回去拿東西,爸爸也有責任
就說了 講到最後一定住戶廠商全部都去法院講的 如果有人
政府為什麼沒來上封條 那對不起公務員也得一起去
但是這位爸爸進去第一步就違反SOP讓小孩跟著進去 恐怕責
人類就是最喜歡喇一堆人下水啊 降低罪惡感 ^_^
爸爸問題最大啊 樓上有人call車 警報也響了
任還是最大 至於這個案件會不會造成全台住宅車梯無使照大
那個爸爸還在凹 不肯關車門離開車子又不去按緊急按鈕
查封 本來不上封條的會被罵 只好通通查封
所以call車的根本沒被起訴 他只是正常的按鈕叫車而已
我是不搞理盲濫情那一套的 爸爸就是百分百責任
理盲濫情就是為了share責任 能咬成功就能發揮死人價值
若是系統有問題 住戶使用不用一年就會幫忙測出bug 看起
來也不是全新 而且出事時旁邊家人第一時間跑去按緊急按鈕
其實就大略猜的出來誰「疏忽」成份居多
如果爸爸全責 接下來40年面對老婆永遠抬不起頭 更別說
離婚還被前妻告 人都死了 想著怎麼利益最大化比較實在
樓上的人到底怎知道樓下還有人在車內
還知道你在拿東西
人的判斷會錯誤,所以這種自動設備本來就要靠設計機制去
爸爸的疏忽很大
阻止憾事發生。
這就是人為問題阿,雖說是受害者,但也該反省一下自己吧!不
過這陰影真的是一輩子的
使用執照不給過,有很多原因喔!這設備安全性比我們新社區大
樓還高
我家的,根本沒啥小排隊功能,上次一個智障沒看,就跑去操作
,就把另一住戶的車門撞壞了
自己害死自己的小孩
機械設備要做到全面防呆的成本是很高的 所以多數系統
會認為使用者應該是具有正常智商的一般人
這個社區的人就是不願意負擔成本增加安全性
所以設備維修商題的改善建議就被打槍了
然後遇到一個要賭那幾秒鐘的爸爸 小孩只好當祭品了
政府還要補助你大樓換電梯?某些推文是巨嬰嗎
還有人在扯廠商就知道根本狀況外
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區所有權人決議處置
假如已知風險 社區也不想處理 就不用牽拖了
我比較想要知道,有沒有人去問過這位爸爸,你當時為什麼
要折回去
又不是第一次停了,這對夫妻停車流程到底在幹嘛
住戶僥倖,廠商也是僥倖,做的時候沒想防呆,這種
安全問題是基本不是加錢問題
有警示音嗎?
這個87%是根本連申請使照都沒有申請啦
車台在動當然知道要按緊急開關 但警鈴響就要按 沒受過訓練
不一定知道好嗎 爸爸看起來就不知道 你上帝視角呀
看了影片,機械車位操作器必須要能看到車輛、人員進出
這個在車梯上就能操作車台板,就為了省時間這包超大
車位怎麼可能是送的 上層180下層250板橋價
跟我的腦殘住戶一樣
所以媽媽在?我以為媽媽不在?那怎麼放這個爸爸一打二?
機械車位這麼危險的設施,這個爸爸怎麼在警示燈都亮起還返回
車上拿東西,扯
爸爸不知道是鄉民的錯?為何他老婆知道有緊急鈕可按?
一直扯錢到底是怎樣…東西設計有問題一直扯不給錢。
難怪華國的思維永遠CP值大於人命,廠商就會一直推俗
又大碗的產品,出事再說你都不注意,別人就沒事,然
後大絕就是那我弄好的東西很貴,錢你給嗎…這次真的
感謝政府有把關沒給執照,這要在歐美,賠到脫褲。但
還是不能否認這個爸爸的失誤,相信他下次不敢了
推影片分析 台灣人就是太多這種不理會警示的人才會一堆
意外
應注意而未注意
自己做死
事實就是要安全設施 工作場合 連個低 機率會夾手的都要
搞 這種爛車位的存在就爛宅的共業就是了
北七父親害死可憐小孩
警報都叫了還不閃 抱在懷中的寶寶為什麼被夾 怎麼
看都是爸爸的責任
世界上只有一種系統可以防範人犯錯誤.就是不準人買車.一
律搭公共交通工具百分百防呆
一個巴掌拍不響 兩造都有責任
說開始檢討被害人的可能要再想一下,真正無罪的被害人已經
過世了
加害人就爸爸啊
爛機械車位又沒執照,那也是住戶共同承擔
得靠熟讀手冊才有安全的功能安全是0分,廠商還有臉說這
些阿
系統不夠安全沒防呆,除了燈號外?有警告音嗎?
這種設計有問題嗎?感覺很多耶
設計如果沒問題的話,怎麼會發生問題?很明顯吧
不是出問題,什麼都推給使用者好嗎,廠商和管委會還有政
府,對車位安全措施有把關嗎?
多加幾個sensor就可以有效防止,簡單來說還是錢要到位
也認為這位父親是肇事主因
火車平交道警報放下柵欄,還有人搶時間衝過去被火車撞死
,這樣要算人為,怎麼會有人覺得要有同理心算設計不良?
在一樓媽媽把小孩一起帶出來
現在百貨的電梯都有防夾了 為什麼汽車電梯沒有?
壓死人了 才會一堆刁民跑出來說設計不良
馬後砲一大堆
廠商還不是管委會跟住家找的 要出錢改東西也是住民決
定
這東西根本沒有使用執照,意思就是他從頭到尾就是違
法的存在
只防普通呆,沒有防這種呆
你要講什麼合規操作不合理 因為這東西從頭到尾就沒
有使用執照 就是所謂不合規的存在
問題就是沒執照還使用的責任不就是區權人? 就是全體住戶
這案子你怎麼知道是申請使照被拒 還是根本一開始就沒申請
前面有版友提到 早期房子在蓋停車場 都用倉庫的名義 搞不
好有的是什麼防空避難所? 就是本來就沒要申請停車場使照
要改的話加感應器 拉訊號線 換PLC然後重寫客製的程
式 幾十萬跑不掉
管委會錯在沒貼出「本車位設計絕對有可能夾死人,請
好自為之」的標語
感覺這管委會跟那群住戶們,急著想推卸責任?
如果設備不合規定,怎麼會開放使用,在推卸給使用者?用
的人不就很倒霉
樓上是在說啥 使用者就是住戶自己啊 自己決定的啊
有些人推了整篇看起來根本不在狀況內 或是不知道社區自治
規則 業主-區權人會就是全體住戶 管委會只是區權人會找來
協助管理的 所以區權人有沒有包含這次使用出問題的家庭?
正常是有 除非他們是租房子 這樣是他們房東
這個設施既然SOP都已經有貼出來 用的人沒照SOP責任最大
至於他們會不會得讓全體區權人一起上法院就看要追究到什
麼程度,出事家庭自己也可能是區權人之一。畢竟他們無使
照使用。但是這案例比較像你用傳統水壺燒開水,水已經滾
了BB叫,你只有一定期間內關掉瓦斯爐一途。但是你卻選擇
靠近茶壺,還摸了它嘗試拿起來補水之類的動作。
這個已經不是什麼安不安全裝置的問題,是他能在車梯裡
你也可以說傳統水壺很不安全啊 忘了關就會空燒或是水溢出
看不到車台板人員車輛的狀況下操作機械車位,能撐這麼
才夾到人很幸運了
到爐子 可能熄火漏氣? 但是照SOP全程在旁注意關閉是能安
全運作 選用這設備也正式啟用的也是這住宅產權全體住戶
他這套系統雖然很蠢 可以遠端呼叫,但是看起來應該是有給
緩衝時間讓人離開才動作,才會這麼久都沒出事
都知道這套系統爛,要不要問問全體住戶為什麼還是使用 也
沒有要追加感測器或是變更邏輯?
沒使照+僥倖不守規定 注定悲劇
問題就在此.為防呆給於較長緩衝時間.因有較長時間.駕駛
者就有僥倖心理.防呆導致僥倖心態.僥倖心態導致出事.越
防呆/越僥倖/越出事
笑死
設計要使用者緩衝時間離開就不合理 我如果跌倒了呢
所以沒說這是合理設計啊 廠商也有提改善方案給業主
我只是猜測解釋這種爛設計這麼多年都沒出過大事的原因
有人要護航這種設計嗎? 沒有。但這東西誰說要用的? 該社
區全體住戶
在工廠就是會被罵防呆不夠,就像沖床已經是兩手開關,還
是得裝光柵確保沒有第三隻手伸進去
歪理一堆
人各有志多說無益,反正有人喜歡當那個因為意外先斷手
斷腳再來大咬四方訴訟三年起跳爭贏一口氣的人,嘻嘻
意思是這種停車位是跨越樓層嗎?另一個使用者不會知
道其他車位是否有人嗎?
生活而已 誰會戰戰兢兢 沒防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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