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新聞]3月起禁用山豬吊但仍有例外
〈3月起禁用山豬吊但仍有例外〉
台灣動物新聞網/陳璽安
http://www.tanews.org.tw/info/19021
農委會於本(2)月11日發文公告禁用金屬材質之套索陷阱,意即俗稱的「山豬
吊」,並於下(3)月1日起生效,不過農民為維護農作物或家禽、家畜,或原住民
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而有獵捕、宰殺野生動物之需求皆不在此限。不過專家指
出,此方法只禁用市售的金屬套索陷阱,一般自製無彈簧的陷阱仍不受規範,且如
果只立法禁用卻不增加執法強度,禁用成效恐怕不大。
農委會於11日公告訂定「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七款所定捕捉動物禁
止使用之方法」,明文禁止使用含金屬材質之套索陷阱捕捉動物,並定義含金屬材
質之套索陷阱是指「含金屬材質繩索,並以彈簧續壓式裝置束綁動物肢體之捕捉工
具」,此方法將於下(3)月1日起生效。不過該方法同時指出,符合《野生動物保
育法》第21條或第21條之1規定者不受此限,也就是說,有危及公共安全或人類性
命之虞者、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傳播疾病或病蟲害者、妨礙
航空安全之虞者、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以及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而有
獵捕、宰殺野生動物之需求,仍可合法使用金屬套索。
主管機關農委會終於公告禁用金屬套索,長期關注動物福利的動保團體TSPCA對
此表示肯定。TSPCA表示,金屬套索陷阱會對動物造成巨大的緊迫,且如果設置陷
阱者沒有定期巡視,中陷阱的動物往往會脫水、餓死,甚至為了求生而咬斷自己的
四肢,是非常不人道的捕捉方式,因此TSPCA表示樂見政府提高管制強度。但
TSPCA也指出,在執法上,要找出設置者仍有其難度,且目前僅禁止有附彈簧的山
豬吊,一般自製、無彈簧的山豬吊仍不受規範。
屏科大野保所教授裴家麒則對禁用金屬套索之成效表示懷疑,他以獸鋏為例,指
出雖然獸鋏已禁用數年,卻仍然隨處可見,若金屬套索的禁用在實務上不增加執法
強度,也只是紙上禁用。裴家麒同時建議主管機關提供更人道或是更不會誤捕動物
的陷阱給農民使用,他指出,修法後農民與原住民仍可合法使用金屬套索的管道,
他們仍有避免傷害非目標動物的需求,例如原民要捕山羌而非黑熊,便可利用山羌
與黑熊腳掌大小的差異,透過改良套索圓管的直徑大小來避免誤捕,若農民要防山
豬而非犬貓、石虎,就可利用山豬體重較重這點,調整觸發陷阱所需的動物體重來
避免犬貓、石虎誤觸,而這些都需要主管機關投入資源來研發。
補充連結:
‧農委會公告 https://bit.ly/388l4eL
‧動物保護法第14-1條 https://bit.ly/2I8hyXj
‧〈山豬吊陷阱解說〉(影片) https://youtu.be/CcxKPcRTY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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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偶爾也有三腳貓的救援或認養訊息,所以簡單分享一下這次的新制上路。
此次修訂把金屬彈簧套索(山豬吊的一種)列入動保法第14-1條的禁用(須申請許
可)項目,跟獸鋏一樣,基本上鮮少使用者會提出申請,所以大家在戶外發現到的
這類陷阱多屬違法。一般人可以通報主管機關拆除和開罰,或在確保人身安全的前
提下,以木棍等物觸發陷阱。
另外,在2015年的動保法修法中,已經將過失傷害動物納入處罰(第30條,第30-1
條),所以不管是公告禁止的捕捉動物方法,或者未禁止的行為,例如使用老鼠藥
等,皆有機會依照傷害程度受罰。
而如同新聞末段的專家意見,其實大多數的農家或獵戶並非將犬貓當成目標動物,
我想使用老鼠藥黏鼠板捕鼠鋏等的都市人也並非有意傷害貓。這部份除了法律規範
外,還需要靠大家宣導和努力,畢竟誤捕誤傷基本上是雙輸的局面,積極找尋其他
替代方法才是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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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ries only exist in stories
(whereas life goes by without the need to turn into stories)
--The State of Things (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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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捕獸夾禁止多少年了還是三不五時看到哪裡的動物被夾到
修一下內文,另外補一個案例——〈設山豬吊傷到狗 繳完罰單還要上動保課〉
http://www.tanews.org.tw/info/17165這裡其實一直有個衝突,即是農戶設陷阱是依野保法§21,所以可以使用合乎規 定的方法獵捕山豬等害獸(保育類除緊急狀況外,須先通報)。但一旦誤捕到犬 貓等寵物時,就會觸犯到動保法§6。我想多數農家和獵戶其實並不樂見這狀況, 例如傳統原住民文化中,獵捕黑熊是一種禁忌或象徵厄運。因此,這部份真的需 要大家幫忙宣傳和檢舉。 除此之外,作為犬貓飼主,我想能做的就是不要放養,也盡量不要隨意餵食,尤 其在市郊、鄉村或淺山等,比較容易遵行叢林法則的地帶。另外,就是多支持石 虎米、老鷹紅豆等友善環境的農產品。
※ 編輯: wimwenders (36.231.88.26 臺灣), 02/29/2020 22:01:30執法單位......恩
爆
Re: [問卦] 家裡養的鵝被狗咬死看到底下推文一堆兇殘自私的人類在教人如何傷害狗狗,我真的是感到非常的憤怒!所以忍不住發這篇文譴責那些沒良心的人,也順道告誡原PO,萬物生命都有靈性,傷害浪浪的行為是非常可惡的,沒有一隻浪浪是自願被流浪的!所以我們身為人類,要做的不是傷害牠們,而是讓牠們從流浪的生活中解脫! 推文一堆叫原PO放巧克力和洋蔥的,真的是很可惡!難道你們不知道巧克力裡的植物鹼和洋蔥裡的硫醇類化合物,都會讓狗狗心悸或是腎臟病變嗎?其他像是高鉀量的香蕉或是無糖口香糖的木糖醇都有可能會讓狗狗們癲癇或是血糖代謝異常,都是會傷害狗狗的!不可以讓狗狗吃! 還好,浪浪們都很聰明,那些食物對狗狗來說,味道其實都怪怪的,牠們本來就不愛吃,加上天然食物中,這些會傷害狗狗的成分含量也不高,所以狗狗們就算吃了,身體也不會有立即的傷害,更不會有立即的致死性,最多就是演變成慢性病的狀況,還好我們愛爸愛媽平常都會照顧浪浪們,所以就算浪浪們身體有些怪怪的,我們還是可以給牠們吃飽飽,讓牠們繼續在野外自由自在的生活。 可是有一些壞人,就會直接去化工行買氯化鉀灑在肉塊上,因為氯化鉀其實是一種肥料,所以壞人把這種白色粉末晶體灑在肉上面棄置野外時,不能算是下毒,他們也常常會辯稱自己是在施肥,但是狗狗吃了這些高鉀量的肉之後,卻可能會造成急性的心臟猝停而死亡,雖然氯化鉀會有一種苦味讓狗狗不太喜歡吃,但是壞人常常把氯化鉀和醃肉或是西莎這種重口味的肉混在一起,貪吃的浪浪們就會不小心吃下去而喪命……有時甚至還有遇過壞人故意將氯化鉀溶解在愛爸愛媽準備給狗狗喝水的水碗中,利用狗狗對愛爸愛媽的信任殺死狗狗……真是太可惡了! 推文裡還有人教原PO放毒鼠藥,我要奉勸原PO,不要做觸法的事情,在公共區域放毒鼠藥是有刑責的,還好毒鼠藥通常是以老鼠們愛吃的穀類作為餌劑,所以狗狗們不愛吃,但是如果把毒鼠劑摻在狗狗愛吃的肉裡面就真的太可惡了!真的有需要這樣傷害狗狗嗎?狗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耶!17
Re: [新聞] 岳母遭6野狗狂追跌倒身亡 電影人要官員第 12 條 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為肉用、皮毛用,或餵飼其他動物之經濟利用目的。 二、為科學應用目的。X
Re: [新聞] 台南傳飼主山豬遭宰殺肢解 警嚴辦6人最基本上這幾個獵人要吃上動保法的機會不高啦。 動保法第6條規定: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那些獵人回去都已經切好準備吃了,所以根本不是“無故” 第6條的立法目的是避免有人傷害動物為樂,如果是為了拿來吃,2
Re: [新聞] 台灣黑熊2次野放 誤踩「山豬吊」後命喪獵不懂欸 既然野放容易被獵殺 那幹嘛野放 直接在南投成立一個黑熊保育中心 假設100公頃好了1
[課業] 分享行政法申論題解題資料 (行政處分看到不錯的行政法申論題解析,釐清了行政處分附款的一些觀念,尤其是負擔與保留廢止 權之區別,以及附款救濟方式的實務見解,滿有幫助的,跟大家分享一下! 影片: 講義: 【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