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典權有無可能興起
※ 引述《promote (pro)》之銘言:
: 民法物權篇保障的典權
: 用白話來說 類似不動產「典當」
: 屋主先拿五到八成(由市場機制自由約定)的錢
: 在約定時間(30年以內)後可原價贖回 也可放棄
: 金主則是在這段長期時間自由利用該不動產
: 對屋主而言 無論如何未來都可原價買回 房價漲就買回來 房價跌就放水流
: 對金主而言 一開始就不用出市價買房 就算錯過漲價 穩定使用幾十年也樂勝租房仔
: 若雙方對多空都不確定的話
: 典權似乎是良好的避險
: 而且典權是可登記在地政機關的物權 效力強於一般契約
: 期待典權在未來再次興起~!
說真的,典權是非常落後的一種制度
是在金融制度很不完備的情況下,推出來應急的制度
簡單說就是用不動產無法跟金融機構進行資金融通,民間才會需要這樣的制度來籌措現金!
一般來說,在金融業發展完備的國家,基本上典權幾乎消失
因為它就是來取代金融機構做資金融通的功能!把這個功能放到民間,不但麻煩而且要處理很多問題,例如估價/強佔等問題!
對銀行來說,怎麼估價,怎麼處理強制執行案件都已經有專人跟專門的流程,整個所需的成本很低,但是一般民間出典人要處理這些問題則要付出很高的成本!
所以典權基本上在先進國家都已經完全消失了!
台灣不動產金融改革到要把典權搬出來考慮,真的是厲害~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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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幫你噴一波民進黨,害台灣倒退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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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高速公路塞車嚴重,考慮騎馬替代XD
推
樓上比喻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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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真別說 因為火車罷工所以拿遊覽車當類火車是正在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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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請問現在還有人在"跟會"或"標會"嗎?我以前唸民法 一直搞不懂合會的運作 可是卻常常聽到別人的長輩有在跟會 聽說那是台灣特有的民間金融制度 而且都是認識的才會一起合會 我和我身邊的人都沒有參與過 請問大家 現在的人還有在跟會的嗎?7
Re: [問卦]南韓全租房 房客為何不能要求拍賣房子還錢全租這個制度先看一下韓國法律怎麼規定 第303條 ①全租權人支付全租金,佔有他人房地產,根據其房地產用途使用、收益,對其全部房地產 比次級權利人和其他債權人有權優先償還全租金。 <修訂1984年4月10日> ②耕地不能為全租權標的。5
[問卦] 為啥突然要整頓租賃/民間金融公司如題 租賃公司的業務是普通金融業討厭的客群 銀行把資金放給民間金融 等於把風險轉給民間金融 為何最近一個月突然有要整頓這些公司的風向5
Re: [新聞] 使用權社宅非既定政策勿以訛傳訛前面看完笑話心情好剛好來分享 這點我持反對意見, 個人有用過現在幾乎沒人在用的典權絕賣條款可以講 首先典權是用益物權, 雖然是這樣講, 但實務上大家都知道這用益是附加的 甚麼意思呢? 你去當鋪把你的豪車名錶珠寶房子出典, 換成典價(鈔票) 那當鋪能做甚麼呢?1
Re: [新聞] 使用權社宅非既定政策勿以訛傳訛使用權宅,可以用類似將房地設定「典權」的架構來設計 一、基本架構 第 911 條 稱典權者,謂支付典價在他人之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於他人不回贖時,取得該不動產所 有權之權。1
Re: [新聞] 被控在原民家園蓋豪宅 羅文嘉:是不是因去年《報導者》揭露全台原住民保留地(以下簡稱原保地)以「假人頭」移轉給非原住民 的一條龍手法;在臉書上隨意搜尋「原保地」更出現好幾個土地買賣社團,全台26萬公頃 「原住民保留地」,至少超過1萬公頃遭以各種名義「轉手」流失,成為溫泉區、露營區 。X
Re: [問卦] 台電為什麼不自己搞綠電要用買的?給台電自己搞 成本一定會更高 民間單位比公務員更有效率 只有共產黨才會否認 台灣不知何時開始鼓吹起對岸的制度了- 想詢問區段徵收權利清理釐清概念的問題 區段徵收土地上有其他權利 1.耕地375、他項權利、限制登記 依照土徵41,限期自行清理 2.抵押權、典權
- ^^^^^^^^^^^^^^^^^^^^^^ : 我說什麼時候 : 民國75年 : 這塊阿公送的 : 不知道這種土地怎麼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