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典權有無可能興起
典權是中華法系固有的物權,所以當初我國民法物權編的立法以及修正才會保留這種物權制度。
但實際上1000個地政士終其一生,至少有999個以上不會碰到這種案件。
這種制度的存在價值,目前只剩考試時變態的命題老師用來噁心考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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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oist9999 (36.229.216.79 臺灣), 10/28/2024 08: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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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跟韓國的全租房差不多
推
只會出在國考考題裡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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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民法物權篇保障的典權 用白話來說 類似不動產「典當」 屋主先拿五到八成(由市場機制自由約定)的錢 在約定時間(30年以內)後可原價贖回 也可放棄 金主則是在這段長期時間自由利用該不動產3
說真的,典權是非常落後的一種制度 是在金融制度很不完備的情況下,推出來應急的制度 簡單說就是用不動產無法跟金融機構進行資金融通,民間才會需要這樣的制度來籌措現金! 一般來說,在金融業發展完備的國家,基本上典權幾乎消失 因為它就是來取代金融機構做資金融通的功能!把這個功能放到民間,不但麻煩而且要處理很多問題,例如估價/強佔等問題!1
完全不懂為什要用典權 你要住房子 房子用貸款 抵押權 房子至少是自己的 典權房子是別人的 時間到要回復原狀外 自己要出一筆8成現金 根本不能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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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需要買最新版嗎最近開始要準備台糖工員考試,民法過去從來沒讀過 想在網路上買民法二手書來看,但是網路上的民法二手書都5~10年前的舊書 我想問的是,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需要買最新版嗎? 我想說總則、債及物權這15年來應該沒立法變更對吧? 是不是買舊版來看就行了?5
Re: [課業] 因物權行為錯誤,買受人所應返還之利益..謝謝大家的回覆,不過有個前提之前沒寫到。 因為在討論不當得利之前,該段落有先討論物權行為得否撤銷的問題。 有提到物權行為錯誤是因為表意人(出賣人)的過失,依民法88但書不得撤銷。 那麼既然不得撤銷,表示該物權行為仍有效,加上移轉登記,縱使與債權契約不一致, 但基於物權的無因性,不動產的所有權似乎就有效移轉於買受人了。5
Re: [新聞] 使用權社宅非既定政策勿以訛傳訛前面看完笑話心情好剛好來分享 這點我持反對意見, 個人有用過現在幾乎沒人在用的典權絕賣條款可以講 首先典權是用益物權, 雖然是這樣講, 但實務上大家都知道這用益是附加的 甚麼意思呢? 你去當鋪把你的豪車名錶珠寶房子出典, 換成典價(鈔票) 那當鋪能做甚麼呢?5
[補習]地政士考試準備,產發課程是否有助益?本身為陽明山某大學政治系畢業, 輔修法律. 脫離學校10餘年,沒有從事法律與不動產相關工作。 目前外商小社畜。已確認要考明年度113年的地政士國考。 有爬文版上的一些補習與函授資訊。 但目前有找到另一個方案。 一直以來都有參與勞動部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課程(俗稱產發課程, 三年補助學費七萬)2
Fw:[請益] 不動產估價師考試用書作者: billy666666 (比利比莉)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不動產估價師考試用書(請益) 時間: Wed Jan 22 15:52:14 2020 背景:119本科系三年級 目前未來已經確定要考不動產估價師了,所以大三打算開始慢慢準備,之前已經考過經紀- 回想起來以前上課的時候 老師在課堂上對占有的部分著墨不深 是因為章節擺在後面的關係嗎? 後來我自己看王澤鑑老師的<物權> 700多頁有關占有的章節就200多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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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王澤鑑老師的《民法物權》出了軟精裝版..王老師在今年2023又出了新版的<民法物權> 而且是有軟精裝書皮的那種 所以比同系列看起來都還大本 在書店的書架上看起來很顯眼 價格似乎也反映了近來的物價上漲 一本原價一千塊 哇喔1
[請益] 地政普考 民法物權 土地利用大家好 目前剛準備完地政士考試 要準備七月普考 民法範圍從民法概要變成民法物權編 還有土地利用 想請問大家這樣民法物權有需要買函授課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