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一個趕不走的房客
※ 引述《pizpizpizpiz (忠孝仁愛信義和平號:號 )》之銘言:
: 聽朋友說 她的房子有一個房客 但是沒有租約 因為當初長輩可憐他
: 然後現在住了10多年 最近想要處理房子 他不離開
: 請問有甚麼方法可以處理??
: 房仲也說趕不走也不能幫忙賣
: 謝謝
: 我想破頭也想不到有甚麼立即方法
公證法第13條第1項
當事人請求公證人就下列各款法律行為作成之公證書,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者,得依該證書執行之:
一、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
二、以給付特定之動產為標的者。
三、租用或借用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定有期限並應於期限屆滿時交還者。
四、租用或借用土地,約定非供耕作或建築為目的,而於期限屆滿時應交還土地者。
意思就是說:
租客沒繳租金,或屆期拒不返還房屋,都可以逕送強制執行。
也就是不需走法院訴訟程序(通常一個審級需3個月到6個月,還可以上訴二審)
直接可以強制執行。法院執行處收到聲請後,如果是給付租金,可以直接查封
租客的帳戶或薪資;如果是返還房屋,會先限期(通常14日)命租客自行履行,
逾期不理,法院會定時間到場強制將人架出來,物品搬出來,然後直接更換門鎖,
將房屋點交還給房東,可能2個月左有可以處理完結。
但前提是租賃契約需找公證人辦理公證,或法院公證,需繳納公證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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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我這樣看一看,好像信用卡定期定額繳房租是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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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可怕的租屋市場其實搞一大堆有的沒的 最後上了法院 結果問題還是一大堆啦.... 現在最快的趕租屋蟑螂法 就還是 租約公證 + 欠租2個月 + 直接法院強制執行20
[心得] 法院公證人心得《前言》 版上關於公證人的文章實在不多,才想說上榜就也發個文,分享一下這項考試的準備心得 另外,其實我付出比較多心力在民間公證人上xD 但是差幾分飲恨>< 《背景》 貓大法律系畢,在學成績還行20
Re: [問卦] 黃帝穎FB:林智堅與李眉蓁論文案不一原文43 坦白說,黃律師用公證書來凹這些後面的推論,不僅是對不起他的律師證書,也對不起當 初幫他們做公證的民公。 原因是,依照公證法第2條第1項規定之意旨:「公證人因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之請求,就 法律行為及其他關於私權之事實,有作成公證書或對於私文書予以認證之權限。」,也就19
[討論] 公證法律效果詳解㈠又關於公證人於公證時所應行使審查權限之範疇為何,公證法並無明文,然公證法第7 1條之立法理由載明:公證,本質上屬非訟事件,宜本諸非訟事件形式審查之精神,就請 求公證之內容,從形式上加以審核。我國公證實務亦多認為公證事件屬非訟事件,基於非 訟事件之本質,公證人僅須行使形式審查權,就當事人所提出之資料,作形式上之審查, 予以客觀之界定,至於涉及實體法律關係內容之事項,則無調查審核之義務;關於當事人4
Re: [閒聊] 可怕的租屋市場店開的不少也承租不少屋子 我補充個一些小點給大家科普一下 希望都不要用到會比較好 前面幾個大大有講到逃漏稅的部分 正確的法規上來說,租金超過兩萬4
Re: [問卦] 法院公證的法律意義??就騙騙死忠跟沒讀書的啊 公證是在公證人面前做成法律行為 由公證人確認你們有做該法律行為 然後做成公證書 以後有爭議時可以拿公證書當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