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公共政策參與平台寫實坪制的提案,需改進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
實坪制就是口號,反正喊爽的,像阿彌陀佛一樣
下面到底制度要怎樣,每個人說法都不同
有人說不要買公設,有人說公設太大要縮小,有人說廣告不實,有人說公設要免費
自己都統一不了一個合理的方向,然後整天說實坪制
今天簡化一點,你要不要花錢買公設的產權?
你要買,那現行制度就夠了,因為你是付總價
權狀標示的清清楚楚,你主建物多少,公設多少,車位多少
完全沒有更改的必要
你不想花錢買公設,想買自己房子便宜一點
也可以,公設都算建商的,你權狀不會有公設
社區有建商自己的管委會
管委會想幹嘛就幹嘛,不用區權人會議表決
因為公設都是建商的,管理費多少管委會可以自己決定
車位維護費用,機車位變更或抽籤
環境清潔費用等等,通通物業自己做決定,你無權管理
因為你不是公共區域的共同持有人
公共區域的持有人只有一個,就是建商
你也不要想說協調什麼地方可以修改,沒有這種空間可以表決
通通是建商自己決定,最低限度就是符合法規
除非違法你才能檢舉
※ 引述《Dicklen (上下相隨)》之銘言:
: 其實如果要用實坪
: 有個潛在問題就是公設產權要登記在誰那邊?
: 前提假設:
: 建坪:100坪 公設比:30% 總價:2100萬
: 先不考慮停車位及車道
: 公設:大廳 中控管理室 走道 梯廳 逃生梯 電梯 交誼廳 環保室 電錶室 中繼水塔 油: 水分離處理室 其他管道間 等等
: 現行制度:總坪數100坪,總價2100萬,單價每坪21萬
: 改成實坪制:
: Scenario 1. 實得坪數70坪 總價仍是2100萬 單價每坪30萬
: Scenario 2. 實得坪數70坪 總價1470萬 單價仍是每坪21萬
: Q1. 公設產權歸屬?
: S1.a. 總價不變之下,可能由建商免費移交住戶 再委託管委會管理
: S1.b. 總價不變之下,可能由建商免費直接移交管委會管理
: S1.c. 雖然總價不變,產權不在住戶或管委會
: i. 總價不變,公設產權還在建商手上
: ii. 公設產權賣給物管公司經營,建商又賺一手
: iii. 公設成為灰色模糊空間....
: S2.a. 總價變低,建商免費送出公設可能性不高
: i. 公設產權由建商成立物管經營,向住戶收管理費維護
: ii. 公設產權賣給物管公司經營,向住戶收管理費維護
: iii. 公設成為灰色模糊空間,住戶自行使用,建商後續不管
: S2.b. 雖然總價變低,仍由建商免費送給住戶或管委會
: ==> S1.a or S1.b
: 在S1.a, S1.b的情況下 其實跟現行制度沒兩樣
: S1.c 就.....更慘
: S2.a之下 會有新的問題出現
: 我猜有人如意算盤想要S2.b
: 另外我知道有人是要S1 然後凸顯每坪單價高的離譜 ==> so what?
: *註: 寫這篇文章時間跨度太長 有些沒寫好重新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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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什麼新論點
其實我覺得這個就是最容易了解的觀點了,講一堆其實到
最後都自己扎草人,然後在那邊舉特例
有些人認為建商灌坪數騙錢、重複賣公設坪數,卻又覺得
公設可以不要買,給建商處理XDD超級矛盾
其實我覺得有些人也只是哀哀看 看有沒有人跟上來而已
看不到更具深度的規劃或建議方向 看不到積極的凝聚行動
限制公設比上限會不會是一個最直接的方式,又想要
自己社區有圖書館泳池健身房,又不能高公設比…這
有點難喔
差不多是這樣 所以花敬群開口好幾次又縮好幾次了
小基地只有梯廳逃生排煙公設比就逼近50%了 設上限?
是要逼小基地只能蓋低樓層 這違反加速都更國策吧
算命的紮草人不就剛剛好而已
有些人是唉唉看,有些人是本業就是紮草人
所以有人說不要放水讓小基地都更 逼他整合成大基地
大基地 不論經濟 使用效應 都相對好
原則上不能說是錯 但這樣都更速度就更慢...難怪左岸直接用
國家強制力 給你錢你去旁邊 國家要來搞建設了(怪手熱車中
越亂越好啊
建商拿商場公共車道當公設賣給美河市住戶
多賺6.6億真容易
等等,重複賣跟實坪制三小關係,別亂混
重覆賣這詐欺了吧
車道規範不統一的問題是目前改革重點,這跟實坪制沒啥關係
,就是統一規範,車道回歸車位綁售
限制公設比問題很多,不同客群導向不同,基地格局也會影響
,目前只有研議針對管委會免計容積部份做限制
總價不變, 以室內面積來當分母, 跟室內面積+公設就
相差很大.公設灌得多, 實際單價不變, 但是坪/價格低
但是對住戶都是用不到的無用之面積
就強制把總價/主建物價錢寫出來就好啦 很難?
現在一堆廣告連主建物多少坪都不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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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實坪制的實施我認為 支持實坪制的人,不是建商利益共同體,就是被騙的無知者。 不服者就好好闡述一下,法規怎麼執行 首先建物所有權,是起造者去登記分配的 當實坪者主張,共有部份不登記49
Re: [心得] 老實說吧 實坪制打到很多人的利益痛點實坪制的真正意義,是指你的建物權狀面積只有主建物,其他車位、公設、附屬建物, 都不列入權狀面積,這樣才是真正的實坪制。 並不是說把各自坪數列出來而已,實坪,這個實的意思,就是屋主擁有真實所有權 的坪數。 如果要推實坪制,就要拿掉公設是持分和共有的概念,什麼車位、公設,30
Re: [請益]公共政策參與平台寫實坪制的提案,需改進其實如果要用實坪 有個潛在問題就是公設產權要登記在誰那邊? 前提假設: 建坪:100坪 公設比:30% 總價:2100萬 先不考慮停車位及車道9
Re: [新聞] 政府強推實坪制 恐助漲房價HOA就是管委會, 所以公設不是登記在個人身上,而是登記在管委會上 我覺得這樣子非常合理,因為誰家公設是自己維護的?還不是都管委會統一維護。 那登記在你身上有什麼用處嗎? 你知道哪一塊是你的嗎?不知道12
Re: [請益]公共政策參與平台寫實坪制的提案,需改進考古一下 這說真的也不是討論五年而已了 笑 當年的提議者功課還做比較多 至少還有想要寫平台提案 還真的不是贏今天吵這個問題的人一點點而已 結論就是 現在就是實坪制了 你權狀上都有寫只是你要先有權狀10
Re: [閒聊] 希望小英能推動實坪計價支持實坪很好, 但是可以回答一下問題嗎? 假設 建商蓋了1000建坪的房子 然後 在地政事務所登記賣出650建坪的房X
[問卦] 有人知道實坪制到底是在吵什麼嗎?如題 其實我不懂吵的人到底有沒有買過房子耶 目前現行台灣的權狀不是寫得很清楚嗎? 總面積(室內面積) 附屬建物(陽台)6
[請益] 管委會 建商代管 公設點交問題各位好 最近小弟購買的社區準備開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由於建商從交屋至今問題不斷,且消極修繕,因此希望能找第三方專業單位來點交公設,避免後續出問題才求助無門 但目前遇到一些問題,經過爬文、翻法條與詢問建管處後還是有些問題無法釐清 1.建管處說建商代管期間至與管委會完成公設點交,這期間建商還是得負責物業/清掃等責任,但法律並沒有規範這期間建商能否向住戶收取管理費,收不收都無法可管,若有爭議屬於民事糾紛,建議詢問律師。同樣的管委會也暫時沒權力收取管理費。是否正確?4
[閒聊] 實坪vs虛坪vs完整揭露過去老一輩買房都是看裡面使用屋況多少要賣 到後面好好看權狀 其實台灣登記制度一直往公平正義走 起初的陽台不登記 公設不登記 到後面的陽台公設都登記1
Re: [請益] 關於老社區還有建商房產的問題這有兩種可能 1.建商故意留了一個小單位 然後把所有公設車位賣不出去的綁在那戶 這樣就可以單賣 車位+持份一點點這一戶房屋 這樣交易 你如果是住戶就直接過戶公設面積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