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第二戶15%加降息
有人說大陸是地上權
基本上的不地上權不是問題
台灣會有地上權,是因為台灣有土地所有權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 有個毛語錄 共產主義 的神主牌
中華民國有, 有個國父思想 的神主牌
兩邊各自有沒辦法 消滅的問題
基本上改革開放 人民有了現金 還有土地
土地 嘴巴講說是政府的
其實跟民間的沒兩樣
你還是要去跟政府綁地, 綁完之後跟一般的有什麼不同
時間到了你覺得政府敢收回去嗎
續約的金額有可能太高嗎
等到大量到期的時候
大概就是直接展延之類的
除非政府想被革命
至於台灣的地上權會有問題是
土地是政府的, 建物是當初招標設定地上權 那間公司的
你只是跟他買了一個使用權
因為他不可以分戶貸款分戶過戶
那是政府的一個標案
他把其中一部分分割出來變成住宅賣掉
這個依據當出設定地上權跟bot的條約
就是到期之後全部移轉給政府
只是上面住的是人民, 政府敢強硬回收嗎????
就連台北101我都覺得不可能
最後大概就是重新招標新的廠商進來
沒意外又是原廠商然後再收一筆權利金
土地加上地上物
地上權的問題只是一個假議題
另外大陸的預售屋
當你跟建商簽的約你就要把錢付完
錢不夠的話就要開始貸款
建商跑了你還是要還錢
所以大陸的建商多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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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權就會有到期怎麼續的問題
目前中國開始有70年地上權到期 基本上都允許續期 但代價不
一 有些要房價1/3才給續
台北101是BOT 完全不一樣啦 建物所有權應該是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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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地上權 建物所有權是你的阿=.=
1/3房價絕對不是假議題
一邊一國
不一定 京站就沒有建物所有權
挖 京站連建物所有權都沒有 那怎麼貸款????
京站有一張使用權證明
其實答案是自動續期 如果沒要都更得話 民典法條有訂
跟政府租吧
民法哪有自動續期
跟違章建築一樣 不能登記過戶 叫做事實上處分權
真假?地上權自動續期?
這邊十三大都修了阿 去查一下 深圳有些到70年續期了
沒有
喔喔..原來你是指大陸XD
你講的是大陸民法喔
到期政府沒規劃要利用就是腳續租費續期
中國原則續期 但代價不一定
我是說大陸的啦 我的房2052年才到期 XD
中國就是到期前一年內申請續期 然後繳續期費
沒有社會公益原因必須收回的話 原則就是給續
但續期費各地政府收的落差很大 有些收到1/3
房子跌政府比你還緊張,三年前最嚴格管制,現在最狂利
多
收到1/3很多錢啦..
買起來
深圳已經有70年到期的案例
10是地上權喔 建物是廠商的
101
101是BOT 不是地上權
地上權跟所有權還是差很多,不然你自己買台北怎麼不投資
地上權物件
我最近還真的想買一些京站套房..
先推再說
京站就是土地租金太貴 台北車站附近的公告現值跟市價比例
普遍高於台北其他地方
雖然沒什麼好爭的 但101真的是地上權啦
台北101是民國87年擴大內需方案的35個BOT列管計畫之一
他最後是以地上權的方式投資啊
中國會緊張不是因為房價跌好嗎 是因為沒人要買房了
應該是在BOT框架下 土地有設定地上權
房價跌頂多是認列資產虧損 沒人買房金流會斷鏈
就真的不是…唉沒關係
就真的是BOT咩
中國續約+1/3是以市價嗎?
西台灣所有人都地上權,所有人都沒有土地就是所有人都有。
台灣這個地上權所有權使用權都在市場上的,要精算啊
財政局白紙黑字 bot在促參法之下
研考會還出了本書咧
這才是白紙黑字
他是BOT啦,時間到就給政府了。應該是沒有續約問題
101是根據臺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
是BOT還是地上權 很簡單 營運時限到期 無償轉移政府就是
BOT, 依照民法840條酌予延長 或是 給補償金後收回就是地上
權
癥結點是在當時招標時還沒有促參法 BOT是一個概念
他是使用採購法99條辦理的地上權案件
而非使用促參法BOT方式開發
而開發經營契約也得約定到期產權轉移給政府
但他仍是一個以設定地上權方式開發的案件
但我了解你們的思維 沒事 討論而已
就跟你講是根據臺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
當時沒有促參法 所以台北市自己訂了這個自治條例
BOT不是概念 101跟高鐵都是誕生在促參條例以前的BOT案
101是1997年 高鐵是1998年 促參是2000年
有沒有促參跟是不是BOT沒甚麼關係
是先有BOT 為了規範 才去制定促參條例
台北市研考會自己都出版了
台北國際金融大樓BOT專案財務規劃與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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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到嗎?
以下引用 民國93年 台北市財政局第九屆議會第五次大會工作
報告
(7)本府各機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截至93年12月
底止之辦理情形,分述如下:
甲、已辦理完成之案件:
以BOT方式辦理者,分別為臺北麗晶、臺北101、台北新
光三越(A9)、信義計畫區A12、A13及B5等4筆市有土地
開發案,以及市政府轉運站等。民間投資金額共計1,012
億餘元,權利金近363.5億餘元。
我是用法源依據去講 實際上BOT現在就是有入法
角度不同囉 請別激動
認知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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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在野提房價 陳建仁:研議地上權住宅無期限地上權是超強釘子戶. 但是期限地上權是"租金一次付清的租屋" 當然啦,地上權都可以貸款,也可以出租. 所以說地上權沒價值也不對. 例如有土地的,出租投報率3%,那地上權可能會有4~5%.10
Re: [心得] 地上權明明就是一種好方法關於地上權小弟我也算是業內人士,協助政府脫標了幾個案件,也有從事估價業務,雖然 有點晚了,簡單說一下,如果沒說完明天再說。 地上權價值評估大概可以是所有權七成,但不完全是,基本上機關脫標價會以土地地價為 基準,但還是要看可開發性質跟所在位區位,。 1.屬性跟及類型9
Re: [新聞] 在野提房價 陳建仁:研議地上權住宅我覺得民眾黨跟政府在耍白痴 一直在糾結價格 現在的重點不是讓首購族群裡面收支比可以負擔的提前上車嗎? 我之前一篇在講一生一次、首購(名下無其他購屋貸款)、年紀小於35歲的 可以全貸長年限,有結婚生育的再享低利率補貼9
[問卦] 對岸房地產只有地上權 為什麼還有人買?對岸中國大陸 所有土地所有權歸政府管 人民只有地上權 可是為什麼上海北京房價還可以高到嚇死人? 只有地上權還有人買是為什麼呀?5
[討論] 20~30年的地上權社會住宅是笨蛋or壞蛋?最近看到政府要推出20~30的地上權社會住宅真是讓人匪夷所思 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價格還要市價的七八成,這根本是坑人吧 而且還不能轉手販賣 政府根本沒有住房政策,房價根本就是政府推高的 政府為了製造經濟很好的假象,都靠炒房來做假數據6
Re: [心得] 地上權明明就是一種好方法地上權真正的問題 在於到期處理方式以及產權的不明確 以至於一團混亂 正常來說,地上權應該很單純 就是土地的租賃權加強板,這在民法寫得很清楚了5
Re: [閒聊] 會選擇地上權的房子嗎?答案:看國家 新加坡香港倫敦的地上權 我會買 台灣的我完全不碰 地上權這東西 名稱都叫做地上權 但各國制度不同 所以同樣姓名都叫地上權 但本質根本不是同樣一種東西 地上權如果有辦法無條件續約 那跟永久產權基本上一樣X
Re: [問卦] 廣設社會住宅的難點在哪裡台灣的民族特性 地上權宅才是唯一解 但是政府現在先用權利金搞一次開頭 逐年又要收租 漲價又沒有道理 要買 又難以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