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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個人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因素

看板home-sale標題[閒聊] 個人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因素作者
kuanyu1026
(StockTheor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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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找認識的人聘用自己為員工
之後溝通好「非自願離職」是否就能成功只繳20%的房地合一稅
挺好奇有沒有人這樣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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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wen02/03 09:28國稅局認定應該蠻嚴格的

CCOOGG02/03 10:05賺不到還要繳稅 多多白忙一場

ChikanDesu02/03 10:11記得你要先工作滿一年而且正常領薪水?你等於要先規劃

ChikanDesu02/03 10:11賣房前一年先去工作並協調好薪水左手換右手

ChikanDesu02/03 10:12應該沒有不可以 但就是通常你朋友要分一杯羹

ChikanDesu02/03 10:14幫你查了一下 你要辦理戶籍登記 有實際居住而非出租

wang5602/03 12:51最簡單就去超商打工,曠職到被非自願離職拿證明,省20%

junior02048602/03 13:13你來我診所上班啦,做一年我讓你非自願離職啦,但

junior02048602/03 13:13是你要好好做,我正常支薪

tfct02/03 14:20一定有這種人頭的啦

tfct02/03 14:21前面有個新聞找人頭作假新水炒房的 不就騙得銀行不要不要的

kklarinet02/03 22:58依法是可以沒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