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閒聊] Re: [新聞] 獨/新青安貸款戶將要簽切結書 土銀19日

看板home-sale標題Re: [閒聊] Re: [新聞] 獨/新青安貸款戶將要簽切結書 土銀19日作者
coolcoolder
(酷酷德)
時間推噓 7 推:12 噓:5 →:39

簽切結書不就剛好打臉那些說「新青安不得轉租」的人。
如果原本的契約就白紙黑字寫清楚不得轉租,何必簽切結書?就依照契約執行就好了啊...顯然就是當初規定不清不楚的所以才想用切結書堵破洞阿。

新青安的確限「自住」,但沒說的是...是終生自住,還是核貸當下自住阿?
要求人民40年自住,難道不會管太寬或太苛剋嗎?

再者,也要有配套吧?
像婚前各自有申請新青安
兩人結婚後,就只要住一間房子,空出來的房子,不出租是要放著養蚊子嗎?

這政策....整個很怪.....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44.218 (臺灣)
PTT 網址

xxxxqay06/13 00:05演演戲而已 你還真以為他會去查

xxxxqay06/13 00:05跟民眾交代 他還要選舉耶

xxxxqay06/13 00:05簽這種根本違憲吧 你管我房子買完要怎麼處分喔...

yoyoboy106/13 00:08銀行借你錢他當然就有權利怎麼處理你的貸款,你全額現

yoyoboy106/13 00:08金買房銀行不就跟你沒關係了

oasis6666606/13 00:09簽了,大概就像個「我敢發誓」 這樣的形式而已

coolcoolder06/13 00:09我是覺得不太可能啦。我自己待過銀行,當年的洗錢防

coolcoolder06/13 00:09制稽核,傾全行之力就已經弄得人仰馬翻了。房貸在一

coolcoolder06/13 00:09些小分行可能就1、2個人員,要他們再去查出租,不太

coolcoolder06/13 00:09實際。

OhMyGoose06/13 00:09確實是原本契約都沒寫 現在才需要切結書

oasis6666606/13 00:09畢竟行庫和政府不大可能有人力去每個稽查

blargelp06/13 00:10稽查的部份 就是租補報稅

oasis6666606/13 00:10但是不簽嘛...等於跳出來叫人來查你的意思

coolcoolder06/13 00:11回4F當然有權利阿,但所有的權利都是建立在借貸契約

coolcoolder06/13 00:11上的條款。銀行想怎樣就怎樣,簽契約幹嘛?

NTU30315019506/13 00:12當初七成第二戶也是切結書換八成捏

NTU30315019506/13 00:12可憐行員又多一張紙要蓋章

z52031406/13 00:12但有幾家銀行願意簽切結書的

leptoneta06/13 00:18記住它是公股銀行 政府沒在講道理的

a12345469806/13 00:32本來就不可能真的查啊,新青安就是爽到投資客的垃圾政

a12345469806/13 00:32

iwei093006/13 00:34本來就不能租 悲憤什麼

iwei093006/13 00:39這才不是什麼切結書 這比較像銀行自保用的政策轉達成功

iwei093006/13 00:39通知書 免得到時候被抓到賴銀行沒通知 犯罪所得也就是贓

iwei093006/13 00:39款本來就不是不知道就沒事好嗎 本來就不能出租 有沒有

iwei093006/13 00:39簽這個又沒差 想投機還什麼夫妻買兩件沒租浪費 這種冠

iwei093006/13 00:39冕堂皇的話好意思說的這麼自然

rt451206/13 00:54有沒有切結書的差別應該是在,沒切結書時,行政機

rt451206/13 00:54關要拿到法院判決才能行政執行;但有切結書時,可

rt451206/13 00:54以直接送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

seratana06/13 00:59本來就不能租 悲憤什麼

seratana06/13 00:59政府當初不應該開放新青安開放了不會被感謝

seratana06/13 00:59開始依照條文執行反而被罵 那當初幹嗎新青安

seratana06/13 01:00幫那些人也不會感謝 只會罵

seratana06/13 01:00本來就不能租 不知道悲憤什麼

ndilavril06/13 01:01你以為房子是你的 不對 貸款沒還清前都是銀行的

diggi06/13 01:02我看你不懂什麼是「切結」,就是本來就不行,但不相信你要

diggi06/13 01:02你保證,否則違約,就是有爛人利用==

ndilavril06/13 01:04會搞到要這樣應該是政府發現一堆人辦新青安出租

ndilavril06/13 01:04違反當初立意 不砍你砍誰

SimonTart06/13 03:05之前沒簽代表能出租,這邏輯超過一百分

weekman06/13 06:44不敢查?國稅局表示

ftvs06/13 07:02政策買票,選上再檢討配套,反正是花國家的錢,買到賺到,

CMCC06/13 07:12此地無銀三百兩

CMCC06/13 07:13魯蛇跳腳

sandyfanss06/13 07:45原契約是教示條款,切結下去就要負責,不是用切結反

sandyfanss06/13 07:45推契約沒規定好嗎

sandyfanss06/13 07:51借貸契約是私法經濟,在那邊扯政府憑什麼管也蠻好笑

jubii06/13 07:54未來四年民進黨沒顧忌了 認真抓一抓 到時候哭哭賣房

encoreg5798506/13 08:26民進黨魯空哈

prpllark06/13 09:09演演戲。繼續被噴

amino012006/13 10:36嘿嘿 不敢查那就看你敢不敢賭呀 FOMO味整個濃到想吐

augustlion06/13 10:48政府沒人力去查啦

Taiwanwolf06/13 12:06先誠實再成交

jei0106/13 12:44中南部的房東一堆台北人,黨才不管這些人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