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桃園昨民宅大火3移工亡 女房東痛哭老屋沒
看這新聞真有感
真搞不懂為什麼很多房東都懶得跟租客更新租約
如果租賃關係轉為不定期租約
要趕就難了
甚至會影響出貨時的難度
之前買的那間就是不定期租約關係
從簽約到交屋前心裡一直很忐忑不安
還好交屋時租客一起來跟我重簽租約繳付押租金
這才真正破除他的不定期租約
另外就是保險
這個案子比較雖小的是凶宅險無法理賠
凶宅的定義是非自然死亡,所以這個案子算凶宅
但凶宅險對特定事故的定義是
「自殺、他殺、跳樓、或非自殺他殺但陳屍超過XX天」
等於保險處理不了這塊
不過火險倒是可以解決建築物毀損的問題
我在想像這種問題如果丟社宅包租應該就可以避免了吧
管他房子怎麼被搞
社宅業者都要原樣返還
如果真是如此,那丟包租還真的很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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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丟給包租,遇房客這種情形包租業者會賠償嗎?如果「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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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凶宅會被默默處理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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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丸狼熊愛湊熱鬧,現在還有Line社群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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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左鄰右舍哪戶鬧自殺,明天全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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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如何「低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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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是小心風險
推
像我租房也沒辦法一年一簽 工作有時候調動 又要收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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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推
那種不願意更新契約的,一樣是會繼續賴著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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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定期租約一定要賣房先處理好租客後再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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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房客三個月未繳房租這個就是要靠 租約公證 + 凶宅險 租約公證 = 時間到可以強制執行 要求警察幫你趕人 凶宅險 = 不怕對方以死威脅 雖然說多多少少還是有損失啦~ 不過至少也降低許多風險了27
[問卦] 這麼多房東不懂不定期租約喔?原本約滿房東不重新簽 默認繳錢繼續用 結果過幾個月就說要漲房租 跟他說現是在不定期租約 不是你單方面說漲就漲28
[請益] 買房帶有租約糾紛請益手機排版,文長請見諒。 事由: 家人在上個月將老公寓賣出,並相中一間中古屋電梯大樓,後續也已簽約完成,在簽約前看屋時,才了解到房屋仍帶租約,房仲有稍微提到租約到明年2月,但說明屋主已在協助處理房客租約問題,請買家先無須擔心。 簽約當天在服務處,家人有先與房仲和店長表明自己立場,有入住需求,要求房仲交屋前需處理妥善屋主與租客問題,房仲與店長回答會協助聯繫屋主處理,且表明屋主也有意處理,積極聯繫房客中,也會協助房客找尋新租屋處,請我們無須擔心,由於家人為長輩,買房無經驗,故簽約時未留意到租約問題,故無特別約定事項。 因離交屋日期接近,我們再次詢問房仲房客問題,房仲表明已和屋主詢問房客,房客無意願提前搬遷,要住到租約到期,請我們家人自行先租房子,並接受新房當房東的結局。6
[閒聊] 我是房東我支持租屋強制更完整機制我是超級魯蛇,對社會沒有貢獻 收取房客高額租金的房東 我支持政府有所作為強制租屋,一律實價登錄 適用範圍使用執照住家 住商 住辦 或商業 工業宅作為住家使用者5
Re: [請益] 交屋前夕,原租客提前解約的違約金問題廣告歸廣告 實際上當地的租賃市場 物件搶不搶手要自己判斷 這也是我常說的。最好挑自己熟悉的地方 : A.第三間屬於不定期契約: : 與原房東租約剛過且未滿一個月,未與原房東簽新約,原房東也一直說他會續約 : 結果,打算跟他換約的前一天,他才跟我說不續租所以不換約- 凶宅定義 就目前來講 非自然死亡的都算凶宅 他殺 自殺 藥物濫用過度死亡...等 那麼房市又是經濟的火車頭 現代人壓力又大 自殺率以及他殺社會事件也居高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