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研究的所有成果是否屬於指導教授?
各位板友好
小弟從事晶片設計研究 於博班就讀中 期間完成晶片設計
投片 PCB設計 firmware設計 及完成適合最終應用的GUI設計
教授很滿意最後的量測成果並且發表於頂尖期刊
他想要在畢業前讓我分享所有的程式碼及GDS layout好讓之後商業化
但是教授在研發過程中並未有實際的技術指導 (但是有出研發經費)
想請教在這樣情況下 我是否有義務需要移交這些資料給他?
我知道為了畢業我是不得不交
但好奇是否指導教授的確有這權利要求移交這些資料?
畢竟我已經完成發表論文的義務了 移交資料是否必須?
請大家不吝指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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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想開點,乖乖把東西交出去畢業吧。確切來說,
你的研究成果你只有佔某個百分比而已,而且一定少於學
校/教授/計劃贊助者。博士生只是廉價勞力,你拿了學位
乖乖走吧,不用這麼掙扎。
東西為了畢業是會交出去的 只是感覺老闆沒出啥技術有成果就想全拿 不太爽這樣
你已經投paper 所以沒機會再投patent了 沒救
X3你可以想想你不交對老師的影響是什麼?如果老師開間公司
Hire兩個人 看著你的論文 大概刻一年也可以刻出來看你就給吧
因為沒什麼意義 對你也沒好處
這很有可能 謝謝V大指導
paper還沒公開前 可以先申請先期專利
期刊從接受到實際publication之間有一段時間差
不過如果你拿學校的錢 我記得合約內都有寫研發成果歸屬
是的 畢竟設備都是用學校的 我只是出技術這樣
3你想分一杯羹唯一的機會就是跟老師一起file patent
分錢那些是還好 只是感覺老闆沒出啥技術有成果就想全拿 不太爽這樣 特別是沒出成果前meeting常被老闆幹到死 壓力實在很大 老闆也只能幫出錢跟嘴
發了paper之後,還是有可能granted 某些程度的專利,端
看你的律師怎麼宣告範圍,跟審查者的判斷。如果教授真
的拿原po的東西去開公司但沒找原po,有錢當然是可以告
,但對面就會是學校/教授/計劃贊助者。有經驗的學校都
有律師團隊專門處理這種事情,如果發明的東西可以賺很
多錢,值得告,不然就畢業乖乖找工作吧。
其實就算沒拿學校錢,實務上還會判斷你有沒有用學校其
他非金錢的資源,事件發生所在地跟時間,很難贏,頂多
拿一點點東西回來而已。
server 軟體那些都用學校的 肯定會認定是學校的研發成果
有商業化價值一定要搶patent 就算發paper第一作者也是
你 要告不怕
教授沒這麼可怕 畢業證書拿到還是可以搶
謝謝l大建議 小弟是第一作者 他要我畢業後繼續幫忙商業化 但沒有白紙黑字
提告不切實際 又是在美國 光一審宣判你大概就破產
沒錢提告 小弟來紐約讀PhD四年已破產 即便有獎
教授沒那麼可怕 你直接和老闆談寫專利PPA 你寫可以多分幾%
這些東西是在計畫資助下的成果 你本來就只有佔一部分
paper發完在一段時間內都還來得及發patent claim 照樣算你的
嗯,學校也不會放過的占比,畢竟老師也是掛在學校資助下的
要是老闆要另開公司 你可以抱他大腿進去vs告他 你想選哪個?
你的東西有值錢到你自己去開一家新的來賺(&你有能力拉創投)
或者你有能力賣出更高的價錢給市面上另一家廠商 你先談成再說
沒談成之前你就是佔個一小%的共同發明者而已
如果你是對%不滿意,除非你確定這東西是幾b的會差那%差很多
不然還是別浪費時間了,幾m的規模的話差幾%連律師費大概不夠吧
謝謝建議 小弟是真心沒錢請律師
不過IC design領域99.99%都是防禦性專利,花點心思就繞
過了,攻擊型專利蠻少的,如果原po想一想就有其他解法
,而且結果沒差多少,那還是跟教授說到時候真的開公司
記得揪一下就好。
我上個禮拜才剛在寫patent 為甚麼我的律師說paper發表了 就
不能再發patent了 因為沒有新穎性?
你的律師是說invention disclosure form,還是指正式案
?
我有時idf初版都寫快30種方法,少的也有10多種,過了一
年才跟律師討論正式案要claim什麼。發了paper,還是有
很多細節可以寫idf,只是範圍多寡跟能成正式案的可能少
一點,不是很懂為什麼你的律師直接說不行。
應該是正式案, 因為我們已經在review claim 了
不過我沒有問那麼細 因為老師一開始就想發patent, 所以
paper 還押著沒有發
你的角色換成教授,教授的角色換成學校不也一樣,不過
你的教授如果好溝通的話可以聊聊後續商業化的階段,你
畢業後直接去他的公司做,他也省著養新人,最重要是不
要撕破臉!!!
謝謝指導 小弟謹記在心
※ 編輯: p1l (96.239.57.30 美國), 05/20/2020 22:33:44能夠幹到正教授都有人脈跟手段,為了一點堅持惹得老闆不
開心,最後莫名其妙被拉黑影響就業得不償失;這種的就是
做球給他拉他上船,把老闆的利益跟自己的利益綁在一起,
這樣唇亡齒寒,老闆在關鍵時刻不保你都不行
簡單說你有研究資源與成果的使用權,所有權就另當別論
了
老闆出錢被你講成這樣... 出錢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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