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如果今日龍象在七局下裁定的話
【 註】日本棒球規定:成為正式比賽後之某局中途,主審宣告截
止比賽時,符合下列的情形時,不判為保留比賽,兩隊以最後
完整進攻局數之總得分決定比賽勝負。
(1)客隊於該局上半局得分形成與主隊同分,而上半局進攻未
結束、或下半局進攻未開始、或下半局進攻雖開始但主隊未
得分前,被宣告截止比賽。
(2)客隊於該局上半局得分而領先主隊,而上半局進攻未結束
、或下半局進攻未開始、或下半局進攻雖開始但主隊未能追
平或奪回領先前,被宣告截止比賽時。
先不管聯盟裁定如何,單純討論邏輯
前提
兩隊應該要有相同出局數的攻擊機會才是公平的
若當下出局數不相等,則以上一個完整局數為準,保障兩隊(主隊)權益
狀況(1)
(1)客隊於該局上半局得分形成與主隊同分,而上半局進攻未
結束、或下半局進攻未開始、或下半局進攻雖開始但主隊未
得分前,被宣告截止比賽。
因為客隊下半局完全沒打,所以上半局直接不算,這樣兩隊的出局數才會相等=公平
這邊只寫形成同分,因為客隊如果逆轉屬於狀況2-2
狀況(2)
(2)客隊於該局上半局得分而領先主隊,而上半局進攻未結束
、或下半局進攻未開始、或下半局進攻雖開始但主隊未能追
平或奪回領先前,被宣告截止比賽時。
這邊其實根據上一局比數有兩種情況
2-1 上一局打完主客隊本來是平手的
如果客隊上半局超前,主隊下半局如果還沒追平,回溯上一局讓兩隊出局數相等=公平
若主隊下半局已追平而暫停,那就算回溯之後的結果跟當下一樣,主隊沒有損失=公平
這個狀況是規則中的"主隊未能追平或奪回領先前"的未能追平
2-2 上一局打完主隊本來是領先的
如果客隊上半局逆轉超前,主隊下半局如果還沒奪回領先前,
就算當下已追平但跟上一局的結果比仍是較劣的,
因為以當下和局判定的話兩隊的出局數不同,所以回溯上一局=公平
這個狀況是規則中的"主隊未能追平或奪回領先前"的未能奪回領先
但是狀況2沒有把上半局的狀況分別出來但是又把主隊未能追平或奪回領先寫在一起
如果沒有分主隊平手或領先的狀況,那就沒必要把主隊未能追平或奪回領先兩個都寫出來
因為奪回領先前一定就先達成追平了,那就寫主隊未能追平前就好了 (除非一棒逆轉...?)
所以合理的假設是"主隊未能追平或奪回領先"是要根據前一局狀況分別對應的
(2)這一點應該要再拆成兩條
結論
因為主隊後攻,所以這個規則一定是保障主隊,不會因為下半局沒有打完而吃虧
所以單純以狀況判斷,應該是要判定主隊未能奪回領先,而回溯不是平手
至於聯盟怎麼解釋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因為規則就寫的不夠仔細阿
--
不重要了
反正沒要裁了 聯盟事後會再補述嗎XD
這場爭議太大,聯盟不敢裁定才會拖到現在還要打
主隊領先或追平就不必管出局數了
主隊追平還是要管出局數的,因為說不定繼續打會超前 所以如果上一局的狀況主隊領先,就不該判定平手讓主隊吃虧
要以前飯店爪米 七下提前裁定....很可能便當 水瓶 椅子
就飛舞了...
聯盟沒想到今天的狀況
聯盟沒想到主審搞事
Josh喜提素材
其實就是至少要完成岳弟那個打席,一切爭議就消失了
這聯盟都幾年了 到現在還會有邏輯BUG
按到
推,這篇有講到重點
你把 裁定局當成最後一局就沒有問題了
1. 該局先攻追平+後攻球隊未超前,回溯上局末
2. 該局先攻領先+後攻球隊落後,回溯上局末
就兩種case到底哪裡有bug了?
不然輸的那隊都會說 後面還有幾局的進攻 結果都沒有公
平
抱歉規則就這樣寫 參閱第四點第二項,主隊未能追平或領
先,才需要回溯前一個完整局,規則只管這局才落後的主隊
有沒有至少追平,沒有管你有沒有攻滿三個出局https://i.i
mgur.com/3HCZX2Y.jpg
草創聯盟的規定有bug又不是第一天的事,現在看來也不會用到
了,那就是討論修改
規則這樣寫就不完善啊
推樓上W大,明明全世界用了十幾年的規則還能吵成這樣.
..
mod 主播也說就那條了一堆人繼續跳針有bug
您先讀清楚上面那四條 再來評斷規則有沒有bug
自己加了一些條件來合理化邏輯
8KHxeJ.jpg
落後是裁定勝 平手是裁定和還叫沒bug喔 不是規則訂的
久就是沒問題耶
每個狀況都列給你了還在bug 呵呵
判例都給你 自己看不懂真的毋需多言 例12完全符合今天的
狀況!
就主隊不利啊 用的出局數不一樣分數一樣 但要被算和局
你覺得這樣合理就合理啊 這種規定就是無視棒球出局數
的意義
追平算和 沒追平算贏 這還叫沒bug喔XD
原來規則會特別把bug寫上去
別在跳針什麼主隊客隊,棒球規則是看先攻後攻
你把主隊換成後攻 不是一樣嗎 後攻用的出局數就少啊
明顯有問題的規則還能護航喔?智商
你知道今天爪沒追平是裁定味全輸嗎
你怎麼不說這規則對客隊不利?
哪裡不利 味全會領先是因為多用了三個出局數好嗎
客隊在相同出局數的情況下能領先的話哪會不利
不要一直忽略出局數對棒球的意義好嗎
味全多打一個單局才領先的,是不利在哪
*半局
七局打完相同出局數爪又領先一分 你再想想少用一個出
局數算和局 合不合理
規則本來就有可能有寫不清楚的地方,之前的判例當然可能是照規則來解讀的 但是不代表規則就沒有問題 像是這是MLB rule book裡面的寫的 7.02(b)(4) (A)
If one team is ahead, the team that is ahead shall be declared the winner (unless the game is called while an inning is in progress and before the inning is completed, and
the visiting team has scored one or more runs to take the lead, and the home team has not retaken the lead, in which case the score 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last full inning shall stand for purposes of this Rule 7.02(b)(4); or 後面符合今天的條件,
客隊得分超前,主隊沒有反超,所以回溯上局但是這則的前提是
分數不是平手,沒有講到主隊追成平手的情況 (B)
If the score is tied, the game shall be declared a “tie game” (unless the game is called while an inning is in progress and before the inning is completed, and
the visiting team has scored one or more runs to tie the game,
and the home team has not retied the game, in which case the score 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last full inning shall stand for purposes of this Rule 7.02(b)(4) 前提是如果
當下分數平手,但是後面寫除非
客隊追平,然後主隊沒有
重新追平? 這樣不就前後矛盾? 所以這一場比賽的狀況在MLB的規則也判不出來? 提出來只是想討論規則本身是否完整,不是要爭規則這樣寫所以怎麼判
mlb沒有和局不是嗎?
補上前文 7.02(b)(4) Any suspended game that has progressed far enough Rule 7.02(a)(9) to 7.02(b)(4) 91 to become a regulation game, but which has not been completed prior to the last scheduled game between the two teams during the championship season shall become a called game, as follows: 如果延賽到球季兩隊最後一次對戰結束時還沒完成補賽的話會裁定
7.02(b)(4) 因為MLB沒有和局但CPBL有,所以這項他只有提
後攻隊在不能超前時,包含追平,都適用MLB的回溯條件。
而CPBL有和局,因此遇到後攻追平時就不符合回溯條件。
MLB還是有和局的,只是很少遇到 2016年小熊和海盜就有因雨裁定和局
https://www.espn.com/mlb/game/_/gameId/360929123
MLB還是有可能和局的,像是2016/09/29小熊對海盜,所以他
們還是有機會碰到這種情況,只是比較難
看完樓主po的MLB rule了,跟中職規則完全一樣
搭配上面的實例,B項在說"只有這種狀況MLB會出現和局"
就是發生裁定這局之前,本來兩隊就是平手狀態,並不是
先攻隊在最近這個半局才剛拿下分數追平
在非裁定發生局之前的平手,可以被判和局,也不須回溯。
B的但書就是在說 "
裁定當下兩隊平手,判為和局,除非" "發生當時一局正在進行中但是還沒結束" "
客隊得分追平" "
主隊沒有重新追平" <--配合前面幾點來看我覺得是沒有
重新超前,不然這句話不合理 如果是以"重新超前"的情況來看就是我說的狀況2-2,只有追平所以回溯前一局
誒,剛細看一下B應該是寫錯了
B應該是retaken the lead ,不是 retied the game
我覺得B沒錯耶 B解釋的和局 不是發生在裁定半局的客場追
平,而是在完整半局一前就平手的狀態,要怎麼解決。
B的大前提是所有和局吧
更正*所有平手狀態
我也認為B是重新超前比較合理
可能大聯盟很少裁定比賽,規則寫錯也很難特別去注意到
XD
如果出局數相同那麼重要的話,只要因雨裁定都用完整局數
不就最簡單,但實際上就不是未完成局數的都不算,所以出
局數相同不是絕對的大前提
你的前題(保障主隊權益)是沒錯,但是現在是兩種情形選
一種,1回朔則主隊勝,2追平則兩隊平手,所以規章精神就
是保障主隊不輸,但不是保障說兩種情況下還要選擇讓主隊
贏
合理應該要分 6局結束
A.主隊贏或平 7局未打完(殘局)一律不算 判主隊贏或平
B.主隊輸 7局未打完以裁定當下結果為結果
B-1 7下主隊落後時裁定 回溯6下結果相同
B-2 7下 主隊追平或超前時裁定 以不回溯的不利條件(出
局數較對手少)取得比回溯成相同條件(出局數相同)時更
有利的結果
爆
首Po引述:中職聯盟規則補述 ((C) 已賽完五局上半或五局下半中途:後攻球隊領先或追 平時,視同已賽滿五局,成為正式比賽。 (D) 已賽滿五局以上:依棒球規則裁定為基準,但有關保 留比賽之相關規定,則不採用保留比賽,此情形殘42
LIVE文一堆人不太清楚... 規則7.01 (g)正式比賽之比分是以比賽結束時兩隊之總得分數決定。 (4)裁判員終止Play 之瞬間即成為截止比賽,但依據 7.02(a)28
一時沒仔細看 還以為改規則了 其實二個例子是不同的意思 另外說明 例2寫的不清楚14
我覺得有些人誤會規則立意了 規則立意是鼓勵主隊球員努力追平超前 其實中職跟日職規則都是一樣 打到下半局但還沒完,就是從此時此刻來看 這邊假設上半局客隊逆轉8
照目前情況應該是不會用到此規則 但我比較在意的是,賽後聯盟會不會針對這規則再做補述的補述 畢竟今天這種狀況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應該不會今天過完沒用到聯盟就裝死吧? 話說這草創聯盟的規則bug也太多了吧
7
[討論] 規則不利主隊!聯盟是不是該討論?後攻主隊有優勢正常的! 但現在是: 追平裁定平手! 沒追平這局不算,分數回溯六局,主隊贏球! 這不利後攻主隊,聯盟應該討論一下吧?6
[分享] 日職高潮系列賽決勝輪規則第一輪已經結束了 我就不用PO了 怕還會有人認為日職都打季後賽了 怎麼還是要有和局 先說明一下 季後賽就只有日韓兩個國家才會有和局 日職的高潮系列賽過去是如果打12局就直接和局了 只是今年因為疫情關係不打延長賽 但 對於有主場優勢的球隊 就算有和局還是有利的5
[討論] 裁定規則剛剛看 我自己的看法提出來給大家糾正一下 第二個例子 如果 客3:2主 的分數出現在7局前 那七下主隊追平 照算追平很合理 但如果是七上客隊才超前 難道不該選擇對主隊有利的2
[疑問] 這種情況該怎麼調度?事隔一天了 可以平心靜氣討論 CASE: 8局打完 客隊落後三分進入九上 主隊出CLOSER上來關門 客隊這時候該叫誰去熱身? 該有人去熱身嗎? 如果還能有投手上來投 那一定是九下追平或領先的局面 追平分上來打擊就叫CL去熱身?1
Re: [討論] 規則的案例客隊上半局領先 應該有兩種狀況 一種是前一局領先 一種是前一局落後在上半局逆轉領先 這應該分開來討論才對吧- 雙方平手,主隊還在進攻而且得點圈有人, 中斷沒多久就直接裁定比賽結束,雙方和局? 這種狀況不太常見吧? 一般都會先暫停,盡可能讓主隊打完這個半局再裁定? 尤其還是攸關二軍聯盟優勝的一二名之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