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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波西條款討論

看板BaseballXXXX標題Re: [閒聊] 波西條款討論作者
CircusWorld
(小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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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po206688 (Tsai_Ji)》之銘言:
: 我是覺得可以多加個條件
: “捕手一開始的站位不可阻擋跑壘路線”
: 畢竟你都規範不可以惡意衝撞了
: 同時也規範一下捕手不可以惡意阻擋路線
: 你一開始站位就擋在三壘側不就是為了企圖阻擋跑者路線了嗎
: 後續如果真傳歪裁判也好判斷吧
: 野手傳歪讓你們的捕手需要冒著“無法避免的碰撞”的風險去接球那也是各隊外野手的責任: ,誰叫你傳不準的。
: 至於“一開始的站位”是什麼時候,我覺得可以定在球在被打者擊出後,捕手第一動站的位: 置就是了。
:


https://youtu.be/3zjkrLNY6Pc?si=aTi3bh8le-qC4e9f

其實大聯盟本來就有這個規則了

在捕手持球前 不能阻擋跑壘路線

唯一的例外是 捕手因為傳球彈道偏移的關係 跑到跑壘路線上

這時候不構成妨礙跑壘的違規行為

但同樣的 你捕手因為傳球路徑偏移 跑到跑壘路徑上 被跑者撞翻

跑者一樣不會因此而出局 不會形成波西條款的違規


至於什麼時候是捕手合法的站立位置呢

在傳球手正要把球傳出去前(包含轉接咖抖的轉接手傳球前)

也就是你文章內所謂的一開始位置 時間是在傳球手把球傳出去前的瞬間

捕手必須站在三壘側界外線內或是本壘後方

因為在波西條款裡 三壘線視為本壘版的延伸

捕手不得在傳球手傳球前 站在三壘線的外側 這樣視為是阻擋跑壘路線

如果是傳球手 球傳出去了 傳球路徑偏移 導致捕手必須移動到三壘線上接球

發生了捕手和跑者兩邊碰撞

都是合法的衝撞區

因為捕手是為了接球 跑者則是因為這本來就是我的跑壘路徑

兩邊都不是故意或是惡意的衝撞或阻擋(波西條款原來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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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fa05/15 15:59所以會有VAR看捕手有沒有越位嗎?(咦

sam9208405/15 16:08看不懂的啦

popo20668805/15 16:17結論就是最後兩句,難免有意外發生,但故意的行為會

popo20668805/15 16:17被抓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