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
女方硬要生的狀況在修法前就存在了
那也的確是個問題
乾脆從現在開始推單方面想離就能離婚的法案
(好像有個叫伴侶的制度是這樣?)
這樣就不用怕男生不想養,女生硬要生的狀況了
女方堅持生,男方就直接離婚
這樣應該很能保證男方的權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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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應該強硬一點,別讓女生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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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 離婚跟撫養小孩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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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規定父母離婚了也要養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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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小孩是你的你就是得養,這是現行法律
推
好可憐喔.被規定養孩子
推
受精卵是女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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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出來變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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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樓上講得好像母親不用養小孩一樣@@
推
自己選擇要生的人本來就要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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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決定自我負責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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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權不會因離婚而自動消失,end
推
中出時請選好配偶
噓
離婚還是要養小孩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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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養小孩跟婚姻關係的養小孩,會是一樣的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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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婚姻中狀況,離婚應該多少可以降低負擔吧?
推
何必呢?就除了男生非常想養的情形外,全部戴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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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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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床前先簽約,誰說不戴自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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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男方那邊控制就是成本很低,從女方這邊控制不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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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高,而且你沒辦法擋很想生的女生
推
控制的成本高所以不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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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是女生耶,你要幫人家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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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生子是用受胎期間算的,離婚還是婚生子還是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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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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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嘛一開始就不要結婚,小孩生出來就非婚生子,只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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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母,父空白,就不用養,但是女生或小孩可以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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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強制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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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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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上來說不想養就不要做、戴套結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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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你說的部分論點 我國現今的優生保健法第九條 早就已經實質上沒有給墮胎限制 唯一有的就只有其中第二項的有配偶者的配偶同意權 其他無論是畸形胎、傷害母體、非志願懷孕、甚至非婚生的情況女性都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墮胎18
我原本也認同男方應該要有放棄撫養的權力 不過剛剛和朋友討論後發現了盲點 先說結論,還是贊成結紮不需配偶同意就好 引用一下前面我認同的PO文 ※ 引述《skyofyours (搗蛋是我的天職)》之銘言:37
原文吃光 我想今天修法的重點在於 在婚姻存續中 女性自行選擇流產的「身體自主權」 而可以討論的點是58
幫忙代回,原文恕刪。 看了整篇討論串跟回文,大家都一直圍繞在避孕的問題上打轉,但這應該不是OP想討論 的點。 優生保健法 第十條 已婚男女經配偶同意者,得依其自願,施行結紮手術。1
男生不想養 女生硬要生 不知道該說男生不負責 還是女生很敢 男生要是再渣一點4
實際情況會怎麼發生? 男方不戴套或是套子弄破洞(風險大概,乳膠過敏?) 女方吃避孕藥、貼貼片、裝避孕器(有致憂鬱、發炎和血栓風險) 還是中了,男方死命不簽墮胎同意書,小孩就會出來了 如果理念不合到得互相算盡心機成這樣,還是離一離比較快
爆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先講結論 我支持這法案 這是女權的進步 但 “平權” 卻沒有跟上88
Re: [求助] 該生嗎?不想戰原原po 只是這個案例 正是顯現出目前法律上 男女的不平等78
[懷孕] 家暴配偶不願離婚 不配合人工流產簽名(朋友沒帳號代詢問) 拜託不要轉發感恩 朋友與丈夫有兩個小孩(最大的小一) 婚姻後期斷斷續續有爭吵及家暴 (有驗傷單,但未提告)20
Re: [心情]備孕中感到需要被關愛像這個就建議你們離婚啦~ 雖然結婚11年 但看起來也沒什麼感情基礎 也沒什麼共同目標 這種婚姻食之無味 棄之可惜23
Re: [求助] 該生嗎?這個問題麻煩的地方是這樣的:在原本有「配偶同意」的情況下,如果「男方想生,女方 不想」他可以透過「不同意墮胎」的方式強迫女方生下來;然而這侵害了女方的身體自主 權(懷孕對身體是不小的負擔)所以被提議修法改善。 而困擾你的是,那麼反過來,如果是「女方想生,男方不想」怎麼辦?既然男方不能強迫 女方生下來,女方也不應該強迫男方吧?11
Re: [討論] 墮胎自主權我覺der這是自助餐耶 為什麼只有女性可以自主決定 男性不能單方面決定? 之前有個案例是富二代跟一個女孩打砲 女孩懷孕,堅持不墮1
Re: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邏輯死去的很多推文… 原原原文想探討的是: 「要講平等,先講該做的措施是否都有做,別等到了必須要流產傷身。」 前面嘴原Po沒見過社會的 也是邏輯死去的很嘴- 這個問題在吵「平權」之前 應該要先有一個認知---小孩要雙方同意再生吧? 既然如此 當要去墮胎之前 一定是有意外產生(例如小孩有先天疾病之類的)或是有至少一方不同意吧? 那當其中一方的女方決定去墮胎了 不就是沒有「雙方同意」了嗎? 再來探討男方不同意 女方卻執意要生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