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如果不生小孩,是不是根本沒必要結婚?
※ 引述《keepboba (Boba)》之銘言:
: Michael Sandel教授有提到,婚姻不是只是為了傳宗接代,這個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更多
: 的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以及包含了互相支持、伴侶、親密、生育和家庭理念。
: 在我個人的觀點裡,婚姻是由你授權一個人,在你未來哪天活得不健康時,代替你在拔管同
: 意書上簽字。
他在書裡說的更清楚:他認為同性婚姻的正反方,其實都忽略了真正關鍵。因為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真正的問題不是「同性能不能結婚」而是「異性能」但同性不能的差異。
而「異性能」更進一步來說,就是政府給予的各種法律保障,例如繼承和監護,或是上面提到的醫院探視和手術同意書等權利。因此也有人主張,也許解方不是讓同性婚姻也合法化,而是婚姻的私有化,或是去建制化——而如果不採取這個主張,那麼這就不只是單純
平等不平等的問題,更是「婚姻制度的目的」是什麼?政府應該推崇哪種婚姻?的問題。
那麼當然,因為同性戀不能生育,所以同性婚姻就會主張,婚姻目的不是生育,而是其它的。但不管這有沒有道理,他都只會是「政府推崇」的理由(也就是有那些制度保障的理由)而不會是個人選擇結婚的理由。
但反過來說,從功利角度來說,也許這些制度保障(就像手術同意書)是唯一的理由了?
至於有哪些保障,台大法律的陳昭如老師寫過一篇〈婚姻作為法律上的異性戀父權與特權〉裡面就列了許多特權,像是失業加給(有結婚拿比較多)勞保失能、職災補償也是。然後各種災害救助金也是要配偶才能領;公務員結婚有津貼、婚假;還有民法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也是要結婚才有——反正非常多有的沒的,大家可以自己看看。
或者是,大家犯罪了,可以趕快跟關鍵證人結婚,他就不能/不用作證惹XD
--
最後兩句很好笑
預售屋若禁止換約來個假結婚夫妻換房,婚姻最新玩法XD(
鬧
你要繼承收養就好了阿
61
首Po逛了好幾個月的婚姻板、男女板, 感覺大家的問題都大同小異 交往時偶爾約約會沒什麼 一旦結了婚才發現來自兩個不同原生家庭的價值觀天差地遠,再加上婆家娘家兩邊人的摩擦 ,根本超容易炸鍋。5
摩 : ,根本超容易炸鍋。 : 然後離婚還要清算財產(如果有) : 如果不是為了生小孩傳宗接代, : 是不是交男女朋友比較單純。4
但美國的基督教社會,其實社區性非常強大,一個人養老還是有相當同階層的社區互相幫忙。 台灣被資本主義侵蝕的太厲害,傳統社區被瓦解到只剩個人層次,有時連鄰居都不太認識,才會出現你講的這種需結婚來往上一層的結構,而目的只是確定有人幫你簽名拔管Orz。 婚姻最大的意義還是保障弱者的社會契約,有這契約能較容易的將孩子養大。 : -- :2
結婚是這樣的 對沒有結過婚的人來說 就是一種儀式 人生的過程 好像少了這個 人生就有缺憾 其實都是社會的共同價值觀給你洗腦的結果55
推薦大家看前幾年很夯的哈佛開放課程 <正義 : 一場思辯之旅>第十二講。 (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網路上還能找到影片和逐字稿。 這講主旨是討論同性婚姻,5
就一直有在認為新生還要被原生介入,這根本是一種陋習,有幾個人有這樣的認同 結了婚本來就該自主家庭,還要被舊觀念繼續影響幹什麼,還要這樣,那乾脆坐時 光機回古代生活好了,真的是"老"公"老"婆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