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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警世] 與12歲幼女嘗禁果 男大生判刑兩年

看板C_Chat標題Re: [警世] 與12歲幼女嘗禁果 男大生判刑兩年作者
stevenchiang
(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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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法
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27-1 條
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也就是俗稱的兩小無猜條款

所以重點是男方事發時是18歲以下,而且是合意,因此適用這條規定

PS:亮黃是我沒想到居然還有人不清楚「未滿」跟「以下」的差異


引述《bamama56 (bamama)》之銘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42374
: 標題我隨便下的
: 新竹18歲王姓大學生在網路遊戲認識年僅12歲的幼女小美(化名)後,
: 多次前往她家床戰,事後還叫小美自拍自慰影片,
: 新竹地院依姦淫幼女等罪判刑2年,王男求學路勢必因此中斷。
: 法官調查,前年7月王男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年僅12歲的小美,
: 交往3個月後,就前往小美家中發生關係。接著又連續到她家床戰3次。
: 去年2月,小美以手機自拍裸胸與下體,並自慰給王男看。
: 法官發現,二人感情融洽,小美並無不悅或反對之意,
: 且王男傳「等等起來聽你玩穴穴、身材真棒、好想幹」「看我多愛你」
: 小美回傳「超愛你的」多是情侶親密曖昧言語。
: 法官考量王男明知小美為12歲幼女,對於性與身體自主能力與判斷能力均未成熟,
: 思慮也未周詳,竟為滿足個人私慾,多次與幼女性交,
: 又讓小美拍自慰、私密照供其觀覽,
: 考量二人在交往期間除性慾外,並無其他惡劣動機,
: 最後依姦淫幼女罪、猥褻幼女罪以及製造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判刑2年。
: ----
: 真愛所以2年?
: 你各位跟二次元能算真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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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05.18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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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tevenchiang (36.231.105.180 臺灣), 04/18/2024 11:15:05

cross98011504/18 11:14我是覺得你回這篇有點危險…不然就是好歹補個點吧

cross98011504/18 11:14原文看不出有點 回文至少補一下比較好 迴避4-1

點不是玩網路遊戲相識嗎(?)

PunkGrass04/18 11:15年輕真好

※ 編輯: stevenchiang (36.231.105.180 臺灣), 04/18/2024 11:16:19

hanpolo04/18 11:16回文不用吧

mic7352804/18 11:17看來是16跟12,都未成年,誰私慾重看來是法官說的算,嘻嘻

eh0704/18 11:17所以事發時兩個都未成年又合意 那為什麼只罰其中一個未成年

eh0704/18 11:17 另一個不用罰 我很好奇

NODINO04/18 11:18因為一個14以下

hanpolo04/18 11:18另一個小於14

DON300004/18 11:18減輕或免除就是裁量權的範圍了

wifi04/18 11:20問題是回文不用有點阿...

Shichimiya04/18 11:20新聞哪有說男的未滿18?

cross98011504/18 11:20回文不用但前提是原文至少要有點才能延伸

cross98011504/18 11:20不然會變成隨便發非ACG相關的文章,回文再大量延伸

cross98011504/18 11:20各種無關文

cross98011504/18 11:20我是覺得原文那個超…薄弱啦

iamoldtwo04/18 11:20都10月ii的大學生還沒18歲?帶風向嗎?

我建議先看完新聞內容

snocia04/18 11:21現在18,前年7月一定未滿18

kachikachi04/18 11:21原文就寫18歲大學生啊 所以兩小無猜條款吧

snocia04/18 11:21一直到去年2月,還是大概一半機率未滿18,就這樣

starsheep01304/18 11:21今年18,前年開始性交

wifi04/18 11:22被抓時18歲阿 交往認識是前年7月 交往後3個月性行為

wifi04/18 11:23晚6個月說不定就不同了

iamoldtwo04/18 11:23沒有寫現年18,很多報導都是案發年齡好嗎?

Shichimiya04/18 11:24新聞第一句就寫18歲認識12歲了

就算是案發也是18歲「以下」啊

※ 編輯: stevenchiang (36.231.105.180 臺灣), 04/18/2024 11:24:34

s21012504/18 11:25新聞寫18歲認識12歲欸 還是是新聞亂寫

iamoldtwo04/18 11:25案發時10月ii時已經是大學生,10月大學生還沒18?

s21012504/18 11:26照新聞寫的 18歲認識 案發怎麼可能是未滿18 時光機

s21012504/18 11:26回到過去打炮嗎

excercang04/18 11:26現年18歲,案發是在前年7月,認識後3個月合體

Shichimiya04/18 11:26Yahoo新聞說2022年7月 男生當時18歲==

iamoldtwo04/18 11:26案發時男18女12

excercang04/18 11:27前年是2年前,所以案發時是16歲

jojojen04/18 11:28隨便啦 除非去找判決書 不然他現在18歲可能也是記者瞎雞

jojojen04/18 11:28巴亂寫的 這種新聞就是發來賺流量的

jojojen04/18 11:30反正記者只要有幼女跟男大生關鍵字在標題就有流量了,實

jojojen04/18 11:30際案發時間根本不在意==

cross98011504/18 11:31正在找 不過那個關鍵字很…麻煩 新聞寫得很模糊 超

cross98011504/18 11:31難找

RabbitHorse04/18 11:31那女生那時候不就1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