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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看板C_Chat標題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作者
er2324
(er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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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tsuyuki118 (勝之・改)》之銘言:
: https://news.livedoor.com/lite/article_detail/24928241/
: 重點:
: 被告青葉對於起訴內容表示:
: “我確實那麼做了,沒想過會死那麼多人,我認為自己做得太過分了”
: 辯護方爭辯被告在事件當時的責任能力
: 主張心神喪失方面的無罪
: 被告被認為有責任能力的話 會主張心神耗弱而尋求減刑


法律人其實就遵照法條辦事而已。
法規怎麼寫就怎麼做。

至於改法條那是你們人民的事情,
這是你們的權利。


讓人不爽的是法官自由心證才對。

殺1個人免死,理由是可教化。

殺15個人免死,理由是可教化。

更別提讓十幾個人送命,結果法官說一句加害者沒有想殺人意圖就直接免死。
到底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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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anaitenco11/02 08:18希特勒也神經病 納粹高層都精神不正常

gaym1911/02 08:18抄佛經有悔意願賠償可教化

poeoe11/02 08:19可教化就是最大的問題啊 這樣就免死根本搞笑

gaym1911/02 08:19至於你說犯人名下無財產怎麼賠 窩不知道

poeoe11/02 08:19毫無邏輯的免死

gaym1911/02 08:19抄佛經為什麼叫有悔意 窩不知道

anpinjou11/02 08:20有罪 但沒賠 聽起來跟無罪87%像

Bugquan11/02 08:20可教化就笑話,你怎就知道可教化

gaym1911/02 08:20當庭道歉代表犯人尚有良知 哪怕他捅了死者50刀

billy79112211/02 08:21要殺就多殺點

LawLawDer11/02 08:23支持認定可教化的自己帶回去教化

wxfreedom11/02 08:23確實 可教化的定義有夠可笑

starsheep01311/02 08:26我只想知道有沒有殺法官殺律師最後判可教化的

gaym1911/02 08:27庭前殺律師那個判死

gaym1911/02 08:28後來上訴變無期

gaym1911/02 08:29目前最頂的殺人犯是殺完人以後還能當改革委員

lianguo0810811/02 08:31又不是法官律師下去教 整天可教化 甩鍋好簡單 ㄏㄏ

winiS11/02 08:32沒有啊,現在就是連辦都辦不好

winiS11/02 08:33一個法院離開時狹怨撞律師判超重的

Samurai11/02 08:34講到重點了,實務上法官自由心證空間超級大,要不要採信

Samurai11/02 08:34證據,能不能緩刑,怎麼認定有悔意,都是自由心證

hank8117711/02 08:35現代法律本來就是笑話

macocu11/02 08:35可教化的科學證據是甚麼,用超爽的哀= =

ilove64011/02 08:36這就是我最不能理解的 犯人犯了怎樣的案件 根據現有證據

ilove64011/02 08:36該判怎麼樣的罪刑 這是法律人的專業 我沒有意見 啊這個

msbdhdfceb11/02 08:36信耶穌讀聖經也是可教化,鄭捷為何不可教化?想想大

msbdhdfceb11/02 08:36概只可能是遊戲王卡青眼白龍攻擊力極高造成的

macocu11/02 08:37再說,就算可教化,怎麼法官連至多多久能教化完成都知道

ilove64011/02 08:37人有沒有悔意 這是你的專業嗎 你怎麼肯定 必修有通靈術

ilove64011/02 08:37是不是 因為這種東西減刑就很瞎

owo020411/02 08:37因為有沒有殺人犯意就影響是不是殺人罪啊 ==

ilove64011/02 08:38就算要說是白痴立委修白痴法 那你也可以不要採用啊

iam071811/02 08:38說殺人犯意想到竹東少女 笑笑啦

macocu11/02 08:38刑法談的是犯意不是悔意哀

king12311/02 08:39你知道賣人去柬埔寨的判決上寫 "情輕法重 顯可憫恕"

Samurai11/02 08:39好了啦還犯意,這也是自由心證隨法官講的

king12311/02 08:39然後就幫人蛇集團減刑減半

hank8117711/02 08:39法官如果都依法審判那還不如用電腦

iam071811/02 08:41監獄不夠關 減半剛剛好 反正他住宿舍

owo020411/02 08:41啊刑法就很重視犯意這東西咩 一樣的結果,有沒有主觀犯

owo020411/02 08:41意會造成用的是完全不同的兩條法

LawLawDer11/02 08:42我感覺法律人常常忘記法律是大家一起在用的

LawLawDer11/02 08:42不是理論怎樣所以對 而是大家用了覺得不行所以錯

owo020411/02 08:42鄉民印象中的一堆殺人輕判實際上最後根本不適用殺人罪

owo020411/02 08:42當然輕

msbdhdfceb11/02 08:42還有連續判死被連續退回更審直到更二審免死才放行的

LawLawDer11/02 08:43我老實說罷 沒人在乎理論怎樣==

Samurai11/02 08:43好了啦,不管犯意悔意,都是法官說了算,不要以為有多公

Samurai11/02 08:43

LawLawDer11/02 08:43花了幾百年的研究如果有問題 不會因為耗時久就變成對

hank8117711/02 08:44重點是惡人要從社會上消失,結果法律人只在乎構成要件

poeoe11/02 08:44所以近幾年有殺人故意的有多少件死刑定讞的?

hank8117711/02 08:44這種現代法律還不如巴比倫法典

owo020411/02 08:45法律界在乎啊 世界上出了專業領域沒人在乎的東西多的是

owo020411/02 08:45

poeoe11/02 08:45就算有殺人故意 有死刑嗎?

LawLawDer11/02 08:45拎北在講這個社會死了很多不必死的人+有些人該死

LawLawDer11/02 08:46你跟我說理論怎樣 ???

Samurai11/02 08:46還是有法匠要來解釋一下什麼叫有悔意,一定不敢嘛,因為

Samurai11/02 08:46根本沒有明確定義都是自由心證

LawLawDer11/02 08:46理你個… 以下消音 XD

anhsun11/02 08:46法律界不是只想輕判輕判再輕判嗎

iam071811/02 08:46現在幾乎就實質廢死了 也不用拿一二審出來嘴

iam071811/02 08:47上次縱火案有燒死法官家屬也沒死刑 搞到法律人這招沒用了

msbdhdfceb11/02 08:47通常人民關注的也只有最重大的那群阿,但就是那群很

msbdhdfceb11/02 08:47誇張阿,五度判死撤銷之類的,不斷發回更審直到免死

iam071811/02 08:48理論 刑法有教育作用 監獄有教化功能啦 理論 XD

owo020411/02 08:48殺人罪的本刑也不是唯一死刑捏 不判死刑有什麼好奇怪的

owo020411/02 08:48==法條本來就有空間,還是這邊我們把殺人罪修成唯一死刑

owo020411/02 08:48

hank8117711/02 08:50殺人本來就該唯一死刑

iam071811/02 08:50唯一死刑鄧如雯就死了

Samurai11/02 08:50又在玩文字遊戲,對啦,殺人罪要符合罪大惡極才能判死,

Samurai11/02 08:50什麼是罪大惡極?法官自由心證嘛,講的好像多公正笑死

hank8117711/02 08:51死了就死了,錯殺是必要之惡

owo020411/02 08:55覺得該改成怎樣其實也都可以,完全可以去倡議推動修法

anhsun11/02 08:55不判死有什麼奇怪 那多久沒判死了 不用那邊講什麼有空間

jim9995211/02 08:55教化誰教?要推給社會百姓?等出來後大眾害怕殺人犯又要

jim9995211/02 08:55說社會不友善你我推了一把?

Samurai11/02 09:00跟修法一點關係都沒有,現在常常法官自由心證標準莫名其

Samurai11/02 09:00妙,什麼叫有犯意有悔意?法匠是不是不敢講,呵呵

Dayton11/02 09:00應該要規定法官要為判決結果作保

Dayton11/02 09:00如果說可教化放人結果再造成傷害/損失 法官要賠

gkkswae11/02 09:01那條法律寫說抄佛經=有悔意? 法律人明明最不愛照法條來

gkkswae11/02 09:01一堆關鍵的地方都是自由心證

Dayton11/02 09:02讓那些法官自己搞個保險去加保職業風險就好

Dayton11/02 09:02看看他們評估風險的做法會不會改

Dayton11/02 09:04不是很相信自己的心證嗎 那就為自己的心證負責啊

owo020411/02 09:22法律就有留可以自由心證的空間啊 當然是照法條來==

anhsun11/02 09:29現在的自由心證只有輕判 不用一直在那喊什麼照法條

Samurai11/02 09:31還在照法條,抄佛經=有悔意是哪條法?講看看啊

VVinSaber11/02 09:38自由心證=輕判,你說的對

poeoe11/02 09:44所以為什麼會被罵翻 就是免死的理由毫無邏輯

owo020411/02 09:54不是毫無邏輯 是符合法律的邏輯但不符合一般社會大眾的

owo020411/02 09:54感情

poeoe11/02 09:55就是毫無邏輯啊 跟法感情完全沒關係

MrGamplin11/02 10:05法條內容多的是可操弄的空間,一句按法條辦事而已只是

MrGamplin11/02 10:05在唬弄沒研讀過法條的人

kirbycopy11/02 10:16抄佛經=有悔意完全就是法官的個人感情或信仰 哪有邏輯

kirbycopy11/02 10:16你說說看這有啥邏輯?

kirbycopy11/02 10:17最討厭法律人在那講邏輯 一堆若P則Q都搞不懂的法律人

windr11/02 10:35法條內容多的是可操弄的空間 << 這才是大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