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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蒼藍鴿4不4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看板Examination標題Re: [閒聊] 蒼藍鴿4不4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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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事不對人

公立住院醫師
如果是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進用的
那就是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如果因為醫院約聘名額有限
有的醫院就會以「約用」的方式進用住院醫師
這個就是純勞工身分
不適用公務人員法令

聘用: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約用: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兩者福利待遇都不同
其中最能突顯聘用人員本質上就是公務員的部分
是聘用人員在取得公務人員身分後
在符合一定條件下
聘用年資可以提敘
而約用人員不行

這邊有說明
https://m.facebook.com/taipeicity.union/posts/195882144413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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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ao03/04 14:17其實很簡單的道理,既然聘用期間的年資未來可以按規定提敘

todao03/04 14:17為正式公務人員年資,而聘用期間又不受到公務員服務法的約

todao03/04 14:17束,合理嗎?

kenka7803/04 14:51你還是沒弄清楚這邊的法律邏輯,還是要回歸醫事人員條例

kenka7803/04 14:51,再引聘用條例,再引銓敘部函釋

kenka7803/04 14:52考試遇到,就是要這樣寫,才會給分, 寫約聘、約用的分

kenka7803/04 14:52類,或是寫約砲以後轉正式,年資合計,這些都只是補強證

kenka7803/04 14:52據,不是直接打點的證據

todao03/04 14:53樓上,重看

kenka7803/04 14:53抱歉,是約聘,不是約跑步,打錯字

todao03/04 14:54知道你筆誤,沒關係,了解

todao03/04 14:55但你要重看

todao03/04 14:55不用腦補

kenka7803/04 14:57=..= 腦補什麼,只是跟你講這邊要寫的法律推論,如果考

kenka7803/04 14:57試考這個,不丟銓敘部的函釋,別人丟的出來,你覺得分數

kenka7803/04 14:57會怎樣

todao03/04 14:59你腦補我在考試在作答,所以才會覺得我應該按考試的方式來

todao03/04 14:59回文

todao03/04 15:00現在不是在考試,我也不是在作答

todao03/04 15:00不用腦補

todao03/04 15:00看得懂的就懂,不懂的不強求

todao03/04 15:01就是這麼簡單

todao03/04 15:02尤其你原文已有函釋

todao03/04 15:03我沒有必要再貼你講過的東西

todao03/04 15:03這樣能理解吧

sleepcat61203/04 15:25究竟是什麼身分才會這麼武斷說怎麼寫會有分?您是改

sleepcat61203/04 15:25題老師嗎?

kaky03/04 15:51簡單的道理一點都不簡單,"聘用"不是公務員又要受公務員約束

kaky03/04 15:51哪來的合理...

kaky03/04 15:52用"未來"可以"補"年資去論根本呵呵...那就等"未來"才罰啊

todao03/04 15:53聘用人員本來就是公務人員的一種

todao03/04 15:56你可以找考銓類的書來看就知道了

kaky03/04 16:07"既然聘用期間的年資未來可以按規定提敘" "聘用期間又不受

kaky03/04 16:08到公務員服務法的約束" 你搞不清楚人家在說你論點的錯誤...

kaky03/04 16:08現在會適用是因為"聘用"本身就受公務員法規範所以才會適用

kaky03/04 16:09而不是因為你那推論...

todao03/04 16:23重看

todao03/04 16:23就是重看

todao03/04 16:26不是因為適用公務人員法令才讓聘用人員變成學理上的公務員

todao03/04 16:26,順序反了

todao03/04 16:27聘用人員本來就是公務人員的一種,所以才會設計讓聘用人員

todao03/04 16:27法制適用部分公務人員法令

todao03/04 16:27例如前面所說的提敘

todao03/04 16:28適用相關法令是結果,不是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