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108年司律一試-刑訴
甲向友人乙恐嚇取財多次,經檢察官以甲有恐嚇取財之習慣,依法提起公訴,除指明甲不顧朋友道
義,向乙恐嚇取財,應量處重刑外,並請求宣告強制工作。法院審理中,甲坦承未經同意而拿走財
物,但否認有不法所有之意圖,亦否認有竊盜之惡習,且堅稱:「乙並非其好友,平日常藉故予以
羞辱」等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甲就被訴恐嚇取財之事實,不負證明其不存在之舉證責任
(B) 甲與乙究竟是否好友,涉及科刑情狀之輕重,屬嚴格證明之對象
(C) 甲有無不法所有之意圖,屬於犯罪事實之內容,須經嚴格證明
(D) 甲有無恐嚇取財之習慣,係強制工作之基礎,並非以自由證明為已足
答案:B
問題:為何選項B的科刑只須自由證明即可,反而對人身自由限制較輕微的強制工作靠自由證明還不夠?
祝各位本週六即將登場的一試順利通過
謝謝!
--
會影響到犯罪成立的才要嚴格證明吧
自由證明係指使用之證據,其證據能力或證據調查程序不
受嚴格限制。而法院可就調查證據的方法與程序,享有較
為充分的選擇自由,原則上可以使用所有的證據資料來證
明。好友關係的證明有需要那麼嚴格?
107台上2198
倘為單純科刑情狀之事實,諸如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犯罪
行為人之品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犯罪後之態度等等,則以
自由證明為已足。
一試你就記程序事項自由證明 犯罪事實
嚴格證明就好
B為程序, D為犯罪事實?
好友與否根本不重要
有學者批評科刑只須自由證明即可
D選項或許是因為強制工作雖然不是刑罰,但有濃厚自由刑
的色彩,對人身自由的限制跟受刑人無異。
判斷D比判斷B更需要嚴謹的證明,原po先記結論吧,以後
回頭看,這種問題都是膝反射秒殺的送分題,難的還在後
頭呢...
甲跟乙是不是好友跟犯罪事實無關
強制工作跟幾乎跟刑罰一樣耶 我看你要+365了
對了,離題一下,強制工作已被宣告違憲,溫馨提醒
違憲!感恩
強制工作不是下班回家?難道是要關在裡面?
除卻實體事項,都不用嚴格證明,不然法院一個案子可能要
審10年
強制工作男性在台東的泰源技能訓練所,女性則在高雄女子
監獄;表面上說不是刑罰,但實質上越來越接近刑罰,這也
是違憲理由之一,違反憲法明顯區隔原則。
強制工作是不能隨意離開的。
謝w大
強制工作的釋字有請林鈺雄老師去當鑑定人 不得不說老師p
pt做的很好XD 蠻推薦大家去看的
81
Re: [新聞] 「不姑息想摧毀我的人」 林智堅今按鈴申林智堅昨特別召開記者會跟大家說明,並沒有任何抄襲問題,並在臉書表示,面對抹黑絕 不姑息,過去不斷有許多人,透過造謠、抹黑等各種方式,為了政治利益誹謗我的人格、 想要摧毀我跟我身邊的人,也與律師進行初步討論,「針對王鴻薇議員的抹黑誹謗行為, 會按鈴申告,杜絕不實抹黑的選舉亂象」。 ★釋字509號7
[問卦] 公然在電視上恐嚇,沒有涉及刑事犯今天電視辯論黃士修先生, 公然恐嚇台電處長 「身家安頓好了吧?」 是不是有涉及刑事-恐嚇罪嫌呢? 根據刑法305條-16
Re: [新聞] 三寶爸竟「車震」9歲女童 家長怒告最終懶人包:手遊 極速領域 輕判原因:並未以強暴、脅迫等手段為本案犯行,犯罪情節、手段均屬平和。自承獨立扶養 3名未成年子女及母親,經濟狀況勉持,且犯後態度良好積極和解。 【裁判字號】111,原侵訴,2 【裁判日期】民國 111 年 06 月 21 日8
[請益] 刑訴問題2題一、甲曾多次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民國 98 年 8 月 1 日 22 時 許,甲在某公園內,以新台幣一千元之代價,向乙購得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一包後,即在原地 施用,經警巡邏時當場查獲。甲思減輕其施用毒品刑責,向警供出毒品來源。本案經檢察官 偵查取得其他補強證據後,以乙涉有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嫌起訴(甲施用毒品另案起訴)。法 院審理時,依檢察官聲請傳喚甲到庭證明乙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供其施用之事實,甲卻以6
[問卦] tozy能不能告Tim哥恐嚇取財?如果tozy告Tim哥恐嚇取財 還有 詐欺 Tim哥也反告 是不是整件事情就有解了 怎麼會傻傻付八百萬呢 真的傻逼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4
Re: [新聞] 護理師人妻偷吃!熱戀小王3個月就搬家【裁判字號】111,訴,147 【裁判日期】民國 111 年 03 月 25 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裁判內文】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4
[請益] 108年刑法甲迷戀同學乙,但未獲乙的青睞。某次全班到外縣市參加研討會而住宿旅館,均有各自 的房間,乙離開房間時,未將房門鎖緊,甲發現後直接走入乙的房間,翻弄乙的行李箱, 並以手機拍下乙的內衣,將該張照片以通訊軟體傳給同學丙分享。離開房間前,竟又臨時 起意帶走該內衣作為紀念。有關甲刑事責任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甲取走內衣,構成刑法第 321 條第 1 項第 1 款加重竊盜罪2
Re: [新聞] 偷拍不雅照誆生殖器是手臂 法官勘驗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0年度易字第1363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游岱晟 上列被告因妨害秘密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緝字第418號),本院判決如下:1
Re: [新聞] 知名藝術家果園內「走後門」!猥褻2智能【裁判字號】111,侵上訴,7 【裁判日期】民國 111 年 06 月 15 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 【裁判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
Re: [新聞] 國中妹愛上加油站員工「每周要3次」!他【裁判字號】111,審侵訴,12 【裁判日期】民國 111 年 04 月 12 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 【裁判內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