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美股複委託 遺產稅
https://bit.ly/3OVDDeY
https://www.ptt.cc/Foreign_Inv/E.AS2vysgQtH5U
在台灣,許多人透過複委託或海外券商持有美國上市公司的股票或ETF,希望能夠分享美國經濟的成長與繁榮。然而,他們可能不知道的是,如果他們不是美國公民或居民,那麼他們在死亡時可能要面臨高額的遺產稅。這對於他們的家庭和後代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負擔和風險。
有都市傳說傳言在台灣透過複委託的方式持有美國上市公司股票是免稅的。但是並非如此
根據這篇2015年CNBC的報導我們可以得知下列幾件事
https://bit.ly/47pLKrr
作者指出許多NRNC在死亡時沒有申報他們在美國的資產,從而逃避了遺產稅的繳納,造成美國政府每年損失數十億美元的稅收。
‧ 美國法律規定,NRNC在死亡時必須對他們在美國境內的資產,如股票、房地產或貴重物品,繳納遺產稅,並且有專門的IRS表格(706-NA)來幫助計算稅額
‧ 但是一位瑞士銀行家透露,這項規定在全球範圍內被廣泛忽視,而美國政府也無法知道他們根據自己的法律應該得到多少錢。這位銀行家認為,這可能是全球稅務戰爭的下一個前線
‧ 根據Goldman Sachs的報告,2014年外國人持有的美國股票佔總量的16%,是69年來最高的比例。然而,根據IRS的數據,2014年只有849人在全球範圍內提交了NRNC遺產稅申報表,並且只支付了超過6000萬美元的稅款
‧ CNBC根據遺產稅的支付模式和外國人持有的美國股票和房地產的總額,估計IRS每年錯失了數十億美元的外國遺產稅收入
‧ NRNC的遺產稅豁免額度只有6萬美元,超過這個數字的部分就要按照遺產稅率來繳納,最高可達40%
按照法律很多人應該支付這筆稅,但大部分人實際上並沒有繳納,不管他們是無意的還是故意的,並且IRS暫時無力強力執行這條法律與海外追稅(畢竟追美國人就很頭大了)
根據IRS的網頁所述
確實應該以實質受益人為計算的依據
結論上來說:
或許會有一些券商業務員會跟你說不用繳這筆錢,只要繳台灣的就好了
實務上操作也確實很可能是如此,IRS無力追討到每個人頭上
但身為用戶應該了解,當透過這樣的方式節省稅金時可能也承擔風險
未來真的被查到或追繳時應當負擔的後果。
(大部分人沒有使用詐術卻時也不知道這些規定,應不至於有稅務詐欺刑事訴訟牢獄之災的疑慮,IRS在金額不大的時候也不太可能跨海去抓外國人坐牢)
大致上應該是補繳回去就好了
--
有個疑問,如果先生往生,配偶繼承他的複委託股票,
那券商是把股票轉到太太名下還是全數賣掉把交割款給
太太?
所以國外流行joint account
私人銀行都主打這個
無力追討是現在,可是過了二三十年就不一定了。
立法規定複委託要實質記名不就解決了嗎?是不想解決不
是無法解決
美國政府真想對付你 你有那麼容易逃掉?
美國政府要對付的人很多 不見得優先拿台灣複委託開刀
只能說可以當作是風險 但不用當作必然發生
重點是現在美國跟台灣沒有稅務合作吧
但是不是整天死人啊...啊人家只要死前有賣光匯回本來就沒事
你如果是送醫院躺著的多少都還有一點時間處理 哪那麼多意外死
台灣每年車禍死三千人喔,意外死並不奇怪。
我也是把這篇新聞供起來做重要參考,到今天,還是
有一堆人說台灣複委託沒有美國遺產稅務問題,我真
的不知道是哪來的依據,若有拜託提供。最後,反正
大家都選擇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世界。(沒有申報,沒
有查到,券商不報,就當沒有,拿這樣當實證說沒有.
..)
推樓上
那還不快把意外險保到滿?IRR超高喔!
fdic沒有 但是遺產稅有 額
我就有長輩躺醫院回來以後又活了10年的 那這10年都不用
投資?還是要進進出出匯來匯去的?
說實話等聽到美國想處理這塊的新聞再來轉 都來得及 搞不
好比躺在醫院時可以處理遺產的時間還要久
而且最慘就誠實納稅 納了美國遺產稅就不用重複繳台灣的
在台灣還比海外券商容易處理
人老了失智的時期可能長達一二十年甚至更久 其實發現自
己開始有失智症狀時就該處理海外資產了 但大部分的人其
實是沒有自覺自己開始有失智狀況的
這個一二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 除非有很信任的人願意幫你
處理資產 而且保證那個人在你死前還活著且沒失智 不然這
段時間股票多半還是放回台股或複委託比較安全
當然如果你有外國身分或住在國外就另當別論
如果是樓上這狀況我會把錢全部換複委託英股
美國資產產生的遺產稅是要先報給美國,美國報完繳完稅才
報台灣這邊,只有想逃稅的人才會說報台灣就好
IRS是會把欠稅資料報給CBP,一入境就抓起來的
每年在美國機場入境因為欠稅被抓的人可不少呢
你可以試試看打電話檢舉台灣複委託券商教唆幫助逃稅
看看金管會或IRS會不會處理
複委託券商只說會協助報稅給”台灣”國稅局,從沒說你不
需要報稅給”美國”國稅局歐,券商沒說不代表你可以逃
檢舉複委託券商做啥?逃稅的是你自己耶
你自己問複委託券商吧 他們都說標準流程就是這樣
你覺得他們沒說是因為你沒有問過吧?
city大不就是之前光明正大的教人用海外券商逃稅的嗎?
怎麼現在守法到連複委託券商不處理都還要自己想盡辦法
找IRS繳錢?
有人說可以不繳你就不繳..結果就各自負責呀
但誤導不用繳美國遺產稅..這是偷換概念耶
我哪裡說想辦法找IRS繳錢..你這是說謊+造謠
我從頭都只有說不用繳遺產稅給美國是錯誤的
辯不過就開始栽贓造謠阿
整篇都在講遺產稅..你在那拉東扯西打烏賊仗
真的很怕資金全跑去國外..台灣券商沒羊皮可以剝是吧
台灣券商不敢承認發不了稅表..想帶風向讓鄉民互鬥是吧
先解釋為何發不了稅表吧..別再拉東扯西帶風向
美國無力抓獲 這個要全球戶政系統連結
不想違反就乖乖繳稅 實務沒人管你
我如果用複委託 死了以後 我的繼承人去辦繼承 券商就是
跟他說標準流程不用繳美國遺產稅啊 你要資料證明他們還
不會給你 你要怎麼繳? 主動去找IRS?
你就說"不用繳遺產稅給美國是錯誤的" <=這句話的意思不
就是代表"對的做法就是要去繳美國遺產稅" ? 就你自己說
的話 哪有栽贓你?
納不然你跟我說對的做法要怎麼做?
p則q => 非q則非p
所以你說複委託到底要不要主動報稅給IRS? 一下說要一下
說不要 很矛盾耶
city大的意思只是「不要傳遞錯誤資訊」吧,樓上是在
氣什麼,又沒人逼你申報
8/16 1:14那行不就在說要先報美國再報台灣了?
說了又說沒說 別人提醒你說話前後矛盾又不行了?
然後一直說沒報美國遺產稅是錯的 然後又說沒人叫你申報
照規矩是要 不過因為是登記在券商 美爹不知道是誰買
不過美爹現在不抓 不代表以後不抓 長期投資放四十年以上
短期內不會發生的 長期來看都有可能
你想相信券商說法就信,但其他版友也有了解「真相」
的權利,確實如L大所言,每個人想看到什麼世界自己決
定
真相本版講了很多次了 美國稅法規定要 但美國政府沒有
想要抓 所以並沒有實際的實施規範和程序
就像規則規定速限100公里 超過叫超速 但你開110公里時
實際執行面上是不會抓的
有些人講話就是在討論真相 有些人就是一直在企圖帶風向
企圖影響別人
實際上就沒有人因為複委託沒繳遺產稅被抓過 有人就一直
恐嚇哪天會被抓起來
到底誰在隱瞞真相?
你真心想要報,就拿好遺囑去美國跑Probate流程,複委託券商
不給你稅務文件,你就跟IRS投訴。其實是你不願意去跑probate
,不是沒有實際的實施規範和程序。
這流程跑完 國內遺產稅繳交期限早過期被罰款了吧? 何
況我也說這要跟IRS檢舉複委託商 city大還是反對
再來這也不是我真心想報就能報的問題 那時候我早死了
要報也是看我的繼承人知不知道怎麼報的問題
這些都是技術性問題,想要處理的話都有辦法解決。你的繼承人
一般台灣人繼承遺產就找代書辦 或問國稅局流程自己辦而
已 多少人知道要怎麼去跟IRS辦繳遺產稅?
知不知道怎麼報,跟按流程應該怎麼報,也是兩回事。
就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怎麼報 按國稅局問到的流程辦下去也
不會辦到IRS去 所以沒有發現根本問題關鍵在IRS嗎?
根本問題關鍵在於,如果想要合法又不想要跑流程,就不要持有
美股到死。
有段時間流行在美國買房地產,台灣人要繼承也是要照probate
跑流程,難道台灣的國稅局或代書會幫他們處理嗎?
這問題irs只要規範好複委託商 就可以輕易課到遺產稅了
為什麼不規範好?
有規範好的話就不會照國稅局流程跑完複委託股票就繼承
完成了
IRS對券商的規範就是沒有拿到IRS開的完稅證明就不能放行,放
他們是真的沒想到?還是根本不想管?
行了就要罰款。這是IRS跟券商之間的事。至於你拿到了遺產不
daze大指的是海外券商吧?如果他有規範複委託券商 全部
複委託券商都要被罰到關門了吧?
申報,那是IRS跟你之間的事。
等等 是我沒搞懂嗎?拿到完稅證明不就代表申報並繳稅完
畢了嗎? 卡完稅證明就是卡住你要申報啊?
問題是國內複委託商有卡美國的完稅證明嗎?我知道的都
是沒有卡
所以複委託商為什麼還沒被罰到關門呢?
你的意思是說,某人在鄉下闖紅燈沒被抓,一定是鄉下闖紅燈不
犯法?
我是說 為什麼該抓的人不抓?而且連應該有的規範都沒設
假設國內銀行因故意或過失沒有看到完稅證明就把存款給繼承人
,也沒有免除繼承人的申報義務啊。你跟台灣國稅局說銀行已經
放行了,台灣國稅局也不會接受這種辯解的。
請問你有沒有問過複委託商辦理繼承的流程?我問到的都
是不需要IRS的完稅證明
到底是IRS沒規範?還是複委託商說謊?
你何不寫信去問IRS呢?
已經在談稅務協定了不是?遺產稅應該會處理
不知道會不會溯及既往就是
我得到的資訊是沒規範啊 是聽你說了才覺得疑惑 應該先
請教你訊息來源?
純屬我稍微讀了一點美國遺產流程的一己之見哦。
以海外券商來說 你這樣講很合理啊 所以我一開始才覺得
奇怪為何複委託不必IRS完稅證明
IRS重頭到尾都不知道有買複委託的人..他是要怎麼查你
要查的話就需要依規定把台灣券商的booking交出來 流程繁
複 幾乎難以實現 IRS追其他大戶的稅已經占用夠多時間了
IRS想處理外國人投資的事情 就算要抓也是先從房地產入手
那邊才是大戶 但不抓不代表做的事情就是對的 某人舉的
超速例子也是錯誤 就好像米國限塑65 miles 但一堆車都
開到75 確實車多的話就不會抓 因為跟著車流定速才是安
全 但等你一兩台車用75 miles的時速經過NYPD的時候 嘿嘿
你就會聽到Freeze~NYPD~~~~
其實這問題伯格頭論壇很久以前也討論過了,亞洲其他國家
的複委託投資人也是認為美國可能不知道投資人死亡,但也
認知這就是一種賭注,看大家要怎麼選擇而已。
在美國報過稅就知道IRS的邏輯跟台灣國稅局差很多
IRS知道你應該繳多少稅,但不跟你說,要你自己算
你算錯了也不立刻跟你說,隔一陣子或幾年後才算賬
FBI都拿不下的Al Capone,最後可是靠IRS設局來抓人的
把IRS當塑膠,只能說你很有膽試
突然想到,透過銀行端去買海外股票,是不是現在也
是這樣處理?完全不理會涉外法律關係。反正美國政
府現在的底線只劃到海外美籍人?感謝大家的分享,
又多了更深一層認知
稅務在國外都是自己負責的,銀行券商只依法提供稅務文件
複委託號稱代客買入海外資產,卻不依當地法提供稅務文件
部分複委託營業員甚至宣傳不用理會海外稅務機關
複委託從頭到尾沒有揭露海外稅務風險
但直接開海外券商的是一開始就知道有稅務要處理
理論和實務同時理解,互相衝突與否另說,看了這麼多
下來好像只有極少數人在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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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網路上看到使用複委託購買美股,需繳交美國遺產稅6萬美金以上,某知名網站也說部份 複委託也開始扣,詢問自己的營業員回覆都是只有扣台灣部份,因為美股持有人不是個人 是公司,尊守當地法律,請問有人實際上複委託被扣美國遺產稅的嗎? 謝謝 --10
請問用下面的方式是不是可以避掉遺產稅 1. 先把美國券商的帳號密碼給家人 2. 交代過世後把所有股票債券售出,將資金轉匯我的新加坡銀行帳戶 3. 新加坡沒有遺產稅,家人申報過世繼承,轉往子女自己的新加坡銀行帳戶 4. 子女每年從新加坡戶頭匯回台灣戶頭,每年控制在600萬以內避免海外所得課稅27
這幾天查信託相關資料看到一個慘劇 中間有比利時網友分享 開 IB 在歐洲的點 父親持有美股約300K過世 流程極度的卡而且被IRS收高額利息 (8%) 目前還在進行中 共有帳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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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請問複委託真的會扣兩次遺產稅嗎?最近看到綠角的文章(系統說是廣告 沒辦法放聯結) 他很確定的說用複委託買美股要課美國遺產稅 我問過三家複委託券商的營業員 他們也都是去幫我問上面負責的人 三個人的一致答覆卻是"要課台灣遺產稅 不必課美國遺產稅"30
[請益] 請問複委託假設帳戶持有人死亡假設今天我使用台灣複委託買進100萬美元的QQQ如果我不小心突然心臟病死亡 1.我的配偶要如何去領繼承那份股票呢? 2.卷商會將其賣出後的金額折現給配偶繼承嗎? 還是直接給股票QQQ 3.聽說美國遺產稅是30% 所以是適用台灣的遺產稅還是美國的遺產稅呢?25
Re: [請益] 請問複委託真的會扣兩次遺產稅嗎?海外投資的遺產稅 大概在各個討論區都是月經題 而這次的討論總算有比較明確的共識了 我想藉這個標題綜合整理一下自己的想法 不論是海外券商or複委託的美國資產 理論上都要繳美國遺產稅21
Re: [請益] 請問複委託真的會扣兩次遺產稅嗎?參考我自己在 2016 的文章補充說明一下: 1. 確定免美國遺產稅的,是註冊在美國以外的共同基金。這是美國稅法明確規定,可參 考 Charles Schwab 的網站;(如台灣的投信公司在台灣發行的基金及上市的ETF) 2. 成立台灣公司投資美股,開立複委託法人戶投資美股:沒有美國遺產稅,但會有台灣 所得稅及遺產稅13
[心得] 有關美國遺產稅的報導或許可以幫大家決策因為美國法規規定超過 60000 USD 的 "US Situated Assets" ── 也就是股票、房地產、房地產證券(REITS)……等資產 ── 要課遺產稅, 稅率從 12% 開始,最高可到 50%,但 60000 USD 的額度實在有夠低, 偏偏美國股市的投資標的相當多元且完善,費用又低很多,實在誘人, 所以許多人都關心美國券商或台灣券商複委託會怎麼處理遺產的問題。7
Re: [問題] 目前最高的美元定存?看到有人討論美國券商買公債、CDs. 我大約2009年看了綠角的文章就開美國券商帳戶,但這幾年已經逐漸 把資金匯回台灣. 我最大的疑慮是遺產稅. 萬一不幸猝死,免稅額只有六萬美元,超過100萬美元,就 會被算到40%的稅率級距. 稅算小事,可以花錢保壽險抵掉.5
Re: [請益] 請問複委託真的會扣兩次遺產稅嗎?理論上複委託也是要繳美國遺產稅,但實務上 IRS 查不到或沒在查: 這還是美國券商的情況。在複委託架構下,IRS 要先查在美國的上手券商,再查台灣券商 ,才會查到在台灣的自然人投資人。 (但如果請複委託幫忙出證明辦退稅,等於投資人自己向 IRS 申報自己透過美國上手券5
Re: [請益] 請問複委託真的會扣兩次遺產稅嗎?我個人是覺得沒有任何一種投資管道是沒有稅務風險的,只是風險是不是在自己可以接受 的程度,還有為了降低這個風險,自己願意付出多少成本。(我自己還是有美國券商帳戶) 複委託: 風險:我之前貼過 CNBC 2015 的新聞,IRS 沒有在追查,美國也沒有法令要求外國銀行/ 券商提供最終投資人身分。這對於 IRS 來說應該還是有一點追查的難度2
[請益] 美國券商聯名帳戶遺產稅結算之必要請問與先生開立嘉信聯名帳戶後,如果我過世,遺產繼承手續是否必要? 根據嘉信的說明,開立Joint Tenants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帳戶後, 雙方對帳戶具有同等的所有權。 如果一方過世,向券商提交死亡證書後,帳戶所有權將自動轉讓給在世的共同持有人, 但仍需要在進行稅務結算,也就是向IRS取得「轉讓證書」(根據IRS規定是死亡後9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