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複委託分批買入,實現損益時如何計算
假設某人分批買入
2018年買第1筆A股 1000股 目前損益+100萬
2019年買第2筆A股 1000股 目前損益-300萬
2020年買第3筆A股 1000股 目前損益+200萬
目前總損益是0%,0元
此時賣出1000股A股 券商給的實現損益應該會是+100萬而不是0元?
如果某人今年所得460萬
可不可以跟券商討論先賣出第3筆A股實現+200萬
基本稅額正好660萬<670萬所得額
目前常見的複委託富邦、大昌、永豐都是先買入的股票優先賣出實現損益嗎
還是可以自己選擇先賣出哪一部分的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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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考慮將複委託美股VT全部轉換成VWRA,
因為參考魯爸財富自由文章https://luffydad.com/vt-vs-vwrd/
要持有超過1年英股才會優於美股
但發現當資產到達一定程度時,假設資產5千萬平均年報酬6%約+300萬
可能每年年底都要賣出再買入實現損益
避免所得(假設年所得360萬)+海外所得超過670萬。
這樣每年進出的話VWRA就沒有比美股(VT or VTI+VXUS)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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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請問基金有這種服務嗎,雖然內扣費用比較高
可是若可以提供這種服務的話
(可以自己選擇先賣出哪一部分的損益,例如文章開頭的第三筆)
也許也是可以投資的選項(比較好控制基本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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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券商可以設定是 FIFO 或者 LIFO,台灣的複委託我就
不熟了
走美國就不考慮這種操作?
ib 按 tax optimizer 可選 LIFO FIFO 還有一堆其他方法
但沒實際用過 等高手回答
謝謝,考慮遺產稅跟家人處理方便度所以沒用海外券商
不然海外券商免手續費,每年年底算準基本稅額quota
賣出再買進方便很多
我是覺得資產五千萬的時候,用現金流小於670萬就好也夠用
,就不用考慮報稅
不好意思,我說廢話了,呵呵
看不懂為何一樣都複委託,每年賣出再買進,英股沒優勢
抱歉眼殘 看到連結了
TD 也能選FIFO 或是其他的 EX:成本較高先出
那篇文章寫一年內賣出再買入吃虧的原因是買賣價差 那你
同時賣出買入 不就沒價差了嗎?
假設年收300,海外收入500,會因為海外收入,增加繳税額
嗎?
樓上把數字帶進去報稅軟體算算就知道了, 但是我賭是一毛
都不會多
每年,複委託會幫你自動結算
損益直接在系統裡,所以 跑不掉,不過,這也有好處,很
明瞭,每年都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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