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政黑:還有人在洗不該羈押?這是暴力威
其實人民做很多行為,都是看司法機關的底線在哪?
由長期累積的法院判決,建構出人民對於法律信任的界線,
然後現在.......
除了法院判決外,還要加入有沒有黨證這個因素,
你不能說為何黨行,你不可以,
因為你沒有黨證~~~~~~
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恐嚇危安非告訴乃論,
青鳥行動直接做成靈堂拜,北檢有行動嗎?
個資法構成要件符合嗎?主體是機關嗎?羈押可是要顯有犯罪嫌疑。
至少要等大罷免大成功後,立法局立法給你授權,
現在連法律保留都不管了是吧~~~~
※ 引述《winterson (含淚復活長期持續更新)》之銘言:
: 當年馬英九被丟皮鞋
: 已經不是被恐嚇而是直接被攻擊了
: 照政黑的邏輯是攻擊國家了吧
: 丟皮鞋的人一定有共犯會勾結串供
: 馬英九應該讓丟皮鞋的吃雞鴨飯才對
: 結果就放掉了,最後丟皮鞋也被判無罪
: 民進黨現在就是看在野黨沒有
: 反正我用司法惡搞反對的人
: 你們在野黨也只敢不痛不癢抗議一下
: 在野勢力根本不敢升級衝突
: 反觀當年馬英九大概是覺得這樣搞
: 民進黨一定就撿到槍沒完沒了了
: 而且馬英九還要臉
: 難怪兩任當完政權就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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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網址
※ 編輯: violetking (1.160.207.81 臺灣), 07/05/2025 10: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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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又怎麼,人已經進去了,沒槍弊就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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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納粹的前身 民進黨滲透司法 在逐步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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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可以為所欲為到哪個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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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斃"啦幹!極端思想真可悲=
推
幾十年來殿定的民主基礎 直接歸零 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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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關於羈押這個問題 政黑與八卦似乎看法不同 那邊的主流民意是... 好像也不是沒有道理 這是暴力威脅政府 跟 恐嚇司法人員 為了避免破窗效應 羈押一下 也是滿合理的吧??![[問卦] 政黑:還有人在洗不該羈押?這是暴力威 [問卦] 政黑:還有人在洗不該羈押?這是暴力威](https://i.imgur.com/k4lKBGf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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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這就是你們不懂台灣法律 重點不在於誰「行為」(or 事) 而是在於「誰」行為 重點不在於你做了什麼事情 而是在於你是誰2
當年馬英九被丟皮鞋 已經不是被恐嚇而是直接被攻擊了 照政黑的邏輯是攻擊國家了吧 丟皮鞋的人一定有共犯會勾結串供 馬英九應該讓丟皮鞋的吃雞鴨飯才對1X
其實什麼原因被羈押該不該羈押根本不重要 那壓根就不是在座各位這種智商該擔心的事 整件事情讓我最覺得糟心的反而是 為什麼有人會相信辦藍不辦綠政治迫害這種話術 先不說前因後果是國民黨檢舉告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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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戴維斯警局門口與前妻爆衝突 警現行犯逮捕剛問我朋友,違反家庭暴力保護令像什麼罪呢 第 61 條 違反法院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三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 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Re: [新聞] 戴維斯警局門口與前妻爆衝突 警現行犯逮捕 Re: [新聞] 戴維斯警局門口與前妻爆衝突 警現行犯逮捕](https://i.imgur.com/ijFuGPp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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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粉絲不滿角色出場時間短 揚言送日本VTube「檢方認定,男子涉犯刑法恐嚇公眾罪嫌」 <--- 刑法 第 151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去找了下解說 Link:![Re: [新聞] 粉絲不滿角色出場時間短 揚言送日本VTube Re: [新聞] 粉絲不滿角色出場時間短 揚言送日本VTube](https://www.legis-pedia.com/images/share_img_new.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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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踢爆巴西蛋 好油收死亡威脅 即日起停更我的第一反應是 划算,真他媽划算 只要送一個人去恐嚇就能喝止「黑料」 甚至連犧牲個粉專都不用 第 305 條![Re: [爆卦] 踢爆巴西蛋 好油收死亡威脅 即日起停更 Re: [爆卦] 踢爆巴西蛋 好油收死亡威脅 即日起停更](https://i.imgur.com/mn9aVo6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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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霸凌有刑事責任嗎我只是好奇啦 殺人、恐嚇、詐騙都有刑事責任 雖然知道這個成案很困難 但恐嚇的定義不就是霸凌嗎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5
[問卦] 怎解釋 檢察官可以恐嚇人民,反之不行?根據 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 上一律平等。」 刑法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
Re: [討論] 黃國昌誓言:我不會放過這些檢察官!根據刑法第305條規定: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 、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 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2
Re: [新聞] 快訊/嗆殺檢察官+法官!補教師變失控小恐嚇罪有兩種 恐嚇安全 恐嚇公眾危安 第 151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1
Re: [新聞] "迷因台式民主"版主遭押 律師:哪天可北檢自己就有公怖恐嚇罪定義了誒 北檢要不要先自己檢視一下 這次羈押有沒有符合自己說的要件啊 113年公布的唷 刑法第151條1
Re: [問卦] 辯論大賽先恐嚇別人,合理嗎揚言要提告為何算是恐嚇? 大家都知道提告是一種權利 就好像今天發生車禍 對方態度消極 通常就會跟對方說"我們法院見" 這樣是否也算是恐嚇2
[創作] 刑法305 恐嚇罪?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創作] 刑法305 恐嚇罪? [創作] 刑法305 恐嚇罪?](https://i.imgur.com/XQpFIk3b.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