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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打官司想投票 北市選委會打臉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柯文哲打官司想投票 北市選委會打臉作者
skyoun
(skyoun)
時間推噓 7 推:8 噓:1 →:21

※ 引述《WuSam (藤原豆海)》之銘言:
: 柯文哲打官司想投票 北市選委會打臉:沒有法律依據
: NOWnews今日新聞 記者何哲欣/台北報導
(恕刪)
: 台北市選委會說,只要符合投票資格,選委會都會寄發通知書,但如果因個人狀況無法
: 票,不能說是選委會剝奪了投票權;而以往投票的慣例,是投票所必須是公開場合,讓
: 特定人可以在場監督,投票完也會立刻轉變成開票所,在看守所或監獄設置投開票所,
: 符合此項原則,若要採不在籍投票或是通訊投票的方式,也應是民意有共識,立法機關
: 法律授權,才可以採行。

不是『選委會剝奪了柯先生的投票權』,政府是個整體,這個整體剝奪了公民的權利
還是個憲法保障的權利耶

: 台北看守所也說,看守所職責在於避免戒護人逃匿、串供,如果要戒護民眾到投票所投
: ,人力配置、維安等都會有困難,也非短短幾天可以完成,且戒護時可能要上銬,也可
: 妨礙投票,若要避免逃匿,要有人陪同投票,也可能違反秘密投票的原則。

小魯有個想法,用『監獄的會客室』當投開票所
1.先把圈票處、票匭等放在收容人區,進行投票
2.家屬區開放旁觀,維持監獄既有的進出登記制度
3.投票結束,就地開票
4.與柯先生同選區的收容人,都可以參與投票(維持『秘密投票的含義)

安全、動線設計都是現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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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kyoun (223.138.75.104 臺灣), 07/24/2025 11:50:42

q123212 07/24 11:49所以在推不在籍

broian 07/24 11:50不在籍投票過之後才有辦法討論

PaulAllen2 07/24 11:50最簡單就讓柯P把選票勾好交給管理員

wight 07/24 11:51來了來了 小魯又想因人設事了

zaonoort 07/24 11:51貪污犯還要投票?

zaonoort 07/24 11:51平常這邊不是遇到什麼事都要死刑?

zaonoort 07/24 11:52現在這麼重視受刑人的權利了喔?

su4vu6 07/24 11:52你的想法前提是不在籍投票與非公開場所投

boboking2 07/24 11:52等大法官解釋啊 叫什麼叫

aakkssqq 07/24 11:52笑死~政府大辣辣違憲~噗...

su4vu6 07/24 11:52票 兩點都要通過 才有的

broian 07/24 11:53羈押的不算受刑人 還沒一審

aakkssqq 07/24 11:53那個~上次選舉黨推的受刑人投票是?精神?

sturmpionier 07/24 11:53無罪的不能投票 笑死

dogdudu 07/24 11:54目前就無罪的一個人,青鳥因為政治立場

dogdudu 07/24 11:54不同就想剝奪他的投票權,還有臉自詡民

dogdudu 07/24 11:54主,笑爛!

DEAKUNE 07/24 11:56北院不在台北市?問題不是不在籍投票,是

ice0101001 07/24 11:56沒有褫奪公權,直接違憲剝奪人民基本

ice0101001 07/24 11:56

DEAKUNE 07/24 11:56人被濫押限制人身自由來沒收公民權

rushfudge 07/24 12:01綠恐二年

yiao 07/24 12:03貪污歸貪污 弊案歸弊案 還沒判決跟執行啊

cosplay314 07/24 12:08不在籍該推了吧?

cnick 07/24 12:18下級法律敢牴觸憲法 這不就是違憲嗎

memilk 07/24 12:18拜託憨鳥用點腦再發言,啊不對牠們沒腦

achun1212 07/24 12:29明明就是行政怠惰

puszta 07/24 12:33只有一個不就知道他投什麼,白爛嗎......

jaceda 07/24 12:42嘻嘻搞不好zaon被判死刑柯都還沒事

philip81501 07/24 12:43憲法算什麼法?有黨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