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有對岸戶籍將喪失台灣身分陸委:定居證也算
※ 引述 《ivorysoap (ivorysoap)》 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有對岸戶籍將喪失台灣身分陸委:定居證也算
: 時間: Thu Apr 24 10:20:4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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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好笑的是 憲法不承認PRC身份證 陸委會的令釋卻可以公然違憲
: 承認PRC身份證 然後取消你的台灣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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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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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明明就是承認雙重國籍 其中一個後來還當上副總統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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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是參加選舉 也沒見到當年他被強迫二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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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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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是拿 定居證來整人 以後哪天就拿台胞證來整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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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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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GiPaPa: 因為你的前提錯了 210.71.217.249 04/24 10:27: → GiPaPa: 台灣不允許雙重國籍 只是政府無法查證 210.71.217.249 04/24 10:28: 最好是無法查證 一堆名人全台灣都知道他有雙重國籍
: 像prc那種才是 真的無法查證。
: ※ 編輯: ivorysoap (27.242.34.114 臺灣), 04/24/2025 10:30:29
你們兩個前提都錯了
台灣固然部分不承認雙重國籍
但涉及大陸關係
要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而不是國籍法
因為憲法上認定兩岸同屬一家
只是不同治權
並且規定要拿我國的戶籍身份
不能同時有對方的戶籍
兩岸條例
九條之一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臺灣地區人民已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其在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並向內政部提出相關證明者,不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至於設有戶籍怎麼定義
這本來就有解釋空間
現在擴大到定居證
覺得還在可接受範圍
至於假如將來像前文說的,擴張的台胞證的話
就覺得有點誇張了
應該不會這樣搞
對了,兩岸條例第一條
務必看清楚
第一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在國籍上認定是一樣的
才需要分地區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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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my Google Pixel 9 Pro XL
○ PiTT // PHJ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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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從來沒承認過中國人民共和國國籍啊
重點是你要如何查證? 中國的戶政系
統可沒有讓你查證的義務
除非中共讓你戶籍留在台灣省還給你證
好了啦 陸委會最好查得到民眾有無對岸戶
籍
如果可以這樣的話分出台胞證幹嘛
不承認大陸戶藉然後又承認你有大陸戶而除藉?
陸委會查不到陸配戶籍 你猜怎麼辦
台灣怎沒承認過中共國籍..
叫你三個月內交出無戶籍證明
沒交就當作你有
中國人辦理一堆來台文件,不用文件證明
這叫不承認,不承認你怎知道這人是誰
石頭蹦出來的也要有文件證明呀
辦理除戶籍的時候,就要有雙方公證書
好嗎?公證書都是有海基會處理,只有
傻鳥在那邊被民進黨圖卡帶風向,根本
有夠智障。
有娶中國配偶就知道民進黨在那邊瞎雞
巴亂說一通
很棒的分析 講道理注定孤獨 但dpp幹
只是條例而以,隨時可以改吧,台灣人本
來就應該同時在兩岸都能擁有戶籍的權力
,這是政府的問題,政府欠台灣人的公道
現在就在搞麥卡錫主義啊!問題你這樣
台商不處理嗎,政治斷交流,也要逼民
間斷來往!這應該是開戰徵兆吧
這個時後又一個中國了 自助餐嗎
分析得很好,不過朝廷沒打算講道理
朝廷愛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
按照政府目前做法,陸委會根本可以撤掉
台胞證G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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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註銷中華民國戶籍之後 這樣算不算政治難民啊! 如果是政治難民 喔耶 那全世界各國就隨便加入了13
笑死 到今年才知道 原來有身份證的中華民國國民 政府隨時可以片面決定要不要讓你我的 身份證失效 要知道 身份證是一個國民最基本 且不可被剝奪的基本權利10
務實的台獨工作者們又開始騙傻子了。 實際上沒有定居證這個東西。 而祇有臺灣居民居住證。 而臺灣居民居住證是從中國的發力和實操上就是5年期臺胞證+內置芯片。以便利在中國 所有需要刷身份證明的乘車,旅遊之類的。![Re: [新聞]有對岸戶籍將喪失台灣身分陸委:定居證也算 Re: [新聞]有對岸戶籍將喪失台灣身分陸委:定居證也算](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a/a6/%E5%8F%B0%E6%B9%BE%E5%B1%85%E6%B0%91%E5%AE%9A%E5%B1%85%E8%AF%81_%28cropped%29.png/960px-%E5%8F%B0%E6%B9%BE%E5%B1%85%E6%B0%91%E5%AE%9A%E5%B1%85%E8%AF%81_%28cropped%2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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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的,綠共為了自己的意識形態亂曲解法律。 行政法上對於一個自然人的國民身份證明之文件其法律效力是永久的。 也就是說在該自然人死亡之前,此文件是不會失去其法律效力。 這就像中華民國身分證沒有到期的情況發生, 只有在身分證損壞或者政府要更新身分證才會重新辦理。
註銷掉後呢? 算那國的人? 註銷掉後只剩XX國居住證,就變XX國的人??? 國際法原則含防止無國籍狀態 大多數國家在撤銷公民身份前會確認該人有其他國籍 受到憲法和國際人權法的約束與監督3
這還沒刪 7年前陸委會新聞稿還寫明沒違反第9-1條,現在要回溯了是吧 違不違法党說的算![Re: [新聞]有對岸戶籍將喪失台灣身分陸委:定居證也算 Re: [新聞]有對岸戶籍將喪失台灣身分陸委:定居證也算](https://i.imgur.com/UeN5GZG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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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居住證]跟[定居證]是不一樣的東西,連法源都不同 [居住證] [定居證]![Re: [新聞]有對岸戶籍將喪失台灣身分陸委:定居證也算 Re: [新聞]有對岸戶籍將喪失台灣身分陸委:定居證也算](https://image.cache.storm.mg/styles/smg-800x533-fp/s3/media/image/2025/04/24/20250424-082945_U8719_M1049772_96a1.jpg?EMCgAPBYhfHCVjO4bA0DAwnVuMQEicW.&itok=SJmWsiq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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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行政院通令「大陸人不是我國人」第 2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15
Re: [新聞] 徐春鶯若任不分區立委 邱太三:須放棄中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9-1 條 1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2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Re: [新聞] 徐春鶯若任不分區立委 邱太三:須放棄中 Re: [新聞] 徐春鶯若任不分區立委 邱太三:須放棄中](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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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兩國論怎麼會搞到不承認對方護照??????版上一堆人在高潮 馬英九根本是兩國論 李登輝根本先知等等 修但幾類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討論] 兩國論怎麼會搞到不承認對方護照?????? [討論] 兩國論怎麼會搞到不承認對方護照??????](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討論] 徐春鶯的戶籍與國籍,可以依法廢止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X
Re: [黑特] 內政部搞出國籍bug來了笑死!小草法盲又在這耍寶了! 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國民:指具有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國籍之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臺灣地 區無戶籍國民。![Re: [黑特] 內政部搞出國籍bug來了 Re: [黑特] 內政部搞出國籍bug來了](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Re: [新聞] 立院民眾黨團支持中配入籍6年縮至4年 將政黑板真的知識貧乏 第 9-1 條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Re: [新聞] 立院民眾黨團支持中配入籍6年縮至4年 將 Re: [新聞] 立院民眾黨團支持中配入籍6年縮至4年 將](https://i.imgur.com/6qOHT72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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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李貞秀應該無法遞補民眾黨立委我對條文的認識來看 依據「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9-1條規定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
Re: [新聞] 國籍爭議 李貞秀拿賴祖國論反擊無 : : 籍人,故其自由權利之保障與限制,無法立即與本國人或外國人一概而論。 : : 你知道這個早有釋憲過嗎? : : 不是非外國人就是本國人了 : : 他這個叫非本國人 非外國人 又非無國籍之人X
Re: [討論] 民眾黨李貞秀不放棄中國籍不能當立委你的法律是卡提諾法學院狗娼教的嗎?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9-1 條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Re: [討論] 民眾黨李貞秀不放棄中國籍不能當立委 Re: [討論] 民眾黨李貞秀不放棄中國籍不能當立委](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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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內政部搞出國籍bug來了噓 gg0079: 不是無戶籍,而是被廢止 42.75.204.112 01/04 02:06 噓 diyaworld: 118.233.3.206 01/04 02:39 → diyaworld: 統畜憨草看不懂,無黨籍跟廢止黨籍的 118.233.3.206 01/04 02:39 → diyaworld: 差異,所以一堆法盲不意外啊 118.233.3.206 01/04 02:39 先不用玩廢止戶籍之後是不是無戶籍的文字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