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徐春鶯若任不分區立委 邱太三:須放棄中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徐春鶯若任不分區立委 邱太三:須放棄中國籍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61311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Q0010001&flno=9-1
第 9-1 條
1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2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 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 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 ;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3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臺灣地區人民已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其在本條例 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並向內政部提出相 關證明者,不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依照這個兩岸條例來看
徐春鶯在台灣有身分證 是台灣地區人民身分 所以不得有戶籍跟護照
她也住了30年 也沒放棄身分證 結果被這樣對待
https://www.mac.gov.tw/cp.aspx?n=21997B3E74AD8AB7
四、陸配朋友在臺就業受到歧視該怎麼辦?
答: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即有規定,雇主不得對求職者或受僱人給予歧視,勞動部93年並函釋該規定亦包含在臺灣居留之陸配。如陸配朋友就業遭受歧視,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95)
我看那個徐小姐 可以打1995看看 感覺被工作歧視了
民主法治國家是不容許歧視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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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能你不能中共同路人
所以,她拿出證據證明已經放棄中國籍
很難嗎?
邱太三怎麼不證明自己有放棄中國籍
很難啊 因為台灣不承認中國 中國不承
所以跟塔綠斑講話很累就是這樣
認台灣
從法律上來看 就沒有中國籍問題
先叫陸委會說說看我國承不承認中國籍吧
一個叫大陸地區人民 一個叫臺灣地區人民
已經有身分證30年就是證明啊
塔綠班不爽快去綠委門前靠北修改
民進黨就是赤裸裸的歧視黨
這就是為什麼需要獨立
你認為他沒放棄 當年就不能發身分證給他
國籍就沒辦法放棄,跟塔綠斑解是真的累
能放棄的只有戶籍
又要賺大陸錢,又不要有大陸身份?
只要是受共產教育長大的,即便是陸配二代
就不適合擔任公職跟不分區,要你就民選,
投票出來的沒爭議
樓上 越南配偶也是共產教育長大的喔
綠能你不能,爽X中共人
樓上是說蔡英文喔
笑死 歧視就歧視 少冠冕堂行
哈~戶籍跟國籍一樣嗎?
大陸人是不是外國人?
爽啦 我就歧視滯台舔共份子
變成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了
:@binshin 在台灣的法律上,就不是外國
難不成不當不分區立委跟公職在台灣就沒其
他工作了嗎?共產黨不會用你在中國的家人
朋友作威脅或親情攻勢?
人啊,是在搞笑三小,在法律上兩岸人民
只要陸委會還在還真的沒辦法當外國人
同屬中華民國啊,不爽請修憲修法好嗎?
哪時候陸委廢掉用外交部和中國交流?
越南有敵機繞台嗎?用腦子好嗎
:@wjchao 廢話那麼多,修法啊...
我覺得就讓這件事燒起來引起陸配不滿
換臉一個月就能過,這個半個月修法吧
也不錯
順便把陸委會廢掉啊,這民進黨的政見耶
柯要凸顯他的卑劣,儘管凸顯,民眾黨跟著
陪葬吧
有身分證還不能證明喔...那請阿三說
看看怎麼證明啊
不如說顯示黨一直在說謊吧~
塔綠班側翼比較方便,不用凸顯就很卑
劣,繼續發言敗票拜託
所以結論就是所有陸配就是不行)
:@ALAN781215 你錯了,換成民進黨就OK
因為憲法一中,所以只有戶籍沒有國籍
有問題就去提告 不就塔綠斑最愛講
DPP是不是沒想到新住民的票這招會被用
選罷法有嗎?
所有中配都是除去大陸戶籍,而非中華人
民共和國國籍,所以中配都還是中華人民共
和國公民,都要遵守中國法律,如《反分
裂國家法》。
她就紅統背景啊,柯想要陸配票就勢必
丟掉部分淺綠票
:@airswalker 請定義甚麼叫做紅統背景
還是民進黨跟側翼說紅統就是紅統?
想讓新住民的聲音能夠傳達出了,不是非要
當民代。民眾黨不分區的預估得票是多少?
2樓就單純被洗腦,承認大陸國籍的陸委會
有需要存在嗎?
看過往行為發言就知道了,這沒很難吧
?
內政部長、國安會秘書長那上圖是什麼意思
我不會說他是共諜啦,不過把她當統促
黨看應該差不多
當時內政部長查了放棄中國籍沒要不要吃屎
有爭議怎麼不去問移民署
請賴清德拿出證明他沒強姦民女
以中華民國法律來講,對岸那個甚至不代表正
統中國政府,真正的中國政府在台灣,所以你
是要用怎麼在台灣用法律證明放棄所謂中國籍
啦
兩岸文件互認會經過海基海協公證
本來中國跟中華民國國籍就不能並存啊 是
騙人沒有碰過拿身分證的經驗
邱太三就意識形態~他當過立委還審過兩岸
條例~第21條他都很熟~故意這樣講的
恁北剛看完二讀廣泛討論立法紀錄~
大陸是淪陷地區,哪來的國籍
綠能你不能
有種民進黨就廢止條例啊 依法對岸淪陷
區的人民就不是外國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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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中憲法陸委會公然違憲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中的憲法,陸委會公然違憲。 經查全國法規資料庫 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 ,不得變更之。21
Re: [討論] 行政院通令「大陸人不是我國人」第 2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16
Re: [新聞] 「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 政院恩~反正你執政,想怎麼搞都可以 但是這個很複雜歐 配套想好了沒有 那以後 大陸地區人民16
[討論] 兩國論怎麼會搞到不承認對方護照??????版上一堆人在高潮 馬英九根本是兩國論 李登輝根本先知等等 修但幾類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3
[問卦] 我國法律有明指「大陸」是中國大陸?查我國的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條例》 、《兩岸關係條例》、《兩岸條例》,是中華民國在國家統一前為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 區(即中國大陸)之間的民間各種往來而訂定的律例,於1992年9月18日起施行。條例名 稱的「大陸地區」定位為「自由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大陸地區人民」則明定為4
[黑特] 原來兩岸關係條例有定義大陸地區剛剛才發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有施行細則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1 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 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4
[黑特] 為什麼不廢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2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1
Re: [新聞] 媒體提問在「大陸」接種疫苗 陳宗彥霸氣老話一句 當某個中華民國某政府一直靠北對岸搞一個中國打壓台灣, 同樣的 台灣也是在打壓 對岸 "中華民國也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地位" ============================================X
Re: [新聞] 高端與巴拉圭備忘錄竟矮化 張斯綱爆:我我找遍了大陸媒體,都沒有發現有媒體用“辱臺獨”或者“辱臺”來形容這次事件。 而臺灣吱障媒體動不動就用“辱華(陸)”,真是有夠低端。 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認同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如果說這是“侮辱臺獨”的話 ,那麼這種事情可是每時每刻都在發生的。臺獨份子每進一次這些國家的海關,就被侮辱 一次。還不趕快正名製憲?X
Re: [新聞] 馬英九批蔡總統挑釁兩岸關係 陸委會:8年兩岸互不隸屬 那為何陸委會還存在 為何不是外交部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 台灣對違憲沒有任何罰則就是陸委會還能胡說八道的原因 陸委會一天到晚在否定自己存在意義 首先是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
爆
[問卦] 這次霸凌致死新聞 怎麼突然壓不下來了?爆
[問卦] 勞改部死者母親採訪影片出來了51
Re: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40
[爆卦] 遺書內容鏡新聞寫出來了爆
[問卦] PTT登入次數破3000算學長了嗎?爆
Re: [新聞] 駁李正皓爆料 黃國昌澄清:謝宜容只到85
[爆卦] 中國又開車殺人了。44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爆
[問卦] 40%滿意度會動搖嗎?28
[問卦] 清大要併中華大學???爆
[問卦] 青鳥:禍不及家人28
[問卦] 如果謝宜容堅持足不出戶呢?20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孩子28
[問卦] 周杰倫如果沒被吳宗憲挖掘,還能大紅嗎?26
[問卦] 怎麼發生職場霸凌的案件都是女生佔多數呀27
[問卦] 找一部踩到地雷,屁股飛到樹上疼的電影59
[問卦] 因應「霸凌零容忍」創新部的話,要叫啥部?71
[問卦] 佐憲弄死人萬人上街,為何分署長就沒有?爆
[問卦] 謝宜容明天記者會要做甚麼大家才要原諒她24
[問卦] 外送平台合併真的會漲價嗎?23
[問卦] 在超商上大夜60
[問卦] 找一部把眼睛挖出來給瞎子又挖掉的戲40
Re: [問卦] 勞改部死者母親採訪影片出來了6
[問卦] 所以現在是要把謝遺容逼死就對了52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19
[問卦] 勞動部是在忙什麼?20
[問卦] 周華健最紅的歌是花心?20
Re: [新聞] 通知參加考績會「不讀不回」 謝宜容已與13
[問卦]普丁發表緊急談話18
[問卦] 現在社會以暴制暴才是王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