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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上車前」想說話遭悍女檢打斷 怒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柯文哲「上車前」想說話遭悍女檢打斷 怒作者
whaskey
(whas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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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刑事訴訟法刑訴第71條第2項、第4項,

傳喚:應記載左列事項:
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及住所或居所。
二、案由。
三、應到之日、時、處所。
四、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命拘提。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

簡單講 柯已經是被告 傳喚不到才會拘提。
這點證人也是一樣 還會罰錢~
所以今天柯不上車 照常理也不能馬上銬起來帶走

還是要回去跑一次程序發拘票
然後才能回來抓人~
除非一開始就認為要跑路了就會先簽好拘票直接上

然後拘提不到的話 就會被通緝囉~

雖然台灣已經滿街都是通緝犯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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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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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lla 08/30 18:23有種東西叫緊急拘提

brella 08/30 18:24刑訴88-1

我跟你保證用88-1 絕對被打回票 樓下的76還比較有可能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之 : 一、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 二、在執行或在押中之脫逃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犯罪嫌疑重大,經被盤查而逃逸者。但所犯顯係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不在此限。 四、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 為有逃亡之虞者。 今天柯只是圖利罪 明顯不符合好嗎

hosen 08/30 18:24現場檢察官就會開了,直接拘提

hosen 08/30 18:25早就準備檢察官在現場

polarfox 08/30 18:25呵呵怎不敢用刑訴76條呢?講話不會串供

polarfox 08/30 18:25

用76今天就直接開好拘票再來了啊

brella 08/30 18:25由檢察官親自執行,得不用拘票

brella 08/30 18:26條文都給了,看看嘿

brella 08/30 18:26檢察官本身就是拘票的概念

※ 編輯: whaskey (114.36.2.152 臺灣), 08/30/2024 18:32:29

hosen 08/30 18:27這種大場面,法律程序一定做足,早就做好

hosen 08/30 18:28,你要當場生給你

chanollili 08/30 18:28沒逃亡之虞哪來要件

gx8759121 08/30 18:28哇嗚,那某燦居然還能駁回,牛B

magamanzero 08/30 18:29他人就在那裏也沒有跑 是要拘什麼

magamanzero 08/30 18:30你不讓他講反而還可能出事

ronga 08/30 18:30講話中直接抓走 會很難看 執政黨也不願這

ronga 08/30 18:30

ronga 08/30 18:30反而證實綠色恐怖

沒錯啊 我也認為今天就算他不上車 也不會直接被抓走~ 除非是真的想要跟中共看齊啦~

magamanzero 08/30 18:31當然搜到東西 罪證確鑿可能另一待遇

magamanzero 08/30 18:32沒有的話就讓他嘴一下也不會怎樣

nfhlve 08/30 18:32太子:有這回事? 檢察官在就能搜?

bear1414 08/30 18:32政黑柵欄壞了

colorclover 08/30 18:35在媒體前說任何一句 都可能是提前約

colorclover 08/30 18:35定串供的暗示

WTF1111 08/30 18:36就不是拘票,你管人家串證

※ 編輯: whaskey (114.36.2.152 臺灣), 08/30/2024 18:4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