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新聞標題寫律師...點進去是黃帝穎?
※ 引述《v929598 (實感.手作廢文)》之銘言:
: 乾
: 為什麼最近好多篇新聞寫的是律師發表法律評論
: 我想看看專業的律師會有什麼公正客觀的見解
: 結果點進去不是黃帝穎就是林智群阿
: 一點都不專業阿
: 浪費我的時間!!!
提醒您撥冗將刑法310條看一下
1.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2.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3.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他們都領有我國律師執照,登錄於律師公會並有執業資格跟執業事實,在我國境內也是符合資格可出具專業律師文書的人喔,你這樣指控他們法律見解不專業,可能已經涉嫌毀損他人名譽
黃我不清楚,但是林真的會告鄉民…你自己小心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251.180 (臺灣)
※ PTT 網址
噓
專業與否怎麼判斷?
噓
亂講什麼 專不專業是主觀認定 他又不是
→
覺得他不專業也不行喔==?
→
說他不是律師 這有事實存在與否 有跟沒
→
有 他認為他不專業 是他主觀認為
噓
喔
→
好怕喔
→
要告就告阿 不要搞到法院認證
→
他們專不專業不清楚,但說立場很明顯
→
但是
推
笑了 人家覺得不專業也不行喔? 文字獄了?
→
公眾人物可受公評
→
除非內容涉及不雅字眼 人身攻擊
→
專業兩字有甚麼不能說的
→
專業的ㄌㄩˋ師
推
記得來告 笑綠師沒卵蛋
→
體重都管理不好 還自認金城武 真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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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妨礙名譽就會被警察逮捕喔? 什麼國家啊?妨礙名譽就會有警察上門抓人 什麼時候妨礙名譽這麼重的罪了 第 二 編 分則 第 二十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 309 條![[問卦] 妨礙名譽就會被警察逮捕喔? 什麼國家啊? [問卦] 妨礙名譽就會被警察逮捕喔? 什麼國家啊?](https://i.imgur.com/vnjdydw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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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中正二分局打臉鄉民:有立即查明之必要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Re: [問卦] 中正二分局打臉鄉民:有立即查明之必要 Re: [問卦] 中正二分局打臉鄉民:有立即查明之必要](https://i.imgur.com/LtPSbqN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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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柯宇綸將對罵他塔綠班的人採取法律行動: 看到這個,想到前幾年也有個FB揚言告PTT網友求償200萬的人喔 號稱觸犯斷章取義、妨礙名譽之罪![Re: [爆卦] 柯宇綸將對罵他塔綠班的人採取法律行動 Re: [爆卦] 柯宇綸將對罵他塔綠班的人採取法律行動](https://i.imgur.com/QGkfny3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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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不是溫朗東準備坐牢就是巧芯準備了吧?------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中午才發文說 黃捷最好不要告徐巧芯, 因為很難告贏,就算告贏也沒多少好處 想不到巧芯又想叫人去告他了。![[討論] 不是溫朗東準備坐牢就是巧芯準備了吧? [討論] 不是溫朗東準備坐牢就是巧芯準備了吧?](https://i.imgur.com/kc3xKez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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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不忍了! 統一獅潘傑楷本週已向網友提告鍵盤不及格大律師來了 這個要看潘怎麼告,他有一定的贏面在 來挖出刑法關於維尼可能踩到的地雷 第 二十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 309 條![Re: [新聞] 不忍了! 統一獅潘傑楷本週已向網友提告 Re: [新聞] 不忍了! 統一獅潘傑楷本週已向網友提告](https://i.imgur.com/uy8WMNE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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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六千牛肉湯老闆講話也太噁心了吧?不好意思我想請教一下,所以這個事件,確定是六千告人家的了吧 想請問一下懂法律的朋友,請問店家是告那個人妨害名譽吧 我查了一下,相關的法條是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5
Re: [新聞] 余正煌告「翁達瑞」誹謗連兩敗 聲請交付真是搞不懂,余即使是公務員,也不是公眾人物。 論文是不是抄襲,關公益何事!! 到底在可受公平個鬼。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Re: [新聞] 余正煌告「翁達瑞」誹謗連兩敗 聲請交付 Re: [新聞] 余正煌告「翁達瑞」誹謗連兩敗 聲請交付](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4907/e490747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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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未查證罵余正煌抄襲!謝立聖被告後道歉了妨害名譽罪 看起來不重啊 一般如果真的被告而且初犯又態度良好有認罪 通常也都是判拘役居多 被判拘役易科罰金繳完 一樣可以申請良民證 頂多以後被網友酸"法院認證" 聽到被告要跑法院馬上就道歉 戰鬥力感覺有點弱說 第 310 條3
Re: [新聞] 【論文抄襲風暴】不忍被抹黑!林智堅委任告不成啦,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一, 林智堅中華大學的隊論文, 有沒有和竹科報告雷同。1
Re: [新聞] 周玉蔻扯出20年前緋聞案!黃國昌嗆「下流最好笑的是 周姐不知道在說啥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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