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確診隔離無法投票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裁定
多數有相同遭遇的國民,由其中一人代表主訴事由,這是為了節省司法經濟。
結果憲法法庭不受理?
行為是否合憲,應明確裁示並作成佈達。
結果不受理理由是一人之己見?
所以是需要連署超過一定人數提出才不算一人之己見嗎?
法適與不適,難道不是針對「行為本身」,怎麼會是關係民眾他自己主觀或「法官客觀」與否?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1.169.236 (臺灣)
※ PTT 網址
→
你有黨證嗎? 先拿出來...
→
党不覺得不便 毋須處理
推
你只是老百姓不是党政自己人,不受理
→
要黨提出的才不是一己之見喔cc
→
去找林俊憲看看?
→
有黨證就一定不是一己主觀意見啦
→
就笑話大法官
推
個人,就沒有釋憲的權利了?搞錯了什麼
推
隱藏要件是要有黨證才受理,懂?
推
大神官就是個笑話職位,只要黨有需
→
求,把神當擋箭牌胡謅瞎掰。
→
這群大法官領著薪水不做事
→
不受理就不會違憲,嘻嘻
→
個人不能受理,那之前同婚怎麼就受理
→
垃圾大法官
→
我想受理,我才受理喔!
33
[討論] 尤伯祥大法官:所以你現在是認為可受理?剛剛看到報導。 我覺得今天上午最重要的就這段啦: 黃國昌認為,今天大家之所以可以坐在這裡,不就是認為他們是少數反對的立委,否則憲法 法庭怎會受理審查聲請?尤伯祥則反問,「你們不是主張不應該受理聲請,所以你現在是認![[討論] 尤伯祥大法官:所以你現在是認為可受理? [討論] 尤伯祥大法官:所以你現在是認為可受理?](https://media.nownews.com/nn_media/thumbnail/2024/08/1722917341552-5f07c33ff3944577bbd6f71c920ad9be-1200x800.webp?unShow=false)
37
[轉錄] 林志潔FB 高虹安案憲法法庭不受理白話文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林志潔FB 3.轉錄內容︰20
[舊聞] 聲請解散民進黨 憲法法庭首例裁定不受理1.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來源︰ 中央社![[舊聞] 聲請解散民進黨 憲法法庭首例裁定不受理 [舊聞] 聲請解散民進黨 憲法法庭首例裁定不受理](https://www.cna.com.tw/img/pic_fb.jpg)
5
Re: [討論] 綠畜怎麼挺的下憲法法庭阿笑死!居然有人不知道憲法法庭是憲法明定的法定機關嗎? 更別提,根據近些年的統計資料,憲法法庭的案件中有98%是人民聲請的嗎? 還不說憲法法庭是基本的三權之一,是權力制衡的關鍵之一,這麼重要的法定機關,你居 然說不重要?是腦袋燒壞了還是智力測驗不及格? 第 5 條4
Re: [討論] 高院出來說明了笑死!這是什麼釋憲理由?我跟你賭,憲法法庭絕對會以不符程序以不受理駁回 首先,依據憲法訴訟法 第 55 條 各法院就其審理之案件,對裁判上所應適用之法律位階法規範,依其合理確信,認有牴觸 憲法,且於該案件之裁判結果有直接影響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3
[問卦] 計畫比憲法位階高嗎?是這樣啦 昨天有人聲請釋憲說確診應該可以投票 然後今天裁定說「計畫」不是「法規範」或「裁判」,不屬憲法法庭管理 聲請與受理規定不符,裁定不受理 那這樣是不是以後也不用弄什麼特別法、緊急法
Re: [轉錄]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分享一下我的心得 首先,暫時處分是否「受理」目前還是未知數。 憲法法庭昨天的新聞稿也沒有提到「已受理」只說處理中。 而且受理與否也是要經過大法官評議表決的,憲法法庭收件不代表就是受理。 「第 32 條X
[討論]張錫銘 蔡宗豪釋憲不受理 餵藥案不起訴台南正副議長當選無效 釋憲不受理 憲法法庭認為,蔡宗豪等人主張未敘明得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事由並未包括直轄市正副議 長選舉的情形,也未說明原確定判決有何牴觸憲法之處,與聲請裁判憲法審查要件不合, 裁定不受理。 張錫銘提假釋屢未過 二度聲請釋憲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