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排除新青安適用72-2的法源依據?
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二規定之解釋令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7.08.31 資料類別: 行政規則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702733630號令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上傳時間: 107.08.31 17:14:09
一、 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二所稱「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係指銀行總分支機構(含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海外分行)提供借款戶申貸資金用於興建或購置住宅及企業用建築物之放款(包括銀行辦理地上權住宅融資、地上權開發案之建物使用權銷售融資)。但其轉列之催收款餘額,免予計入。
二、 銀行總分支機構(含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海外分行)承作下列項目之境內外放款,得不計入「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
(一) 用於興建或購置下列建築物種類之放款:
1、 公私立各級學校。
2、 醫療機構:指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所稱之醫療機構,包括醫院、診所、其他醫療機構。
3、 政府廳舍:
(1) 提供民眾服務或統籌規劃該服務措施之政府機關辦公處所及其設施。
(2) 辦理前項業務人員必要之職務宿舍及其設施。
4、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指長期照顧服務法所稱之長照服務機構。
5、 社會住宅:指住宅法所稱之社會住宅。
6、 廠房: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申請許可或登記之工廠,含其設立工廠所使用之土地及其土地上相關建築物及設施,如:辦公室、倉庫、生產實驗室等。
(二) 為提供參與都市更新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實施者或不動產投資開發專業公司籌措經主管機關核定發布實施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所需資金而辦理之放款。
(三) 其他依法律規定得不受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二限制之放款。例如: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等。
(四) 對營建工程業之營運週轉金放款,其資金用途符合前三款者。
.......
有查到以前就有相關不計入住宅建築與企業建築放款的函釋,不確定這次是不是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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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可以超過法律?
命令不行 但是党可以
相對法律保留
因為銀行法裡沒規定住宅建築與企業建築
的內容,才有主管機關(金管會)解釋
哪些是哪些不是該範圍,這個範圍是不是
應該法律授權或法律訂定才是我個人覺得
問題所在
行政規則
法條沒有問題,因為你就算解釋應該也繞不
過去
我覺得就是主管機關認為就該法有解釋權
但我覺得這個起碼要法律授權才能訂定
例外
確實就是這樣
爆
首Po72-2寫得很清楚 只有正向表列的五種情況可以不受限制 主管機關只能為這五種情況設定最高額度 也就是主管機構只能加嚴,不能放寬![[問卦] 排除新青安適用72-2的法源依據? [問卦] 排除新青安適用72-2的法源依據?](https://i.imgur.com/a5FXx3j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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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是 台灣又不是第一天行政命令大於法律 你現在才覺得奇怪 我看是動到你的蛋糕了你才緊張 先說結論 查無不法啦 不爽去釋憲啊 怎麼樣怎麼樣 我講一個案例就好了啦 口罩集中專賣有沒有法源依據1
這條法律簡單說 就是用來避免房市泡沫害到銀行 反過來說如果房市泡泡可以無限膨脹 這條法律也就沒存在必要 這些不計入的都是規模小易於控管的2
很簡單的邏輯 如果新青安有符合72-2 任何一款不受此限的情形 那一開始就不會有人貸款核不下來 現在也不需要用行政命令解套2
阿不就第一項裡面就有了?? 但要爭執的點應該是為什麼是9/1 所以9/1以前都不符合第一項?? 要解除就應該所有新青安全部符合第一項 不受72-2的限制才對。 不然會面臨一個問題,9/1送件1800萬的貸款![Re: [問卦] 排除新青安適用72-2的法源依據? Re: [問卦] 排除新青安適用72-2的法源依據?](https://i.imgur.com/oCOnTkob.jpeg)
這本來就是要防止泡沫發生,但這幾年的玩法發現, 怎麼吹好像都吹不破?房股皆是,台灣世界有錢, 實際上人民生活體感怎樣是一回事,我不管。 那既然這樣,我就不要讓它在我任內發生就好, 還能換來一堆政績,何樂不為?2
直接說結論 銀行法 72-2 第一項第一款 講到的購屋儲蓄放款 購屋儲蓄放款實施要點 不是照字面上面說的 購屋儲蓄 是另外的東西![Re: [問卦] 排除新青安適用72-2的法源依據? Re: [問卦] 排除新青安適用72-2的法源依據?](https://i.imgur.com/GcZdGS5b.jpg)
爆
[問卦] 無視銀行法72-2條已經是明知違法了吧?依據銀行法72-2條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 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之百分之三十。 當放款總額接近總額之30%, 銀行即會告知水位已滿。 結果現在行政機關用「下令」就可以要求銀行無視銀行法72-2條,放貸給新青安,在沒有修 法的情況下,開會及下令的這群人很明顯都明知違法了吧!![[問卦] 無視銀行法72-2條已經是明知違法了吧? [問卦] 無視銀行法72-2條已經是明知違法了吧?](https://i.imgur.com/hoManPj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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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得] Re: [新聞] 房貸水位滿、利率飆4%恐也 : 這樣可以迅速降水位,但短期利息少很多,不利銀行業績 : 所以配套是第二戶以後貸款限用本金攤還,以本金平均還款,保持水位,再來本金攤還 利 : -----![Re: [心得] Re: [新聞] 房貸水位滿、利率飆4%恐 Re: [心得] Re: [新聞] 房貸水位滿、利率飆4%恐](https://i.imgur.com/UvcvmZN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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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新聞] 銀行承作建築放款 擬鬆綁作者: ljuber (美少婦與女兒同學的故事)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銀行承作建築放款 擬鬆綁 時間: Mon Feb 24 07:23:23 2020 ※發文無1~6小標格式或未依順序任意刪除者會被刪文 1.媒體來源:4
Re: [閒聊] 行政院能決定銀行水位上限?72-2有排除條款啊 第 72-2 條 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 券發售額之和之百分之三十。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為鼓勵儲蓄協助購置自用住宅,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購屋儲蓄放款。![Re: [閒聊] 行政院能決定銀行水位上限? Re: [閒聊] 行政院能決定銀行水位上限?](https://i.imgur.com/tQ9fqcR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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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賴總統談限貸令:金融行庫因應過當、政搞不太懂耶 媒體一直說 "限貸令" 根本公然造謠吧 ======================================================== 銀行法 第 72-2 條 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3
[問卦] 把銀行房貸放款上限取消 可以嗎銀行法第72-2 條 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 發售額之和之百分之三十。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下略) 現在好幾間銀行被這條打到,沒辦法再承作房貸4
Re: [閒聊] 政府的態度:貸款到底是不是人民權益看一下銀行法72-2 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 券發售額之和之百分之三十。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為鼓勵儲蓄協助購置自用住宅,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購屋儲蓄放款。 二、以中央銀行提撥之郵政儲金轉存款辦理之購屋放款。4
Re: [新聞] 央行佈天羅地網打投機 向農漁會、保險辦農業金融法準用銀行法條文 第72-2條 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 券發售額之和之百分之三十。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X
Re: [新聞] 控金管會助長炒房歪風 黃國昌要央行表態:別再放任錯誤國昌大師真的就是隨便講講。他講的函令應該是金管銀法字第10702733630號,不計入的 項目跟炒房或買不起房根本就沒關聯啊。 小草真好騙= = 還是小草住在學校、醫院、政府廳舍、長照機構跟廠房裡面啊? 其中還包括社會住宅,目的不就力推社宅嗎?昌粉,可憐。![Re: [新聞] 控金管會助長炒房歪風 黃國昌要央行表態:別再放任錯誤 Re: [新聞] 控金管會助長炒房歪風 黃國昌要央行表態:別再放任錯誤](https://i.imgur.com/qoVWdZr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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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銀行常打來推信貸 為何房貸變難貸?因為現在房貸難貸 是因為各家銀行已經瀕臨 銀行法72-2規定的30%上限 第 72- 2 條 (建築放款總額之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