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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失控了!在法庭內用水杯丟檢察官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柯文哲失控了!在法庭內用水杯丟檢察官 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29 推:31 噓:2 →:23

連著來談:

※ 引述《ramataiwan (rama)》之銘言:
: 2025-08-07 11:36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林孟潔、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案,今天上午傳喚時任台北市政府副: 秘書長李得全作證,柯於休庭時間,對3名執行公訴的檢察官大爆粗口「X!」還將盛水的: 水杯丟向坐在對面的檢察官席,引發法庭大騷動。

※ 引述《beek (酋長)》之銘言:
: 說真的,延長羈押有法定的期限
: 檢察官有證據就起訴,甚至直接抓去關了
: 沒證據就放人
: 明明超過法定期限了,卻還在延長羈押
: 檢察官真的濫權了,佛都有火
: 更不用說阿北
: 新聞沒必要刻意醜化阿北
: 而是要問檢察官證據呢?何時放人?

要這樣想的話,基本上太天真...

一、記者照著法院開庭的場景來報導,這根本不是在醜化柯文哲,而是據實描述情況(理 論上「法庭直播」會有相同效果)

二、除非是寫專欄、評論等非新聞性質的文章,否則原則上不能摻雜過多個人意見,而所 謂「證據呢?何時放人?」部分,除非確實出自柯文哲的嘴巴(而且是當天庭訊內容 的一部分),否則隨便塞進去就是違背新聞倫理

三、所謂的「法定期限」,法律上只有表示(以柯文哲的案例來說):

(一)偵訊期間:四個月
(二)第一審 :十五個月
(三)第二審 :十二個月
(四)第三審 :二個月(由第二審裁定)

且如果有發回更審,得更新計算

在沒有超越前述期限的情況下,這不是檢察官的「問題」



但也不要忘記了,三立在日前「設局」事件被揭發後,根本沒有解釋本身作為上的問題,只想藉「紀律處分」草草帶過

在這種前提下,絕對不要想媒體會謹守原則了...



談回柯文哲的行為:

目前可要擔心,執勤的檢察官是否會對他提起「傷害」、「公然侮辱」或「妨害公務」告訴,如果人家不願意輕放(前二者是告訴乃論之罪),基本上柯文哲還要罪加一等

只是原則上不至於需要被拘禁,易科罰金或服勞役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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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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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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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pen2002 08/07 13:10john0450: 畜生被丟有什麼不ok

auction88 08/07 13:10被紙水杯丟 要怎麼驗傷害

BIGETC 08/07 13:10綠圾東廠全部消滅最實在

DustToDust 08/07 13:11快去 我他媽笑北犬不敢

MicroB 08/07 13:11他得先確定是"丟" 論法庭直播的重要

JackeyChen 08/07 13:12一審九個月?你是問哪一個Ai

auction88 08/07 13:12原則上不用拘役?檢察官要怎麼證明被

auction88 08/07 13:13水潑到手會破皮所以提傷害告訴?

laptic 08/07 13:13九個月是接押三個月+延長六個月 = =

hubert0512 08/07 13:16這是一哭二鬧三上吊!

izna 08/07 13:16蛤 是紙杯喔 這麼輕根本丟不出去吧

hhnhhnhhn 08/07 13:16執勤中的檢察官應該告的是妨礙公務..

NinJa 08/07 13:16怎麼傷害了? 關押無罪之人 還不能生氣?

auction88 08/07 13:17休息途中被丟水杯是妨礙什麼公務?

auction88 08/07 13:19檢察官中午去買便當,前面有一堆人結帳

auction88 08/07 13:19害檢察官要排隊。這樣算不算妨礙公務.

Padfoneman 08/07 13:20改一下吧 傷害罪不是這樣用的

mustangccx 08/07 13:23原來是要憋罪加一等 他案處理啦

yanzipili 08/07 13:23丟的好啊,一群司法迫害的狗檢

mustangccx 08/07 13:24別學民進黨司法改革 抽換概念瞎攪和

uller 08/07 13:25快告 等著看

veryGY 08/07 13:26重傷害檢察官臉面 先判柯文哲十年

zipupup 08/07 13:27繼續關,關到國民黨掌權再考慮考慮要不

zipupup 08/07 13:27要放出來

newqazwsx 08/07 13:27癩皮很開心

dark0224 08/07 13:28被紙杯丟傷嗎 哈哈哈

sppmg 08/07 13:29丟水杯如果沒傷只能告公然侮辱之類。妨礙公

sppmg 08/07 13:29務那個可能也可以

Forcast 08/07 13:30啊備是想被壓到二零二八

hsiung9 08/07 13:31被水潑到差點致息 可以告殺人未遂

Xhocer 08/07 13:34被紙杯丟傷豆腐做的嗎笑死

hong414 08/07 13:34別貪污不就好了

love9115566 08/07 13:34好沒水準... 還丟人水杯 繼續關

laptic 08/07 13:35好 修了

zephyr105 08/07 13:36辱罵公署罪 完了

IAMQT 08/07 13:39Po照片的還在被羈押中

※ 編輯: laptic (180.74.216.72 馬來西亞), 08/07/2025 13:43:09

knml 08/07 13:47沒關係啊,政黨輪替就處理你,莫須有罪名用

knml 08/07 13:47很爽是不是?

tenshouw 08/07 13:55這智商

anly888 08/07 13:55豆腐檢察官吧!

anly888 08/07 13:56受傷了

yan1979 08/07 14:06綠共各種噁心 然後被害人不能發聲

hwsbetty 08/07 14:18你怎麼會認為他會擔心這種小事

leoiscool 08/07 14:27北臉那群真的很噁

kobe143 08/07 14:30誰關死dpp和走狗我就投誰

p1227426 08/07 14:32妨礙公務又怎樣

Heiken 08/07 14:44沒丟檢察官吧

treeeasy 08/07 14:56誰被如此冤枉關了一年都會生氣的

changefly 08/07 15:17一定告啊,告了皇上會開心,說不定就

changefly 08/07 15:17能升官了

randylsk 08/07 15:51敢銩狗在吃雞鴨飯ㄧ年

jerrylin 08/07 15:58笑話 那些輕罪大不了送你幾千塊買糖吃

james725 08/07 16:40根本就沒丟狗 是党媒又在造謠了

cerberi 08/07 16:50

b7510623 08/07 16:56柯算很客氣了

waterdeep 08/07 18:38看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