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頂客族遺產還要分配給兄弟姐妹?
※ 引述《s820912gmail (愛黨替代役覺青)》之銘言:
: 如題啦
: 剛剛看影片
: 說頂客族
: 結婚但沒有小孩的家庭
: 若那一方先過世
: 如果沒有寫遺囑 或是財產信託
: 也沒有先贈與
: 財產是有機會留給兄弟姐妹欸
: 是不是蠻好的
: 有人有經驗嗎
: 有沒有卦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f92ba98-5f9d-45cf-a7ef-a194234ed4d2
最近有在聯署廢除特留分的法規
但好像完全沒宣傳...希望大家可以分享出去
讓遺囑可以真正發揮作用,讓當事人自己做主遺產到底要給誰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86.47 (臺灣)
※ PTT 網址
推
我死了以後我才懶得管,嘻嘻
噓
你幫有錢人煩惱幹嘛?這裡的鄉民看起來
→
是有遺產的人嗎?安樂死都不幫忙宣傳
→
但是對有錢人的權益異常熱心
→
我死後哪管洪水滔天
→
有錢人不幫忙宣傳安樂死 他們自己去瑞士
→
安樂死 但是法律干擾到他們的利益 馬上
→
拉著沒錢人幫他們連署 呵呵呵
→
階級不是亂說的
推
沒錯 死了管他遺產給誰 很重要嗎
噓
人都死了還要煩惱錢?活著的時候不能處
→
理?
→
要死的人 還擔心遺產怎分 好好笑喔
推
這邊多的是沒錢的羅漢腳,非頂客族
→
生前自己安排好吧,死後就別管著些啦
→
真不知在鬧啥,沒親屬關係就別跟親屬爭,
→
法律擺在那被繼承人真要作主,生前就儘早安
→
排,鬧的都是些活者的人
推
推, 兄弟姊妹沒有撫養之過程,沒道理特留分
推
你去看看民法 兄弟姊妹有扶養義務的
2
首Po如題啦 剛剛看影片 說頂客族 結婚但沒有小孩的家庭 若那一方先過世
每個人都有權力提案 我只是覺得 除了大罷免 這種政治性案子 是有錢人提出來的 台灣的有錢人 有真正提出什麼民生意義的案件嗎? 我沒有印象 也許你各位可以提醒我?
我家有長輩就是這樣啊,年輕時候沒娶, 六十歲之後才娶了個也是五十幾的女的當老伴,但也生不出來。 後來他從老婆的親戚那邊,收養了一個當養子, 死了之後財產直接給養子啊, 可惜了他弟弟小孩多年的努力啊.......
分享一下 遺囑也無法避免特留份的問題 去世前二年的贈與要併入遺產計算 而一般人不太會生前就把財產分出去 (很多的才有可能 但一般都會盡量留在身上2
那是課徵遺產稅額,生前贈與有繳完贈與稅後,就沒事 只是照理來講,若2年內贈與,要併入遺產總課徵額的話 那那筆繳出去的贈與稅,理論上也該退回. ps.有翻到解釋函,可以扣抵遺產稅,但是只能抵,不能退... 亦即如果當初這筆贈與有繳100萬贈與稅,
22
[問卦] 遺囑協會提案:遺產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現在台灣的民法關於特留分部分,是有兄弟姊妹的部分 像之前製作人邱瓈寬恩師裴祥泉去世後,遺產分給邱瓈寬等人,未給手足 因為裴祥泉單身未婚,所以其兄弟姊妹有權要求遺產1/3的特留分 即使裴祥泉有寫遺囑說不要給手足,依然無法如願,最後即使邱瓈寬一再上訴 最終仍是敗訴,邱瓈寬仍要分遺產給裴祥泉的手足12
[閒聊] 我曾經擔心的問題..現在有這提案要修法了現在台灣的民法關於特留分部分,是有兄弟姊妹的部分 像之前製作人邱瓈寬恩師裴祥泉去世後,遺產分給邱瓈寬等人,未給手足 因為裴祥泉單身未婚,所以其兄弟姊妹有權要求遺產1/3的特留分 即使裴祥泉有寫遺囑說不要給手足,依然無法如願,最後即使邱瓈寬一再上訴 最終仍是敗訴,邱瓈寬仍要分遺產給裴祥泉的手足X
[心情] 頂客族與同性婚姻伴侶的困擾各位知道如果你的另外一半先離開 又沒有小孩的話 配偶只能拿到一半的繼承遺產? 這個民國19年就訂定的法律根本就大笑話 兩個夫妻一起打拼的資產![[心情] 頂客族與同性婚姻伴侶的困擾 [心情] 頂客族與同性婚姻伴侶的困擾](https://i.ytimg.com/vi/9Fjhlb6e-_k/oardefault.jpg?sqp=-oaymwEkCJUDENAFSFqQAgHyq4qpAxMIARUAAAAAJQAAyEI9AICiQ3gB&rs=AOn4CLDQJR1hw2JHPuY6fP1dtYgF_oIgcg)
7
Re: [問題] 民法關於遺產的"特留分"非常奇怪你的例子, A 結婚沒小孩,遺囑說全給老婆, 如果 A 爸媽健在, 爸媽跳出來主張特留分, 老婆 3/4 爸爸 1/8 媽媽 1/8 兄弟姐妹 02
Re: [問卦] 遺囑協會提案:遺產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反對 極度反對廢除特留分 對有錢人來說 有特留分這個法律在 只是少拿一點 整體來說還是億來億去 對於窮人來說 有沒有特留分 差別是兩千萬變3萬 某一位地主留有遺囑 兩個兒子平民數億財產1
Re: [問卦] 遺囑協會提案:遺產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關於特留分的問題,民法上只主張這是權力並非義務 當事人可以選擇要或放棄。於是社會上不時聽到或網路傳聞 父母要求女兒放棄特留分的,甚至還有父母跟祖父母一起求的 聽過最誇張的是祖母幾乎要跟孫女下跪,要他選擇放棄 但法律上對這種情況是不干涉1
Re: [問卦] 遺囑協會提案:遺產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印象中先前有看過這條新聞但沒怎麼留意 但被繼承人把遺產留給第三人,邱也確實拿到遺產,說明這遺囑是有給專業人士(律師?)看過的,符合形式要件,法庭上才站得住腳 那被繼承人怎麼會不知道手足有特留分這件事? 知道了不去預做處理,卻又在遺囑裡寫不給手足,只說明被繼承人在生命晚期也是多次掙扎無法做最後決定罷了 不然的話,早點辦個收養手續,手足的特留分不就沒了嗎
Re: [心情] 為了遺產整個家都散了能把爺爺跟外公搞混也不太容易, 如果真的是爺爺怎麼都沒提到你爸? 還是有其他特殊狀況? 回歸正題, 第一個,你們有沒有確認過遺囑的合法性?
Re: [問卦] 遺囑協會提案:遺產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假設父母離婚,小孩a跟父親,然後母親再婚又生小孩b、c 、d...,結果小孩a長大後有 財產沒小孩,不小心掛了,那b、c、d...還可以跑來跟小孩a的其他親人要求其特留份... 儘管兩邊可能從來沒有見面過,在法律上還是有權利要求... 這樣合理嗎? 要不要分配給兄弟姐妹本來就是要看相處狀況,有心的人自然會自己做處置,否則兄弟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