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國昌申請禁止集會遊行區域路權被駁 林
※ 引述《lbo (shark)》之銘言:
: : 噓 mersma: 廢集遊法可是當年民進黨的強烈主張耶 你 27.52.30.52 08/29 09:29
: : → mersma: 要不要做點功課 不要出來被打臉 27.52.30.52 08/29 09:29
: 可是集遊法就是還沒廢啊,沒廢的法律公家機關就是要依法行政啊。
: 另外補充,我不是青鳥,事實上我最後一次投票是柯文哲第一次當選市長那年,最後一次: 參加政治活動是黃國昌號召的反紅媒,我因民進黨把所有反對派都說是共諜而排斥,很遺: 憾現在又看到一群人把反對者都歸類到民粹、側翼一方。
這討論串回文推文 我沒看到啥推文說你是民粹或是側翼一方
不需要自己挖一個沒有人挖給你的坑 自己跳下去
頂多是說mersma可能認為你是民進黨支持者
然後也沒必把你最後一次投票投給柯文哲抬出來說
民進黨支持者多的是第一次選市長投給柯文哲(那年代表民進黨素人參選)
但也就只有那次 且比較理性的民進黨支持者也未必認同民進黨所有做事風格
即使很排斥民進黨把反對派都說是共諜 也未必完全討厭民進黨
兩件事情沒有違背 事實上就事論事的話 是根本沒必要把自己的政治傾向抬出來
可能要讓人覺得說話比較有信服力? 那你既然抬出來說 那就順勢聊一下
會覺得你是民進黨支持者 是因為關注的點 我真的覺得很奇怪
說真的黃國昌靠邀賴清德 覺得是賴清德打壓路權申請
這當然包含有揣測的成份 大家都知道民眾黨和黃國昌都在氣頭上
加上如果真的屬於硬性規定 應該是一開始連選都不能選 連申請都不能申請
申請了 錢繳了 以為申請過了 後來又駁回 有可能是網站技術上的問題導致誤會
也有可能是實際上可以申請 上面說了準就準 上面要駁回也有理由駁回
看看你說的第六條
《集會遊行法》第六條 全文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二、國際機場、港口。
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
第四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有沒有看到重點?
也就是說規定不可以 但主管機關核准者 不受到限制
所以才會用"建議"駁回 這並不是非黑即白 而是還有裁量權的模糊空間
那為何駁回呢? 有可能是真的賴清德介入 有可能是下級揣測上意
有可能底下單位單純不想給自己惹麻煩 乾脆拒絕 沒人知道怎麼回事
是黃國昌這話是武斷了 含有個人主觀判斷和揣測性質在
但在現在這政治氣氛下 我覺得有良知道德的人
應該要關注的是8/30活動的訴求 而不是花一大堆力氣在那邊辯論法條
然後批命在那邊為賴清德感到委屈.....
沒人真的在意是不是賴清德直接打壓申請
但政治氣氛下直接或是間接影響到底下單位是否放行申請 是很合理的推斷
一個雞毛蒜皮的小事 值得你那麼在意? 覺得賴清德可能受到委屈打抱不平???
放錯重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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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凹
樓上青鳥
跟他們講道理是沒用的==
賴皮出來大和解 民調馬上飆高
跟他們講道理沒用的
原則上就是禁止r為啥一直把但書當原則?
原則上禁止 所以需要主管核准 本來就有裁量成份 不是那種硬性規定性質 而是申請許可性質 不是依法就絕對禁止 但這裁量成份和空間沒人知道內容 現在這種政治氣氛下 底下單位不想得罪賴皇 省得自找麻煩是很有可能的
青鳥腦容量有限。直接清楚告知「遊行保
證金都收走了。錢收走了才取消。不是
應該都核准了才讓申請人繳費。 」
還有這種錢都繳了才跳出來反對的喔
某些人有沒有想過主管機關可能是台北市
核准>收錢> .... >不行 不就是有人介入
警政一條鞭 有人有聽過嗎?
不想給人辦就是不要收錢。收了錢就是
概括承受。沒有在收了錢又反悔的。
吸著賴懶時被聚光燈照到 一定會否認的
啊
在野要修集遊惡法執政就蛋雕
這樣就委屈喔 要不換我當 我被罵就被罵
不委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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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還在做夢 他以為他是在跟2014年國民黨政府那樣的TACO抗爭 一切依法行事被當作笑話 現在不是了 他就沒有用了1
我不知道為什麼版上關於這件事的文都被刪了。 我們還原事情經過,黃國昌先開炮:「25日下午申請湖口街和重慶南路二段七巷交叉路的 路權,已完成電腦登記和繳費了,然而傍晚接到中正二分局通知借好的路權取消不算數, 擺明了不准民眾黨集會遊行。」 再來中正第二分局報告:![Re: [新聞] 黃國昌申請禁止集會遊行區域路權被駁 林 Re: [新聞] 黃國昌申請禁止集會遊行區域路權被駁 林](https://i.imgur.com/XogvXrh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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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來中正第二分局報告: : 一、有關媒體報載民眾申請總統官邸旁路權遭警方駁回一案,說明如下: : (一)本市辦理相關市區道路路權審核,係由市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與警察局共同審核, : 並由轄區分局、警察局與新工處依流程進行,合先敘明。
爆
[問卦] 集會遊行法 總統府要申請 八卦是不是翻車欸欸欸 我剛剛看了一下集會遊行法法條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人家法條就寫很清楚了 這些地方要申請呀 館長有沒有申請 沒有吧![[問卦] 集會遊行法 總統府要申請 八卦是不是翻車 [問卦] 集會遊行法 總統府要申請 八卦是不是翻車](https://i.imgur.com/gtxAZ7z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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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黃國昌也太瞎了,被駁回路權也能連連看就前幾天不是有新聞說 民眾黨申請1/13號 開票日當天 賴競總前的路權嗎 ? 結果陳智菡出來說 不是我們申請的、是柯粉自發性申請的,不過我們也可以幫忙喬 然後昨天新聞 遭到台北市警察局駁回 這路權申請 理由是預防不同立場民眾釀成衝突為由駁回 對此 黃國昌的看法是![[討論] 黃國昌也太瞎了,被駁回路權也能連連看 [討論] 黃國昌也太瞎了,被駁回路權也能連連看](https://i.ytimg.com/vi/MKZxbQZks4k/sd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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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為什麼可以預告包圍地檢署、法院?為什麼館長可以預告 柯文哲被羈押,就要號召百倍的小草去包圍地檢署 這真的沒問題嗎? 集會遊行法 第六條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13
Re: [新聞] 北檢提抗告!館長揚言率百倍群眾堵門推 kingearth: 太陽花直接幹爆立法院,帶頭那幾個都無 42.72.106.65 09/04 17:56 → kingearth: 罪耶?? 42.72.106.65 09/04 17:57 沒有立法院...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Re: [新聞] 北檢提抗告!館長揚言率百倍群眾堵門 Re: [新聞] 北檢提抗告!館長揚言率百倍群眾堵門](https://i.imgur.com/jHX5yJgb.jpg)
[問卦] 黃國昌830路權被駁回黃國昌今天受訪痛罵民進黨取消了他8/30的路權。 然而在記者反問說,綠營質疑被北市警局駁回應找蔣萬安,他卻反問民進黨誰講這麼沒常識的話? —— 中正第二分局報告: 一、有關媒體報載民眾申請總統官邸旁路權遭警方駁回一案,說明如下:4
Re: [討論] 黃國昌說519群眾若太嗨會帶去哪不敢保證集會遊行法 第 6 條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二、國際機場、港口。4
[討論] 明日民眾黨帶頭違法?號召?台灣民眾黨中央組織部臉書粉專,號召小草集結。 (圖/翻攝自台灣民眾黨 中央組織部臉書) 集會遊行法 第 6 條![[討論] 明日民眾黨帶頭違法?號召? [討論] 明日民眾黨帶頭違法?號召?](https://i.imgur.com/OP5mI9t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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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什麼時候開啟地檢署抗議風潮的?集會遊行法 第 6 條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 地檢署、法院前面, 是不能遊行集會的。![[討論] 什麼時候開啟地檢署抗議風潮的? [討論] 什麼時候開啟地檢署抗議風潮的?](https://i.imgur.com/EabjDp2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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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蔣皇子是不是在等著出手了?正在聽謝立功訪問 聽到說中央黨部沒有動員 都是黨工跟支持者自發來支持阿北 ㄟ 還好沒動員1
Re: [討論] 集會遊行不是要一個禮拜前申請先重溫上月廿一日時,蔣萬安回應媒體詢問的說法: 「警察局……已經很清楚地對外說明,就是依照行政院及內政部的指示,邀集各分警局討 論近期各項罷免活動如何落實中央指示,而基於警政一條鞭,尊重警察局專業。」 他自己既然都有接近「不予置評」的言詞,基本上就是警方自行決定是否執行驅逐管制, 這方面大概無法牽扯市長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