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香港泛民涉顛覆政權案 戴耀廷重判10年、4
以下參照:HCCC 69/2022 (不認罪部分), HCCC 70/2022 (認罪部分) (均英文)
[2024] HKCFI 3298
判刑資料:
┌────┬─────┬─────┐
│ 被告 │ 刑期 │ 認罪與否 │
├────┼─────┼─────┤
│ 戴耀廷 │ 十年 │ 認罪 │
├────┼─────┼─────┤
│ 鄒家成 │ 七年九月 │ 不認罪 │
├────┼─────┼─────┤
│ 趙家賢 │ 七年 │ 認罪 │
├────┼─────┼─────┤
│ 吳政亨 │ 七年三月 │ 不認罪 │
├────┼─────┼─────┤
│ 何桂藍 │ 七年 │ 不認罪 │
├────┼─────┼─────┤
│ 區諾軒 │ 六年九月 │ 認罪 │
├────┼─────┼─────┤
│ 林卓廷 │ 六年九月 │ 不認罪 │
├────┼─────┼─────┤
│ 梁國雄 │ 六年九月 │ 不認罪 │
├────┼─────┼─────┤
│ 余慧明 │ 六年九月 │ 不認罪 │
├────┼─────┼─────┤
│ 何啟明 │ 六年七月 │ 不認罪 │
├────┼─────┼─────┤
│ 施德來 │ 六年七月 │ 不認罪 │
├────┼─────┼─────┤
│ 柯耀林 │ 六年七月 │ 不認罪 │
├────┼─────┼─────┤
│ 鄭達鴻 │ 六年六月 │ 不認罪 │
├────┼─────┼─────┤
│ 楊雪盈 │ 六年六月 │ 不認罪 │
├────┼─────┼─────┤
│ 彭卓棋 │ 六年六月 │ 不認罪 │
├────┼─────┼─────┤
│ 黃碧雲 │ 六年六月 │ 不認罪 │
├────┼─────┼─────┤
│ 陳志全 │ 六年六月 │ 不認罪 │
├────┼─────┼─────┤
│ 鍾錦麟 │ 六年一月 │ 認罪 │
├────┼─────┼─────┤
│ 伍健偉 │ 五年七月 │ 認罪 │
├────┼─────┼─────┤
│ 林景楠 │ 五年二月 │ 認罪 │
├────┼─────┼─────┤
│ 楊岳橋 │ 五年一月 │ 認罪 │
├────┼─────┼─────┤
│ 梁晃維 │ 四年11月 │ 認罪 │
├────┼─────┼─────┤
│ 張可森 │ 四年11月 │ 認罪 │
├────┼─────┼─────┤
│ 黃之鋒 │ 四年八月 │ 認罪 │
├────┼─────┼─────┤
│ 尹兆堅 │ 四年八月 │ 認罪 │
├────┼─────┼─────┤
│ 岑敖暉 │ 四年六月 │ 認罪 │
├────┼─────┼─────┤
│ 馮達浚 │ 四年五月 │ 認罪 │
├────┼─────┼─────┤
│ 劉澤鋒 │ 四年五月 │ 認罪 │
├────┼─────┼─────┤
│ 譚得志 │ 四年五月 │ 認罪 │
├────┼─────┼─────┤
│ 胡志偉 │ 四年五月 │ 認罪 │
├────┼─────┼─────┤
│ 朱凱廸 │ 四年五月 │ 認罪 │
├────┼─────┼─────┤
│ 黃子悅 │ 四年五月 │ 認罪 │
├────┼─────┼─────┤
│ 吳敏兒 │ 四年五月 │ 認罪 │
├────┼─────┼─────┤
│ 劉頴匡 │ 四年五月 │ 認罪 │
├────┼─────┼─────┤
│ 袁嘉蔚 │ 四年三月 │ 認罪 │
├────┼─────┼─────┤
│ 岑子杰 │ 四年三月 │ 認罪 │
├────┼─────┼─────┤
│ 李嘉達 │ 四年三月 │ 認罪 │
├────┼─────┼─────┤
│ 譚凱邦 │ 四年三月 │ 認罪 │
├────┼─────┼─────┤
│ 呂智恆 │ 四年三月 │ 認罪 │
├────┼─────┼─────┤
│ 王百羽 │ 四年三月 │ 認罪 │
├────┼─────┼─────┤
│ 徐子見 │ 四年二月 │ 認罪 │
├────┼─────┼─────┤
│ 毛孟靜 │ 四年二月 │ 認罪 │
├────┼─────┼─────┤
│ 譚文豪 │ 四年二月 │ 認罪 │
├────┼─────┼─────┤
│ 郭家麒 │ 四年二月 │ 認罪 │
├────┼─────┼─────┤
│ 范國威 │ 四年二月 │ 認罪 │
└────┴─────┴─────┘
*李予信早前被判無罪、劉偉聰也被判無罪(但檢察官已上訴)
另由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組成之合議庭原以英文發佈理由書,並由司法機構公示中文版摘要,節錄部分理由:
四十五名分別認罪及經審訊被裁定罪名成立的被告中,四十四名提出求情。求情聆訊中出現了一些法律爭議點。法庭在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就判刑目的作出以下裁決:
(一)本案涉及串謀控罪,因此《國安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處罰類別並不完全適用,但可用作參考;
(二)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訴呂世瑜 (2023) 26 HKCFAR 332 案及香港特別行政區訴馬俊文[2022] 5 HKLRD 246案,雖然《國安法》沒有界定如何把案件劃分為“情節嚴重”或“情
節較輕”,但由於《國安法》的立法原意是與本地法律銜接並兼容互補,故法庭在處理這問題時,本地的判刑法律原則適用。因此,法庭應確保《國安法》中訂定罪行的條文,以及本地普通法的判刑原則均可發揮效力。法庭在界定案件情節輕重時,重要的著眼點是犯案者的行為,及所引起的實質後果、潛在風險和可能影響,但不應依賴内地法庭的判刑例子;
(三)就部分被告以罪行的“不可能性”為求情理由,法庭考慮過案中證據後,拒絕接納辯
方認為謀劃必然失敗,因此應從輕處罰的説法;
(四)至於以“對法律無知”作為求情理由,法庭接納這對部分被告適用,但第一及第三十
五被告顯然並非如此,因為兩人均是律師,而且在推進實行謀劃時堅定不移。至於在書面或口頭陳詞及求情信中,均沒有指自己“對法律無知”的被告,法庭認為這是他們的知情
決定,選擇不以此作為求情理由;
(五)對於各被告在《國安法》實施前的行為是否相關,法庭注意到該等行為在發生時不屬刑事罪行,而控罪涵蓋的時段自2020年7月1日方開始。不過,法庭絕對可以審視串謀形成之前的事實或情況,來評估串謀的嚴重程度和規模,以及各被告在謀劃中的角色。儘管如此,法庭沒有針對各被告之前的任何個別行為來判刑;以及
(六)法庭不接受陳詞指《國安法》第二十二 (三) 條下的罪行,較《國安法》第二十二 (一)、(二) 和 (四) 條為輕。罪行的嚴重性取決於很多因素,包括:計劃規模、執行方式和手段、攻擊的次數和程度、涉及人數、產生的潛在損害,還有實際的結果和後果。這必須仔細考慮所有情況後,再作整體評估。
法庭訂出每一名被告的量刑起點時,已考慮過謀劃的性質非暴力。
1.法庭根據第一至第四被告各自在謀劃中的角色和參與程度,裁定他們是“首要分子”。
法庭採納15年監禁為第一至第三被告的量刑起點,第四被告則為12年。各被告都因為及早認罪,可得到既有的三分一減刑。第二至第四被告協助控方在審訊中作證、對法律無知及過往在公職服務上有貢獻,法庭再扣減他們的刑期。每一名被告的減刑幅度視乎各人求情理由和情況而不同。
2.第五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證據顯示,他在《國安法》實施後,自願和故意繼續推動謀劃,對其他人施壓,致使只有參加並勝出初選的人方可參加將要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法庭裁定他是“積極參加者”,採納7年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第五被告有可能受第一被
告誤導,才誤信謀劃合法而行事,故法庭把他的刑期扣減至監禁7年3個月(87個月)。
3.第三十五被告在公民黨參與謀劃時積極行事,具領導地位,法庭採納8年(96個月)監禁為起點。他及早認罪並參與公職服務多年,經扣減後他的刑期為5年1個月(61個月)。
4.至於第七、第二十六和第三十七被告,前兩者認罪,後者經審訊後被定罪。他們既是初選候選人,也是“墨落無悔”聲明的發起人。初選後,他們三人參與2020年7月15日舉行
的抗爭派記者招待會。法庭裁定第七、第二十六和第三十七被告在謀劃中,比其他同為初選候選人的被告更積極。法庭採納8年監禁為他們的量刑起點。基於他們各自不同的求情理由和情況,判處第七被告監禁59個月,第二十六被告監禁59個月,第三十七被告監禁93個月。
5.其餘被告全是初選候選人。法庭考慮過他們在謀劃中各自的角色後,裁定他們是“積極參加者”,在謀劃中不可或缺。沒有他們的參與,謀劃根本不能開展。他們各人的量刑起點均為7年(84個月)監禁。這也是選擇不求情的第三十三被告的判刑。法庭因應其他被告不同的求情理由和情況,判他們入獄50至81個月不等。
就這些量刑理由來看,多是為了要起「警惕」作用,但主要無非是為打壓民運、反對派人士而來
但不管怎樣,香港的一國兩制早已不成形,還沉浸在中共的謊言中的話,大概便是不知道「痛」的後果了。
--
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
講半天 台灣要改全民皆兵沒
同情顛覆國家犯人?
八卦小草理想國度
八卦粉紅應許之地
青鳥現在又支持顛覆國家了啊 帥帥帥
青鳥主子還想解散統促黨欸
造反還想被原諒哦
黃之鋒認罪?
放在 70/2022,即認罪嫌犯部分
檢察官起訴 法官重判 表示證據確鑿了
青鳥們的邏輯就是這樣
八卦板高潮表示:太陽花學運比照辦理
當初講撐香港的智障有幫忙什麼嗎?
48
Re: [閒聊] 徐倫在認罪協商前怎麼都不先看一下內容其實這一段劇情滿誇張的,我看的時候就覺得這不可能發生 我是沒讀過美國法律,但我認為這段劇情應該跟美國認罪協商的規定有衝突 因為台灣也有認罪協商的訴訟程序,當初還是從美國抄回來的 先說結論,在台灣的話徐倫是不可能被這樣陰的 而且台灣的認罪協商是從美國抄的,照理說不會差太多35
[討論] 認真問高虹安畏罪潛逃的機率還是有吧 ?我看今天法院也傳喚三位被告助理開庭了 全都認罪 只剩另外一位公衛文在10/2號 會再另外傳喚 我看政論節目邀請到了律師分析案情,都說法院是有步驟的傳喚被告 先傳喚三位在偵查階段就認罪的助理鞏固證詞 再傳喚不認罪的公衛文,以及高虹安25
[閒聊] 為啥國動統神這麼勇敢不認罪當初一個小案子 龜狗就認罪了 另一個案子 統神打算堅決不認罪 可惜後來出了點意外8
Re: [新聞] 劉樂妍涉賄選被起訴!怕狗被吃了想回中國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不好意思我又來了。 看到推文有人提到說偵查中自白可以再減刑,所以可以緩刑。 邏輯上是對的,因為最低關三年,減一次刑最低可以減到1年半, 1年半<2年,所以可以緩刑。6
[問卦] 不認罪為什麼是無悔意?欸欸大家 我法盲啦 剛剛刷影片剛好看到一則應該是律師講的 說認不認罪對於部分犯罪的刑期差很多 認罪減刑後可能會差到一半 如果堅持不認罪犯而會被法官認為沒有悔意2
[問卦] 有沒有認罪協商的八卦?認罪協商根本是不該存在的陋習。 會有一些被告不想曠日費時,就選擇認罪,反正也會減輕、緩刑, 但其實被告實際上卻是完全無辜的… 對檢察官、法官來說,案子就很好辦,但調查結果卻可能不是真相… 有沒有認罪協商的八卦?1
[黑特] 貪污認不認罪刑期差太多,司法有問題貪污認罪跟不忍罪的刑期也差太多了吧, 認罪就輕判,不認罪就重判, 這樣以後貪污犯被逮到馬上認罪都輕判, 根本對不認罪的人不公平, 司法根本就有問題,1
Re: [問卦] 朱學恒也被判太重了吧你說的撞死人其實也就是 過失致死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制猥褻也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兩個撞死人的都認罪,有沒有和解不清楚啦。 台灣法律其實仔細看2
Re: [新聞] 曾嗆重判就安樂死!「德東飆車王」撞死減刑2年原因竟然是 最後認罪,願意賠償就減刑? 台灣司法真的很怪,法官眼中的有無悔意對刑期影響很大。 Gino不願和解,堅持非性侵就重判。 朱學恒重1年2個月原因也是堅持無性騷擾,無悔意。
爆
Re: [新聞] 為愛赴緬做詐騙!靜宜女大生近期有望回台爆
[問卦] 人資:「上班偷錄音違反職場倫理」爆
[問卦] 綠同事:第一次有人死掉鬧這麼大91
[問卦] 今年2024代表詞要選什麼?爆
[問卦] 被整層公寓的居民硬逼著搬走71
[問卦] 對工作單位充滿感謝,然後在單位上吊?46
[問卦] 謝宜容下屬10分鐘不回line就開罵 結果自54
[問卦] 為啥很多女主管都喜歡緊迫釘人?43
[問卦] 為啥國際上泰國比台灣還有名31
[問卦] 加蛋加15元已經是常態了嗎?68
[問卦] 婚姻板在吵外派那篇 是謝宜容翻版嗎?24
[問卦] 烏克蘭的兩年戰事,給台灣的啟發?28
[問卦] 女上司未婚?已婚?哪一種更可怕?23
[問卦] 怕被霸凌要拜什麼神20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孩子20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孩子43
[問卦]普丁發表緊急談話18
[問卦] 洲際彈道飛彈很強嗎?17
[問卦] 涮乃葉要怎麼吃才可以吃讓到老闆哭出來19
[問卦] 操作股票 賺了3塊 中午能加什麼菜23
Re: [新聞] 北市今開拆「和平新生天橋」!簡舒培:不15
[問卦] 稱胚胎、胎兒為寄生蟲的LGBTQ是卵生嗎?13
[問卦] 為何這次義憤填膺12
[問卦] 新北沒人為霸凌案負責?12
[問卦] 遺容怎麼只會對下屬情緒失控?22
[問卦] 謝宜容這種公主是不是一輩子沒低過頭10
[問卦] 有沒有週五絲襪日的八卦?24
[問卦] 沒人發現電動曬衣桿根本超級好用嗎!1X
[問卦] 你們一直逼謝宜容 若她自殺誰要負責?9
[問卦] 為什麼謝宜容還可以撐在那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