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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喊邀賴清德國情報告遭總統府指違憲 黃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喊邀賴清德國情報告遭總統府指違憲 黃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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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憲法增修條文
第4條第3項「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對比一下憲法其他規定,
憲法

第44條「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
第87條「考試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第95條「監察院為行使監察權,得向行政院及其各部會調閱其所發布之命令及各種有關文件。」
第97條「監察院經各該委員會之審查及決議,得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及其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如涉
及刑事,應移送法院辦理。」

從相關憲法文字解釋,看起來發動權在立法院,總統有配合義務。

但總統如果不配合,雖然文義看起來違憲,也不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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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03.3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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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so 07/02 22:01憲法是DPP解釋的才算

sagarain 07/02 22:02是ㄉㄜˊ還是ㄉㄟˇ

ㄉㄜˊ=立法院不一定要邀總統 ㄉㄟˇ=立法院一定要邀總統 但都不影響總統配合義務。

scores 07/02 22:02選他時應該就知道了 市長不去議會

robinsonXD 07/02 22:02民進黨人只認台獨黨綱,其他是災難

spzper 07/02 22:02黨就是法

※ 編輯: violetking (59.115.203.31 臺灣), 07/02/2024 22:04:06

star99 07/02 22:07肯定是得 若是一定要做 會用「應」

simon9331 07/02 22:07總之缺德只會賴皮。

zzff92 07/02 22:51看起來不去是不會怎麼樣沒錯 但現在賴皮

zzff92 07/02 22:51德是說國情報告違憲耶 笑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