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傳聞證據 意見可以當證據 司法 都幾?
https://m.youtube.com/watch?v=mDT91ih6S5Q&pp=ygUQb2JqZWN0aW9uIGhlcmVzeQ%3D%3D
相信大家對強尼戴普那場轟動全球的
「世紀官司」都有印象吧
那場官司中 最常被提及的就是那句:「Objection, hearsay」
——反對 異議 傳聞證據
所謂「傳聞證據(hearsay)」
是法律上的一個重要原則
簡單來說 就是「我聽誰說...」這類間接證詞
是不能作為法庭上有效證據的
因為它無法被交叉詰問
也沒有辦法驗證真偽
其實 職場上也是同樣的道理
像是你聽同事A說應該要怎樣做
結果出了包 上頭問責時 問你:
「你聽誰說的?」
也就是說 這種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職場上要講究的是白紙黑字
責任歸屬清楚
所以才會有email、line訊息這些通聯紀錄
作為往來依據
這也正是「值班手機」存在的理由:
一旦事情出包
可以調閱紀錄 釐清責任
不至於讓傳聞來主導真相
但 回到我們的司法 令人不禁納悶:
為什麼在如此嚴肅公正的法庭上
竟然會允許一位和案件無關
甚至可能立場對立的人
——不是證人 不具專業資格
卻能被當作關鍵證據的提供者傳喚上庭?
更誇張的是
告方的舉證理由一變再變
說詞反覆
而被告想傳喚證人
卻遭到法院阻擋
難道現在是
「只有檢方能舉證,被告就只能挨打」
的制度了嗎?
當這位敵意人士站上法庭
說出的一切內容都符合「傳聞證據」的定義
我只想說一句:
Objection hearsay
反對 這些全都是傳聞!
台灣的司法
怎麼會走到這種地步?
是法官真的判斷失準?還是制度出了問題?
我們不能讓司法變成一場毫無規則的遊戲
到底司法搞笑派對還是怎樣?
越看越覺得扯
https://youtu.be/Fn-zG47trSs?si=BtinVtpiGQNe8XTf
來來 大法官 堂堂一位最大權力者
https://m.youtube.com/watch?v=6nPceEE2KQ4&pp=ygUJ5aSn5rOV5a6Y
然後被說是開玩笑
想請問 當司法法庭上直播給全體國人看的時候
這能看嗎?
--
垃圾北檢 下C下正
可以吧,畢竟法官是副業,舔民進黨
老二才是主業
姦殺地獄,交通地獄,兒虐地獄,肺癌地獄
,浮屍地獄,詐騙地獄,房貸地獄,少子地
司法墮落到沒下限 民進党吃屎吧
獄,急診地獄,過勞地獄,酒駕地獄,感謝
民進党把台灣變成18層地獄
817 40%的最愛。難到你要被中國統一 這
句洗腦 87
推四樓我數了一下11個
民進黨就垃圾啊!這已經是事實了
畢竟是民進黨,做什麼都有人挺^^
excel
今天民進黨說統一好,也是有40%人挺^^
沒證據押人9個月 你還相信司法才神奇吧
司法改革就是改成黨的形狀
笑死
台灣搞一堆傳聞證據
法官覺得可以例外就例外
刑訴開後門
等政權輪替,這些垃圾獨裁走狗一個都別想
跑
法官說可以就可以,不服你可以釋憲
政治辦案,狗吠都可以當證據
黨說得算
如果是党的話 那就沒問題 望周知
長官覺得是就是 管他聽誰說的 它不需要證
據
法官配合,就是司法可笑,演戲該大家看
靶都畫好了,管你箭怎麼射
國情不同Everything is ok, DPP say
所以有部分性騷性侵案不就被這樣告
成立
好窩,鍵盤律師
舔黨就可以無視專業
北臉自甘墮落東廠化 繼續敗壞司法威信
歷史已經驗證多次 集權沒幾個好下場
不知道 民進唐沒招了
畢竟是民進黨阿
他就皮給你看啊,整天雙標也不怕讓
人知道,啊你能怎樣= =
蠢
現在的法官就是余鐵雄啊
推一個,觀念清楚
全國司法榜樣
北檢的EXCEL 不會是自己打的吧
有40%護體穩拿選票政權,雙標又怎樣
還是一堆人支持啊,乖乖奉納稅金吧
美國跟匪區的法官不怕LIVE 台灣的怕 ㄏ
不管你信不信,法官採信也雞鴨就好
黨說可以就可以好嗎?
鴻門宴
台灣獨裁司法 因人設事 去他媽公平審判
去他媽司法獨立
納粹就靠這個
這裡是中國,不是他X的西方。要照中國
的法律來!
因為是柯文哲又是政敵 所以連呼吸都有罪
法官:幹完這次就退休了
以後就請名嘴當證人,法院直播=政論節目~
免找證據、老人家也有看不完的政論~雙贏~
党只是要有人出來作戲 真假不重要
因為DPP要把法院改造成人民法院,最終目
標讓党員審判政敵,速審速槍斃
極權國家的法院就是演演戲,假裝審判一下
就抓去勞改或槍斃啦
所以連法院都不敢給國民看直播 爛透
垃圾民進黨
這一場真的把司法體系玩死了
高院挺綠營 大法官挺綠營 北院怕不怕
對方找一個跟案情無關的證人來 你
就質詢跟案情無關的內容三小時 比
如你對總統之前執行死刑的看法啦b
labla…看誰先受不了
柯文哲有罪就沒事了 還司法公道
所以柯文哲不能無罪 知道了嗎?
柯文哲要為了台灣司法公信力而死
所以才需要法庭直播,看看那些智障能上
不是專業不是舔綠,只是為了生存
司法真的被玩成私刑 有夠可悲
司法不被人民信任 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嚴重個屁 難道柯文哲有罪
你以後就不報警不告人了是嗎
被89打屁股你還不是哭著找警察
演戲而已
一家被白色及綠色恐怖政治迫害兩代,真是
台灣悲劇, 民進黨希特賴造成的台灣悲劇.
..
綠圾是造謠抹黑不信因果報應的噁爛顏色
簡易案件才可以吧==
傳聞司法不公
党意所宗 現在司法服務党 都沒法律人吭聲了
好傻好天真,怎麼會拿國外的司法來對比台
灣
台灣有自己的玩法
現在就是上演給你看啊,京華城案不就是
對被告有利的證據隻字不提
Objection hearsay
綠共養的狗是什麼狗?
台灣司法=中國司法,
這司法真的讓人感到失望
爆
Re: [新聞] 柯文哲抗告案法官「曾判鄭捷死刑」臨時換人本案很多雙標司法,應該列入教科書了 *北檢王俊力 鄭文燦案 「本案金流證據明確,不是只有excel檔案」![Re: [新聞] 柯文哲抗告案法官「曾判鄭捷死刑」臨時換人 Re: [新聞] 柯文哲抗告案法官「曾判鄭捷死刑」臨時換人](https://i.imgur.com/hemkkW7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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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貼身帳房「橘子」為何會失聯?自家人推不是欸 檢方應該是有合理懷疑跟足夠證據才有權力叫人回來 不是誰剛好出國就通緝誰耶 而且罪名還是政治獻金案 不是圖利罪 要是檢方這種辦法 就算橘子從日本回來了 之後是不是還有蘋果、香蕉、芭樂、榴槤剛好出國玩還是哪裡留學 然後又可以同樣方式來一遍? 亂槍打鳥?32
[轉錄] 苗博雅FB 庭外騷擾攻擊證人叫做司法改革?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苗博雅FB 3.轉錄內容︰44
Re: [問卦] 北檢史詩級翻車?之前看強尼戴普案的法庭轉播 當證人說出他自己臆測的證詞時 被告律師不是都會跳出來說" Objection, hearsay" (異議,傳聞證據) 然後再讓法官評斷是sustain(異議成立)或overrule(異議駁回) 如果異議成立,證人就不能繼續回答問題,剛剛的證詞也不會列入紀錄8
[討論] 卡普空何時要作逆轉裁判-強尼戴普民事篇?我最近看到一系列「逆轉裁判-強尼戴普ver.民事篇」影片超神 Objection! Hearsay! #4 - Johnny Depp Testifies that Why 糞 on the Bed Was Not a Dog 糞 (Animation) 好像是國外業餘玩家MARIMOMO MORIMO作的影片![[討論] 卡普空何時要作逆轉裁判-強尼戴普民事篇? [討論] 卡普空何時要作逆轉裁判-強尼戴普民事篇?](https://img.youtube.com/vi/hPXmbZfspwg/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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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高虹安案已敗掉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看你的標題就知道你是先射箭後畫靶 以台灣的公訴罪來說 這個案件 和司法 也就是法院還沒有關係 現在球還是在檢方的手上2
[討論] AI支持法院 黃國昌又翻車了ChatGPT 4o支持桃園地方法院的新聞稿 總結 根據上述分析,文中的決定和理由大體上符合法律邏輯和常見的司法程序。當然,最終的 合法性和合理性需要具體法官根據完整的案件事實和證據來判斷。如果有更多具體的法律 依據或案件細節,可以進一步確認這些決定是否完全合乎事實和法律。3
Re: [問卦] threads康乃爾博士法盲 沒證據≠無罪檢察官需要恪遵無罪推定原則。無罪推定原則(Presumption of Innocence)是刑事司法制 度中的基本原則,意指在未經合法程序證明並判決被告有罪之前,應假定被告無罪。 檢察官在無罪推定原則下的角色: 1. 提起控訴的責任: 檢察官負責提供充分且具說服力的證據,證明被告在法律上確實有罪。但檢察官不得基於個![Re: [問卦] threads康乃爾博士法盲 沒證據≠無罪 Re: [問卦] threads康乃爾博士法盲 沒證據≠無罪](https://i.imgur.com/brkyU7q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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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驚! 港片這樣「審問」484粉有效?刑求 (X) 不行 所得證詞皆不能成為法庭上證據 法院需排除因刑求所得證詞證據 警局訊問的疲勞轟炸訊問 這個有機率不行 司法警察 司法警察官可能利用各種威嚇 疲勞訊問等![Re: [問卦] 驚! 港片這樣「審問」484粉有效? Re: [問卦] 驚! 港片這樣「審問」484粉有效?](https://i.imgur.com/1IuQX4j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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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安柏赫德超懂殺價!和強尼戴普誹謗官司和所以英國法院的道德公審呢? 就這樣放這群完全不看證據法院過去了? 強尼戴普之所以要回到美國重新告一次 不就是因為 英國的 SJW 法庭 完全不看證據 只看 Hers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