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館長爆猛料!Toyz經紀人的老婆「假冒助理
欸 不是啦 麻椅的律師怎麼那麼兩光阿
實況上貼的畫面
https://law.moj.gov.tw/SmartSearch/Theme.aspx?T=39&O=1.1.3
按刑法第210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他人身分證或其他證件記載的個人資料申請網路帳號,並以他人名義發表言論,可能構成偽造準私文書罪。
另按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第310條第1項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及同條第2項規定:「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如言論內容涉及攻擊性字眼,對被攻擊的第三人則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
我不會標顏色 自己加減看
照這頁面的犯法要件跟狀況是
你拿別人個資(身分證字號之類的) 登記網路帳號(LINE 或是公私機關頁面) 然後再以這個名義發表言論 後面還接個"可能"構成 還不是100%喔
頁面配的圖是拿人家資料註冊LINE 然後假裝自己是本人 騙別人錢
現在狀況是 他說他是助理打電話去國稅局問資料(營登或稅務先不論)
這句話的狀況有跟上面一樣嗎==? 我是搞不太懂館粉邏輯拉
再來是 國稅局承辦若是單方面詢問來電者統編跟關係 就可以透漏機密個資 這種承辦應該會先被送政風 而且國稅局SOP沒問題?
還是根本只是提供公開資料?
然後阿管又說稅務人員願意去法院作證==?作證自己洩漏資料嗎?
不是啦 當個館粉不要邏輯都跟阿管一樣耶
看到麻椅在那說他要付9000賠償 就真當他有犯這條法耶XD
--
就是覺得講自己沒法律責任會被戰態
度啊
對阿 所以最後他說 他認錯阿 要告就去告 讓法院定奪
或罰金 沒差啦對他們來說都小錢
這種芝麻事館長都能吹就知道這個人多
膨風
我是不相信哪個國稅局員工敢說要作證拉== 請公假 跟主管說:欸我洩漏機密 要去當證人 這樣嗎
館長又贏了 沒對手了
館長哪時輸過了
工商普查說是被查水表 所以我等館長放出錄
音
香港人不懂台灣法律就算了 還看不懂中文
就算5年那個對椅子那群也沒什麼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問稅
籍在哪是要怎麼造成損害,條件根本
就不符合
反正都要關四年了 罰個9000也沒什麼ㄅ
更不用說一般人如果能隨便假冒資料就
拿到機密那國稅局員工問題比較大吧
真的要告還是經紀人跟他老婆? 才是主
謀
告椅子根本不痛不養
我討論的是法律要件阿.. 誰管這群人誰要下去 一起下去我也沒差 每個都有錢的要死
※ 編輯: ziso (111.240.104.199 臺灣), 03/11/2023 01:22:53你沒差這麼糾結幹嘛 買個雞排看表演
我只是念念法條 偶爾思考一下法律問題當個小興趣而已 真的要兩邊互噴垃圾話 我當然也是坐在那看表演阿XD
國稅局公家單位照理來說通話會有存檔
真的要告直接調檔案就好
這根本告不成,麻椅站不住腳原因就是跟館
長經紀人文字對話認錯所以被館長加料說要
調他們公司稅務把事情搞大而已,乾脆也
說麻椅要查他稅好了,反正…普查也能當查
稅嘛
也覺得國稅局沒那麼瞎
坐等真相,看國稅局那個會不會出來作證,如
不過這也是這肌肉仔一貫老套路,自以為
果作證了 我一定檢舉xD
抓到對方痛腳,就加料洗腦他那群腦粉,叫
他錄音放出來給麻椅一刀斃命一定又蝦扯
對阿 現在就是等下一齣戲 館長放錄音檔 剛好最近沒啥選舉有點無聊
※ 編輯: ziso (111.240.104.199 臺灣), 03/11/2023 01:34:38到法院再來看,可憐
國稅局瞎不瞎我是不知道 但館長又不會通靈
國稅局不說他怎會知道
沒假冒什麼的幹麻需要打給館長求證
之前普查變查稅 你要確定他不會通靈捏
反了吧 就是沒通靈才不知是普查吧
而且說普查就普查哦 小智都能抄襲變冤案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聽起來認定
範圍很大欸
你講這句話前提是要符合 偽造、變造"私文書" 這件事喔 打電話是文書嗎?
※ 編輯: ziso (111.240.104.199 臺灣), 03/11/2023 01:46:22是國税局問她是誰 她說助理
國税局就問阿館那邊 有無助理去問
椅子的講法 報公司名稱統編 問健身房能不
能賣便當 最後國稅局問你是誰 假冒助理
她應該只是想塘塞一個身份而已
結果被拿來大做文章
說她犯法 假冒 偽造
館長的講法 假冒助理 報統編去查稅籍資料
等錄音或上法院才知道到底有沒有問税籍資
税籍資料 連館長自己打電話去都查不到
料 不過假冒助理雙方都是承認此事
那個要身份證明 大小章才有得查
反正錄音檔放出來 就知道她問了什麼
如果都沒提税籍這塊 那就是館長加水 但如
果是有問 但國稅局說要身分證明大小章才能
告知那就算有問的意圖
不是很懂法律,所以如果假冒台積電
員工去調國稅局的資料,也不會有事
情對吧
她不是假冒身分去問問題
她說館粉 其實也可以
國稅局好說也讀過書,以及法務,怎麼
會陪這兩個起鬨炒流量
但館粉肥宅吃燒肉幫肌肉腦付律師費真
好笑
一定灌水添油加醋,承辦敢給你聽錄音
那應該很快就沒工作了,還要先被調查
喜歡用這種奇怪手段漏洞 找競爭對手問題
的 做出來的產品?嗯 大家敢喝就喝吧
長時間等著看產品出問題
偽造準私文書?詐欺得利未遂?喵
椅教唆?喵喵
館粉不要買便當了 快去買其他庫存商品
法律上沒有什麼不告正犯只告教唆那個~慘
因為教唆犯的不法是從屬於正犯~慘慘
本來就不會有事 有事也是承辦問題最
大 隨便誰打都可以竊取資料
稅務員也是館粉嗎@@?
原來經紀人老婆多事 也能怪到老闆身上
這承辦人員可能要跳腳了
可能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喔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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